

健格科技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發放暨上興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九十九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0,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005,000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751號函核准發行及臺北市政府100年9月8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72472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9月23日證櫃審字第10000260902號函同意於100年9月28起發放並上興櫃買賣。二、本次增資股票訂於民國100年9月28日發放,並自同日起上興櫃買賣。三、茲將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原已發行暨上興櫃股票:普通股9,999,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99,990,000元。(2)本次增資暨上興櫃股票:普通股2,005,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20,050,000元。(3)累計發行暨上興櫃總股數:普通股12,004,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20,040,000元。(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5)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四、前項增資新股本公司訂於100年9月28日 (星期三)發放並採無實體發行,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以劃撥方式轉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憑本公司寄發之「股票股利領據/發放通知書」,填妥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並蓋妥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至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 )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集保帳戶中。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九十九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4,999,500元及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0,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005,000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751號函核准發行及臺北市政府100年9月8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72472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100年9月28(星期三)起興櫃交易買賣。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交易買賣相關資料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9,99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9,990,000元。(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2,00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050,000元。(三)增資後公司實收股份總數12,00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40,000元。(四)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五)股票登錄機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六)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三、本次盈餘轉增資股票採無實體發行,領取方式如下:(一)參加帳戶劃撥配發新股者,將於100年9月28日(星期三)直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二)未參加帳戶劃撥配發新股者,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請憑本公司寄發之「股票股利領據/發放通知書」,填妥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等相關資料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檢附股東本人證券存摺影本,駕臨或郵寄至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手續。四、現金股利業於100年9月6日發放。
1.事實發生日:100/09/142.公司名稱: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0年7月營收之工程收入原誤值3,683千元,更正為13,773千元本月業務營收淨額原誤值3,879千元,更正為13,969千元6.因應措施:調整數字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九十九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4,999,500元及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0,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00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75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主要經營項目為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資訊軟體服務、資訊處理服務及通信工程等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股,其中1,000,000股保留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9,990,000元,分為9,99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114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1巷33號3樓(五)章程訂立日期:79年7月21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由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0,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00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配發200.52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40,000元,分為12,00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需要。(十)本次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4,999,500元,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500元。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0年9月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四、經董事會決議,訂於100年8月16日為增資配股暨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0年8月12日起至100年8月16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8月11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辦理過戶手續,俾能享受配股、息權利。五、茲本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証之財務報表,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九十九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4,999,500元及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0,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00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75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主要經營項目為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資訊軟體服務、資訊處理服務及通信工程等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股,其中1,000,000股保留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9,990,000元,分為9,99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114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1巷33號3樓(五)章程訂立日期:79年7月21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由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0,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00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配發200.52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40,000元,分為12,00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需要。(十)本次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4,999,500元,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500元。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0年9月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四、經董事會決議,訂於100年8月16日為增資配股暨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0年8月12日起至100年8月16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8月11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辦理過戶手續,俾能享受配股、息權利。五、茲本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証之財務報表,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七、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0/08/04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坤鍾 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泳宏 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5.異動原因:職務調動6.新任生效日期:100/08/0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依據依據本公司民國100年08月0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9,99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9,990,000元。換發無實體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8月12日~100年8月25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0年8月11日3.全面換票基準日:100年8月16日4.開始受理無實體換發日:100年8月26日5.無實體新股發行同時舊股票終止流通日:100年8月26日(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2.股票簽證機構:無。(無實體發行)。(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通知書予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2.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己辦妥過戶者,請於100年08月26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100年08月26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完稅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8/032.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7月6日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100年股東常會議事錄盈餘分配表誤植,申請更正事宜。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更正後之議事錄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會重要決議3.因應措施:(1)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3)通過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 公司章程案。(5)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李坤鍾董事:吳秀薇董事:蔡淇源董事:陳連燦董事:吳泳宏董事:張文彥董事:陳家忠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28~103/06/2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 吳秀薇董事:李坤鍾董事:陳連燦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健格電器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吳秀薇健格電器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李坤鍾健格電器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陳連燦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新金橋路28號2001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買賣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秀薇本公司董事長,李坤鍾本公司董事,蔡淇源本公司董事,陳連燦本公司董事,吳泳宏本公司董事,盧珍珍本公司監察人,陳柏宏本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坤鍾本公司董事長吳秀薇本公司董事蔡淇源本公司董事陳連燦本公司董事吳泳宏本公司董事張文彥本公司獨立董事陳家忠本公司獨立董事盧珍珍本公司監察人陳柏宏本公司監察人沈國興本公司監察人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李坤鍾1,408,296股,吳秀薇625,142股蔡淇源, 903,964股,,陳連燦879,811股,吳泳宏502,203股,張文彥0股,陳家忠0股,盧珍珍166,650股陳柏宏0股,沈國興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7/05/30~100/06/017.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至103/06/2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本次異動係因全面改選,非屬同任期之變動,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0/06/2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秀薇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坤鍾5.異動原因:因任期屆滿6.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222.發生緣由:變更會計主管3.因應措施:依據金管證審字第1000008074號文所示.由鍾文玲小姐接任財務會計主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102.發生緣由:會計主管未符會計主管專業修辦法第3條規定各項資格條件3.因應措施:將於100/3/15召開董事會由鍾文玲接任.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有關事項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3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5/0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30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第一七○條、一七一條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一、開會時間:民國 九十九 年 六 月 三十 日(星期 三 )下午 三 時二、地 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二十一巷三十三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室)三、議事內容: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二、承認及討論事項:(一)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二)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五)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三、臨時動議。四、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主要內容:擬提撥股東紅利9,500,000元以現金股利發放,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 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九十九年五月二日起至九十九年六月三 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58280)辦理過戶手續(郵寄以九十九年五月一日郵戳日期為憑)俾免影響股東權益。3、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補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8/07/20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呂莉莉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關春修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卓明信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葉淑娟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公司業務及管理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不再繼續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8/07/20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9/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長林素敏女士因個人因素於96/09/10辭任財務長職務。3.因應措施:經本公司96年9月4日董事會決議,96/09/10起由內部稽核主管接任財務長職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4/08/152.發生緣由:九十四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修改公司章程案。3.因應措施:決議事項:一、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修訂;修正後條文;1.CB01010機械備製造業.2.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3.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4.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5.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6.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7.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8.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9.E601010電器承裝業.10.E603020電梯安裝工程業.11.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12.E604010機械安裝業.13.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14.E701010通信工程業.15.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16.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17.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8.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19.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20.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21.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22.I501010產品設計業.23.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24.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之研發).25.J502020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26.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27.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二、第二十二條-增加修訂日期;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五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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