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耀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0/21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之3.私募股數:普通股3,629,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08,870,000元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應依相關規定向櫃買中心或證交所取得核發上市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始得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櫃交易。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財務結構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訂為98/10/26(2)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為98/10/22~98/10/23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8/10/2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稽核主管 張芬芳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稽核主管 許純涓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健康因素辭職7.生效日期:98/10/21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7668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10/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舊任董事名單董事:郭維斌 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執行長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崑峰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郭維武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 代表人:卓德欽監察人:奇美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陳世賢監察人:徐玉貞 光群集團董事長室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名單董事:郭維斌 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執行長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崑峰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郭維武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 代表人:卓德欽董事:郭維文 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室特助獨立董事:劉玄達 益鼎創投新創事業部總經理獨立董事:張勝彥 曾任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處長 現職:無監察人:奇美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陳世賢 奇美電子(股)公司財會總處副處長監察人:胡復華 矽成積體電路(股)公司法務經理監察人:陳世洋 中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98年股東臨時會董監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郭維斌 454,446股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崑峰 6,442,821股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郭維武 7,559,223股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 代表人:卓德欽 2,500,000股董事:郭維文 99,527股獨立董事:劉玄達 0股獨立董事:張勝彥 0股監察人:奇美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陳世賢 2,329,000股監察人:胡復華 0股監察人:陳世洋 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6/08~99/06/078.新任生效日期:98/10/13~101/10/12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98/10/13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無討論暨選舉事項(1)本公司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案(2)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前公開承銷案(3)討論選擇適用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案(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案(7)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8)全面改選第三屆董事及監察人案(9)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案(10)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10/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舊任董事名單董事:郭維斌 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執行長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崑峰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郭維武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 代表人:卓德欽監察人:奇美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陳世賢監察人:徐玉貞 光群集團董事長室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名單董事:郭維斌 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執行長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崑峰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郭維武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 代表人:卓德欽董事:郭維文 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室特助獨立董事:劉玄達 益鼎創投新創事業部總經理獨立董事:張勝彥 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處長監察人:奇美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陳世賢 奇美電子(股)公司財會總處副處長監察人:胡復華 矽成積體電路(股)公司法務經理監察人:陳世洋 中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98年股東臨時會董監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郭維斌 454,446股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崑峰 6,442,821股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郭維武 7,559,223股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 代表人:卓德欽 2,500,000股董事:郭維文 99,527股獨立董事:劉玄達 0股獨立董事:張勝彥 0股監察人:奇美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陳世賢 2,329,000股監察人:胡復華 0股監察人:陳世洋 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6/08~99/06/078.新任生效日期:98/10/13~101/10/12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8/10/1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郭維斌、元奇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黃崑峰、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及其代表人:郭維武、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及其代表人:卓德欽、郭維文、劉玄達、張勝彥。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部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郭維斌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及其代表人:郭維武董事:郭維文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郭維斌:(1)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及其代表人:郭維武(1)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郭維文:(1)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無錫高新技術開發區60號地塊(2)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大岭山鎮大片美村大水湖地塊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全像產品之製造與銷售(2)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全像產品之製造與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董事:郭維斌:無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及其代表人:郭維武(1)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213,317仟元 71.69%(2)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投資金額新台幣273,801仟元 71.69%董事:郭維文: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9/16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6條規定之對象募集之。3.私募股數:3,629,000股,得視其實際資金需求情形,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內,分次辦理私募事宜。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11,047,400元(暫訂)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30.6元整(暫訂)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條件外,餘不得再賣出。本次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應依相關規定向櫃買中心或證交所取得核發上市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始得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櫃交易。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辦理私募實際情形及其他未盡事宜者或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9/16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8/10/1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A.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二、承認事項:無三、討論暨選舉事項A.本公司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案B.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前公開承銷案C.討論選擇適用新興重要性產業之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案D.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E.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F.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案G.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H.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I.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案J.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10/13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獨立董事三席選舉案及提名期間98年8月28日至98年9月7日作廢。(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與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本公司9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擬訂為98年9月6日至98年9月15日下午五時止其受理處所為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3樓,電話:(03)5776686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9/16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6條規定之對象募集之。3.私募股數:3,629,000股,得視其實際資金需求情形,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內,分次辦理私募事宜。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08,870,000元(暫訂)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參拾元整(暫訂)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條件外,餘不得再賣出。本次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應依相關規定向櫃買中心或證交所取得核發上市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始得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櫃交易。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辦理私募實際情形及其他未盡事宜者或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更正申報98年上半年度財報之現金流量表之其他應付款、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1.事實發生日:98/09/02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98年上半年度財報之現金流量表之其他應付款、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金額錯誤。其他應付款:更正前98年上半年度4,128,更正後4,130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更正前98年上半年度49,992,更正後49,994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更正前98年上半年度39,752,更正後39,7546.因應措施:更正資料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9/03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8/10/1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A.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二、承認事項:無三、討論暨選舉事項A.本公司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案B.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前公開承銷案C.討論選擇適用新興重要性產業之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案D.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E.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F.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案G.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H.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I.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10/13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獨立董事三席選舉案及提名期間98年8月28日至98年9月7日作廢。(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與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本公司9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擬訂為98年9月6日至98年9月15日下午五時止其受理處所為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3樓,電話:(03)5776686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8/08/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淑鈺 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文玲 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於98/08/20董事會任命通過7.生效日期:98/08/20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7668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10/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徐玉貞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遺缺待補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為配合上市櫃計劃調整董監結構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遺缺待補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6/08~99/06/078.新任生效日期:98/10/13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50%10.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本次臨時股東會召開日98/10/13,98/10/13選出新任監察人時,辭去光耀科技監察人職務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8/20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8/10/1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六路1號4.召集事由:A.本公司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案B.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前公開承銷案C.討論選擇適用新興重要性產業之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案D.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E.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F.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案G.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H.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I.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10/13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與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本公司9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擬訂為98年8月28日至98年9月7日下午五時止其受理處所為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六路1號3樓,電話:(03)5776686 )
1.契約種類:選擇權契約2.事實發生日:98/7/203.契約金額:美金1,000,000元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0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全部契約損失金額限額為交易額百分之二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以交易為目的7.被避險項目:不適用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不適用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不適用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已實現(損失) 美金28,392.50元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損失發生係因匯率波動,基於風險考量予以平倉,損失金額對公司並無重大影響12.契約期間:97/10/15至98/7/2013.限制條款:無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5.其他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2.報導日期:98/07/133.報導內容:有關媒體對本公司第三季可望轉虧為盈之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內容係媒體推估之說法,本公司並未提供相關財務預測資料亦未公告財務預測。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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