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準精密工業(上)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2/06/17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查核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4)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4)大陸投資情形報告。(5)股東提案處理說明。二、討論事項(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1).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議案。4.其它應敘明事項 :不分派股利或股息。
1.發生變動日期:102/05/012.法人名稱:台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樂群,新揚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欽宏,新揚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理。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24~103/06/237.新任生效日期:102/05/01~103/06/23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4/25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今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申請,期間為102年 4月12日起至102年4月22日止,每日上午八點至下午四點, 並已依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2)本公司截至提案截止日止並無接獲任何股東提案。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25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民國101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0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8937號函核准在案,並奉高雄市政府102年4月3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250658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 32,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金額新台幣329,000,000元。(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 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三)增資後發行總股數:普通股35,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金額新台幣359,000,000元。(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六)股票過戶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民國102年4月17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股票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股票發放通知書」,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4/10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0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案。於民國102年04月03日業經高市府經 商公字第10250658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2) 原登記資本總額為NT$600,000,000,分為60,000,000股 ,每股面額NT$10;實收資本額為NT$429,000,000(含特別 股NT$100,000,000),分次發行。 (3) 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459,000,000,(含特別股 NT$100,000,000),分為45,900,000股,每股面額NT$10, 分次發行。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仁武區五和里八德二路168號(本公司三樓餐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對保留盈餘 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四)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五)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六)股東提案處理情形說明。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101年度盈虧撥補案。 四、討論議案: (一)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1/31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101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3,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 10元,總計新台幣3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 本公司並訂定102年1月31日為增資基準日。
本公司民國101年現金發行新股案延長募資期限暨若仍未能募集完成之補償方案。1.事實發生日:101/12/28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前於民國101年10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 增資案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 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893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一條第 一項第一款規定,應於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內 募足並收足現金款項。 (3)、因全球金融市場動盪,近來資本市場低迷,為能順利募 集資金,擬將原訂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限至民國101年12月28 日止,延長至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 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期限為止。 (4)、本公司申請現金增資延長募資期限後,若仍未能募集 完成,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原股東或員工已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數×(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 (註1)以募集資金期限屆滿之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 利率計算。 (註2)實際退款日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退還。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24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9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償還 特別股半數本金NT$100,000,000,並辦理收回特別股減 資事宜。業經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150461470號函核准 變更登記在案。 (2) 原登記資本總額為NT$600,000,000, 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NT$10;實收資本額 為NT$529,000,000(含特別股NT$200,000,000) ,分次發行。 (3)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429,000,000, (含特別股NT$100,000,000), 分為42,900,000股,每股面額NT$10,分次發行。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價格、認股基準日 、停止過戶期間及相關作業。1.事實發生日:101/11/02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 本公司101年度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8937號函核准在案,以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01年10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且已於當日公告。(3) 本次現金發行新股認基準日訂於民國101年11月26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11月22日起至同年11月26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最後過戶日為101年11月21日(星期三)。(4)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為自民國101年11月27日至同年12月27日止。逾期未認購者,喪失其權利。(5)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6) 特定人認購期間為民國101年12月28日。(7) 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訂於民國101年12月28日。(8) 本次現金增資代收股款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楠梓分行;專戶存儲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新興分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0/30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1/10/30(2)代收股款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楠梓分行(3)專戶存儲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新興分行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收回特別股減資案 召開重大說明記者會內容。1.事實發生日:101/10/19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 公準精密(3178)於民國101年10月19日召開董事會,會中決議為配合收回特別股新台幣1億元之計劃,將辦理法定減資新台幣1億元整。(2) 本公司於民國90年度發行之特別股2億元,於民國101年間經特別股股東同意簽訂第三次投資增補協議,該協議並經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承認在案。協議中約定本公司將於民國101年11月8日收回到期之特別股新台幣1億元,公司並將依法辦理減少特別股股本新台幣1億元,擬訂之收回特別股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1年11月09日。(3)減資完成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將由原5.29億元(內含特別股2億元),變更為4.29億元(內含特別股1億元)。(4) 本公司營運資金足以因應本次特別股1億元之到期收回計劃,預計本次減資計劃將有助於穩定公司未來長遠發展。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解除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01/10/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黃營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解除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1.發生變動日期:101/10/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洪麗珠,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營芳,公準公司獨立董事,現任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原獨立董事因個人因素辭職。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0/06/24 ~ 103/06/237.新任生效日期:101/10/1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0/5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10/19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二、承認事項:與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簽訂投資協議書第三次增補協議案。三、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一席。(1) 當選名單:黃營芳(2) 新任獨立董事任期自民國101年10月19日起至民國103年6月23日止。四、討論事項:(1) 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2) 修訂「公司章程」案。(3)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0/19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收回特別股減資案及訂定減資基準日(1) 本公司前於民國101年9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償還特別股半數本金NT$100,000,000之計劃,以及民國101年10月19日經股東臨時會承認通過與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簽訂投資協議書第三次增補協議在案。(2)本公司茲為配合上述案由,辦理收回特別股減資事宜。本次辦理收回特別股減資計NT$100,000,000,分為10,000,0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429,000,000(含特別股NT$100,000,000),分為42,900,000股,每股面額NT$10,分次發行。(3)收回特別股減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1年11月09日。(二)現金發行新股案(1) 本公司經前述收回特別股減資後,登記資本總額為NT$600,000,000,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NT$10;實收資本額為NT$429,000,000(含特別股NT$100,000,000),分次發行。本公司茲為償還銀行借款,擬辦理現金發行新股計3,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NT$10元,合計應收股款為NT$30,000,000元整,並依法提出10%計3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2,7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逾期未認購者,喪失其權利;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拼湊認購,其中不足一股而不拼湊之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補足之。(2) 本次現金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3) 本次現金發行新股案,將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生效後進行之。擬預訂相關日期如下列,嗣後如遇有變動時將授權董事長調整訂定之。(4) 擬預定下列相關日期A. 預訂現金發行新股認基準日為民國101年11月26日,依法自民國101年11月22日起至同年11月26日止為停止過戶期間。B. 預訂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為自民國101年11月27日至同年12月27日止。C. 預訂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為民國101年12月28日。D. 預訂現金發行新股基準日為民國101年12月28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10/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洪麗珠、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辭任獨立董事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0/06/24~103/06/23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0/5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101/10/19股東臨時會辦理補選。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特別股到期償還計劃 及擬簽訂第三次投資增補協議書1.事實發生日:101/09/20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前於民國90年11月9日發行特別股二億元,全數由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認購。於民國95年11月9日5年期滿前簽訂第一次增補協議,將該特別股到期日展延三年至民國98年11月9日。(2)因受次級房貸及金融風暴之影響,於民國99年1月21日簽訂第二次增補協議,除特別股股息由年息6%調降為4.1%,其餘條款維持不變, 並將該特別股到期日展延三年至民國101年11月8日。(3)因特別股之第二次展期將於民國101年11月8日到期,本公司計劃於到期後先行償還特別股半數本金1億元,剩餘1億元之特別股再展延三年,並將利率由現行之4.1%調整為2.979%。(4)為配合前述計劃,擬與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簽訂第三次投資增補協議。(5)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案之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召開10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第二次公告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9/20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0/19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市仁武區五和里八德二路168號(本公司三樓餐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二、承認事項:與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簽訂投資協議書第三次增補協議案。三、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一席。四、討論事項:(一) 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二) 修訂「公司章程」案。(三)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9/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0/1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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