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冠亞生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1/2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一○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通過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2)通過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3)通過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案。(4)通過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5)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案。二、討論及選舉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任程序」案。(6)完成選任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7)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8/11/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聯合骨科器材(股)公司代表人:林延生董事:聯合骨科器材(股)公司代表人:廖建忠董事:林雨薇董事:于載九獨立董事:蔡勝文獨立董事:黃仕翰獨立董事:李明萱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11/20~111/11/1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長:林延生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山東新華聯合骨科器材(股)公司:副董事長林延生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山東新華聯合骨科器材(股)公司:山東省淄博市高新區泰美路7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山東新華聯合骨科器材(股)公司:植入物、人工關節生產和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1/202.發生緣由: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後,由新任獨立董事成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與現任董事相同(1)獨立董事:黃仕翰/國立台灣大學EMBA碩士暨國家發展所碩士/德益法律事務所負責人(2)獨立董事:李明萱/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會計碩士/勝麗國際(股)公司財務副總經理(3)獨立董事:蔡勝文/輔仁大學會計學系學士/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生效日期:108/11/20~111/11/19
1.事實發生日:108/10/022.發生緣由:(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02(二)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8/11/20(三)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3樓(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2)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企業社會責任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五)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六)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股東會議事規則」及「董事、監察人選任程序」,另「董事、監察人選任程序」更改為「董事選任程序」。(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七)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提前全面改選董事案。(八)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10/22(九)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11/203.因應措施: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公告受理股東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會部(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20樓),受理期間為自108年10月13日至108年10月22日止,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事實發生日:108/10/02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3.因應措施: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六條規定,股票應全面改採無實體發行始得申請為興櫃股票買賣,為因應本公司申請登錄為興櫃股票作業,擬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申請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發行。(2)配合上述股票無實體發行作業,擬將本公司全數已發行實體股票共計13,471,040股全面換發為無實體,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有關股票全面改採無實體發行,其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換發作業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4)本次轉換無實體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與原實體股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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