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銓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1/072.公司名稱:Team Group Middle East Fzc.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70%5.發生緣由:綜合目前公司整體營運規劃,擬暫停Team Group Middle East Fzc.之運作,後續將依法辦理解散與清算等相關作業。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正並通過發行一○○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072.發行期間: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向主管機關申報,於生效之通知到達本公司之日起一年內,由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定一次或分次發行之;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依據本公司「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辦理之,由董事長參酌其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及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認定之。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數為2,2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得依本辦法相關規定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2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董事會應依發行日前30個營業日於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平均成交價格;實際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決定,原則上不得低於平均成交價格之50%,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二)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三)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可按下列規定行使認股權:(1)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滿二年後,得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40%為限。(2)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滿三年後,得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70%為限。(3)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滿四年後,得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100%為限。2.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而移轉者不在此限。凡未於存續期間屆滿前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主張其認股之權利。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其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四)認股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之處理方式:1.離職:己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其員工得自離職生效日起三十天內,ㄧ次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即視同放棄。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得依本辦法行使權利。且前述三十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2.解聘:認股權人因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而遭公司解聘者,其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解聘當日即視為自動失效,不得再主張該憑證上任何權利。3.退休:依規定辦理退休之員工,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退休生效日之次日視為全部到期。認股權人應於六個月內行使其全部之認股權。且前述六個月期間亦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4.一般身故:認股權人身故者,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起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其繼承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5.因公傷殘/因公身故:認股權人因公傷殘或身故者,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事發當天之次日視為全部到期,並應於六個月內,由其本人或繼承人行使其全部認股權。且前述六個月期間亦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6.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或因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公司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天內ㄧ次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利,但認股權行使時程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且不得逾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7.調職: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但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8.資遣:被資遣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該三十天之期間,亦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9.繼承: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認股權人身故而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之繼承人應依本款4.或5.之規定行使認股權,過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認股權人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由本公司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以四捨五入之方式計算至角為止)(一)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IMG SRC="/WF_SQL_XSRF.html">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12/2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巿中和區建一路一五○號十八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本公司擬採低於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等相關事宜。(二)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1/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2/2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0/10/14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通過承認修正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事項:一.通過修正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三.通過本公司擬採低於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等相關事宜。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8/292.公司名稱: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公告100年7月本月開立發票總額為621,543仟元,更正為621,534仟元。原公告100年1月至7月累計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額為3,694,864仟元,更正為3,694,855仟元。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更正後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7/202.公司名稱: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九十九年度年報第11、30頁。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及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興櫃公司,證券代號:4967)申報以股東股息紅利24,186,10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2,418,610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撤回在案。
1.事實發生日:100/07/192.公司名稱: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07/12行文呈送主管機關盈餘轉增資案件,因書表準備不齊備,本公司自行向金管會申辦撒回盈餘轉增資案件;原100/7/7公告經董事會決議之除權基準日,將延緩原發佈之除權基準日,將待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後,另擇期召開董事會重新決議除權息基準日等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7/0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洪麗玲 本公司財務部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卉蓁 本公司財務部副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07/07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226-5000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新任財務部副處長廖卉蓁小姐於100/07/01到職,且於100年07月01日公告財務主管異動,業經100/07/07董事會追認通過在案。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新台幣24,186,100元(每股發放0.5元股票股利)4.除權(息)交易日:100/08/105.最後過戶日:100/08/1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1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168.除權(息)基準日:100/08/169.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8月12日起至100年8月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8月11日(星期四)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至100年8月11日郵戳日期為憑)。2.尚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函。
1.事實發生日:100/07/072.公司名稱: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0年4月25日董事會通過配發董監事酬勞159,945元,並經本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因公司整體規劃考量,擬調整為134,000元,差異金額將於本年度調整入帳。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7/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春成 本公司研發處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海峰 本公司研發處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0/07/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226-500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7/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洪麗玲 本公司財務部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卉蓁 本公司財務部副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07/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226-5000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部副處長廖卉蓁小姐於100/07/01到職接任此職務,待100/07/07董事會正式通過任命
1.股東會日期:100/06/23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事項: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二.通過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5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可供分配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股東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418,610股,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5元。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4,186,1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盈餘轉增資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而必須變更,及嗣後本公司於除權(息)基準日前買回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或註銷、或因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因素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比率及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亦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之,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股票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716號L棟B2遠東世紀廣場第二期管理委員會大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本公司9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4/252.公司名稱: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99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A.99年度損益情形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餘係仟元)營業收入淨額: 5,904,947仟元稅前淨利: 42,823仟元本期淨利: 34,308仟元基本每股盈餘(稅後): 0.71元B.99年度合併損益情形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餘係仟元)營業收入淨額: 6,605,595仟元稅前淨利: 44,621仟元合併淨損益:34,308仟元基本每股盈餘(稅後):0.71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配發股東紅利之盈餘配股每股0.5元,總金額為24,186,100元。(2)擬配發員工紅利(現金)金額為2,559,155元。(3)擬配發董監酬勞金額為159,945元。(4)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3.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將提請本公司100年6月23日召開之股東會承認。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事宜1.事實發生日:100/03/212.公司名稱: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務代理部將自100年4月6日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后: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傳真:(02)2708-5000二、凡本公司股東自100年4月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3/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力達 管理部處長(研發部主管代理人) 空軍技術學院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春成 研發副總The University of Southwestern Louisiana, Computer Science碩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本公司原研發主管由楊力達管理部處長兼任,現新聘任林春成先生為本公司研發主管。7.生效日期:100/03/1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226-500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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