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取國際(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11/022.發生緣由: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3.因應措施:本公司106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10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8457號函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6年12月29日。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延後募集因應補償措施,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權益,本公司擬訂退款計算方式及相關補償方案如下: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二、申請期間:自106年11月6日起迄106年11月20日止。三、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檢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購繳款書存查聯影本或匯款申請書客戶收執聯影本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若遺失繳款收據,請填具切結書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6年11月20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辦理。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欲退還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應退還之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年利率)÷365)註1:利率係以106年11月6日臺灣銀行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註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106年12月5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五、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六、利息所得之申報、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七、對於已繳款之股東員工要求退還之股款寄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承諾書人:可取國際股股份有限公司負 責 人:許仁豪中華民國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已出具承諾書,內容如下: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第1次現金增資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4589號函核准在案,每股以新台幣10元平價發行。為能順利募集本次資金,本公司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由原訂106年8月28日至106年10月3日延長至106年12月29日。若因此繳款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權利受損,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負 責 人:許仁豪中華民國一○六年十一月二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 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被告 范○○、唐○○、唐○○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金字第193號2.事實發生日:106/09/0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之前董事長及前業務協理等人涉嫌掏空公司一案。4.處理過程:本公司104年度重附民字第31號、105年度金字第193號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本公司與被告范○○已達成和解,本公司依民事訴訟法第262條規定,撤回本公司對被告范○○、被告唐○○、被告唐○○之訴訟部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由被告范○○支付本公司和解金新台幣壹仟捌佰萬元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件其餘被告均不撤回,且不拋棄對其餘被告之一切權利,併予陳明。
1.事實發生日:106/07/112.發生緣由: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106年03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 額新台幣3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07月05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2458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公告事項如下: (一)公司名稱: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5、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6、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7、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8、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9、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0、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1、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2、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3、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4、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5、F213010 電器零售業 16、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7、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18、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19、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20、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21、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2、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23、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24、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5、I501010 產品設計業 26、J399010 軟體出版業 2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 (四)章程訂立(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94年11月23日;最近一次修訂於 民國105年6月27日。 (五)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 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77,282,600元 ,分為17,728,260股,均為普通股。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現任董事6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 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發行條件如下 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 30,000,000元,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 2、發行條件: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5%,計4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 認購外,其餘85%計2,550,000股由原股東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認購,每仟股認購143.8381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 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額定資本額為新台 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 行;實收資本額為207,282,600元,分為20,728,260股,每股面額10元。 (十)股款繳款日期:106年7月24日至106年8月25日為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 納期間,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喪失其權利,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 (十一)代收股款機構:臺灣土地銀行內湖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十二)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三、認股基準日訂為106年7月22日,自106年7月18日至106年7月22日止停止股票 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民國106年7月17日下午四時前親臨或 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 南京東路2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辦理股票過戶。郵寄辦理過戶者以郵 戳為憑。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32.發生緣由:減資基準日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106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消除股份11,258,670股 及減少資本新台幣112,586,70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 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05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復經新北市政府106年06 月15日府產業商字第106550702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公告事項如下: (一)公司名稱: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5、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6、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7、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8、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9、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0、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1、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2、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3、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4、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5、F213010 電器零售業 16、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7、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18、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19、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20、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21、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2、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23、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24、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5、I501010 產品設計業 26、J399010 軟體出版業 2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 (四)章程訂立(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94年11月23日;最近一次修訂於 民國105年6月27日。 (五)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500,000,000元整, 每股面額10元,分為50,000,000股,原已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289,869,300元整,分為28,986,930股(含私募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現任董事6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 選得連任。 (七)減少資本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八)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應換發股票股份總額28,986,9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289,869,300元。 3.本次減少資本112,586,700元,銷除股份11,258,670股,用以銷除累積虧損, 健全財務結構。 4.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17,728,2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實收資本額 為177,282,600元。 5.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按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 發611.59495股,即每仟股減少388.40505股,換發比率為61.59495%,減資後不 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 足壹股之畸零股票,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 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股票面額認購之。 (九)減資後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十)減資基準日:106年6月6日。 (十一)減資換發股票時程預定如下: 1.最後過戶日:106年6月26日 2.停止過戶期間:106年6月27日至106年7月10日 3.換發基準日:106年7月1日 4.舊股票停止買賣及新股票換發日期:106/7/11 (十二)自新股票開始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十三)停止股票過戶日:自106年6月27日起至106年7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請於106年6月26日下午四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日盛證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85號7樓)辦理過戶手續。 (十四)股票簽證機構: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十五)股票過戶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 路2段85號7樓 電話2541-9977) (十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32.發生緣由:減資基準日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106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消除股份11,258,670股及 減少資本新台幣112,586,70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1日 金管證發字第10600205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復經台北市政府106年06月15 日府產業商字第106550702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公告事項如下: (一)公司名稱: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5、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6、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7、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8、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9、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0、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1、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2、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3、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4、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5、F213010 電器零售業 16、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7、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18、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19、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20、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21、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2、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23、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24、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5、I501010 產品設計業 26、J399010 軟體出版業 2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 (四)章程訂立(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94年11月23日;最近一次修訂於 民國105年6月27日。 (五)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500,000,000元整,每 股面額10元,分為50,000,000股,原已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96,824,030元 ,分為49,682,403股(含私募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現任董事6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 得連任。 (七)減少資本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八)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應換發股票股份總額自94年至目前為止合計28,986,9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共計新台幣289,869,300元。 3.本次減少資本112,586,700元,銷除股份11,258,670股,用以銷除累積虧損,健 全財務結構。 4.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17,728,2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實收資本 額為177,282,600元。 5.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按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 發611.59495股,即每仟股減少388.40505股,換發比率為61.59495%,減資後 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放棄併湊或併湊後 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票,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股票面額認購之。 (九)減資後換發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票發行事宜。 (十)減資基準日:106年6月6日。 (十一)減資換發股票時程預定如下: 1.最後過戶日:106/6/26。 2.停止過戶期間:106/6/27-106/7/10。 3.減資換票基準日:106/7/1。 4.舊股票停止買賣及新股票換發日期:106/7/11。 (十二)自新股票開始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十三)停止股票過戶日:自106年6月27日起至106年7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請於106年6月26日下午四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日盛證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85號7樓)辦理過戶手續。 (十四)股票簽證機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十五)股票過戶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 路2段85號7樓 電話2541-9977) (十六)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062.發生緣由:減資基準日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106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消除股份11,258,670股及 減少資本新台幣112,586,70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1日 金管證發字第10600205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有關減資內容如下: (一)減資金額:新台幣112,586,700元。 (二)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銷除股份:11,258,670股。 (四)減資比率:38.840505%(即每仟股減少388.40505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 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成整股之登記,股東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按 股票面額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 壹股之畸零股,擬提請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減資換發後之股份, 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9,869,300元,每股新台幣10元,分為 28,986,93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7,282,600元,每股新台幣10元 ,減資後發行股份為17,728,260股。三、本公司訂定106年6月6日為減資基準日。四、俟本公司減資基準日後並呈奉經濟部核准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授權董事長訂 定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停止過戶、辦理換發新股等相關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五、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5/152.發生緣由:本公司目前尚有累積虧損,故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以順利所需資金之募集,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辦理減少資本額以彌補累積虧損。一、本公司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累積虧損計113,076,075元整,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後之累積虧損為112,586,700元。二、為改善財務結構,擬以實收資本額289,869,300元辦理減資112,586,700元以彌補虧損,減資比例約38.840505%,以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按比例消除股份,每仟股減少約388.40505股,即每仟股換發約611.59495股。三、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棄),其減少總股分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四、減資後之資本額為177,282,60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計17,728,2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3.因應措施:一、擬定健全營業計劃,並於日後股東會報告執行 情形。二、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A.本公司經民國106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案。減資前發行股份為28,986,9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289,869,300元,減少資本新台幣112,586,700元,消除股份11,258,670股,減資後發行股份為17,728,2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77,282,600元。B.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之規定辦理。C.本公司除依法公告外,並另函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後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許仁豪/本公司董事長董事/謝佩君/悠克國際(股)法人代表董事/張賢忠/悠克國際(股)法人代表董事/潘火因全/廣積科技(股)法人代表董事/缺額保留獨立董事/施正屏/師大國際人力資源所副教授獨立董事/黃政吉/師大應用電子科技學系副教授監察人/張清枝/宏臣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監察人/陳姣妃/悠準投資(股)公司董事監察人/林明男/廣積科技(股)公司總管理處協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許仁豪/本公司董事長董事/陳立明/德勝監控負責人董事/張賢忠/悠準投資(股)法人代表董事/潘火因全/廣積科技(股)法人代表獨立董事/施正屏/師大國際人力資源所副教授獨立董事/黃政吉/師大應用電子科技學系副教授獨立董事/余煒楨/寶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師監察人/張清枝/宏臣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監察人/陳姣妃/悠準投資(股)公司董事監察人/林明男/廣積科技(股)公司總管理處協理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許仁豪/351,500股董事/陳立明/2,825,000股董事/張賢忠/3,923,733股董事/潘火因全/5,804,050股獨立董事/施正屏/0股獨立董事/黃政吉/0股獨立董事/余煒楨/0股監察人/張清枝/1,016,125股監察人/陳姣妃/0股監察人/林明男/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3/28~105/03/277.新任生效日期:105/06/2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許仁豪/本公司總經理陳立明/德勝監控負責人悠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賢忠/悠克國際(股)公司稽核主管悠準投資(股)公司監察人瑞仕登物業(股)公司監察人/遠程國際(股)董事廣積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潘火因全/廣積科技(股)公司稽核室資深經理施正屏/國立師範大學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專任副教授黃政吉/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副教授余煒楨/寶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師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5/06/27~108/06/26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022.發生緣由: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3.因應措施:本公司104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2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06050號函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5年6月1日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延後募集因應補償措施,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權益,本公司擬訂退款計算方式及相關補償方案如下: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二、申請期間:自105年3月3日起迄105年3月18日止。三、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檢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購繳款書存查聯影本或匯款申請書客戶收執聯影本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若遺失繳款收據,請填具切結書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5年3月18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辦理。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欲退還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應退還之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年利率)÷365)註1:利率係以105年3月2日臺灣銀行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註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105年4月5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五、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六、利息所得之申報、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七、對於已繳款之股東員工要求退還之股款寄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承諾書人:可取國際股股份有限公司負 責 人:許仁豪中華民國一○五年二月十八日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已出具承諾書,內容如下: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第1次現金增資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2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8598號函核准在案,每股以新台幣8元折價發行。有鑑於募集期間逢農曆年假,使整個特定人士募集繳費期間縮短,為考量實際募集資金之狀況及能順利募集本次資金,本公司於104年11月27日經董事會決議,此增資案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項,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辦理,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由原訂105年1月19日至105年3月1日延長至105年6月1日。若因此繳款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權利受損,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負 責 人:許仁豪中華民國一○五年二月十八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針對電子媒體報導本公司之前董事長及前業務協理等人,涉嫌掏空公司一案說明。1.事實發生日:104/03/022.發生緣由:電子媒體報導本公司之前董事長及前業務協理等人,涉嫌掏空公司一案。3.因應措施:據新聞報導,本公司之前董事長、前業務協理等人,涉嫌掏空公司,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業已依法提起公訴。本公司待收到刑事起訴書後,將儘速與律師團商討後,研擬後續法律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232.發生緣由:職務調整3.因應措施:發言人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筱緯 副總經理發言人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魏鴻光 稽核經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事宜。1.事實發生日:103/12/04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將自103年12月8日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連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后: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傳真:(02)2567-3028二、凡本公司股東自103年12月8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4/082.發生緣由:蘋果日報報導「可取國際公司..女經理廖淑媛..休完產假竟遭資遣,怒告公司違約並求償。」、「可取國際公司..廖女休完產假竟遭資遣,怒告公司違約並求償,士林地院昨判可取敗訴,須賠廖女六十萬元。仍可上訴。」3.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女經理遭資遣判賠60萬元」案件,係因廖姓前經理在職期間未遵守並違反與本公司之協議書在先,故本公司對其解除協議書並依法資遣;爾後廖姓前經理言詞反覆於接受資遣之後仍提起訴訟。廖姓前經理之主張與事實不符,尚本公司董事長許仁豪遭受蘋果日報斷章取義,亦未曾求證於董事長事實真相,逕自報導不實與浮誇之內容,董事長許仁豪於廖姓前經理在職至資遣期間從未對其有任何恐嚇行為,更何來其因恐嚇而導致可能早產之說。本公司已委請律師上訴,請求法院撤銷該判決,同時本公司之發言人亦行文蘋果日報要求更正、道歉,以捍衛本公司權利及聲譽。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新增討論事項)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6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及103年5月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股東會開會時間:民國103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二、股東會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本公司會議室)。三、召集事由:1. 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案。(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2. 承認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二年度盈虧撥補案。3. 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3)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4. 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103年4月28日起至民國103年6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民國103年4月25日下午四時前(因4月26-27日為例假日,故提前至4月25日為最後過戶日)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郵寄辦理過戶者請以掛號郵寄,並以最後過戶日103年4月25日郵戳為憑。五、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公告辦理,如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補發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分證及印鑑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六、開會通知書與委託書於開會30日前寄送各持股滿仟股(含)以上之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26789。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八、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九、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於民國103年4月18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8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受理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電話:02-55506660十、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八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並副知證基會。十一、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二、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2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26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股東會開會時間:民國103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二、股東會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本公司會議室)。三、召集事由:1. 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案。(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2. 承認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二年度盈虧撥補案。3. 討論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2)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4. 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103年4月28日起至民國103年6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民國103年4月25日下午四時前(因4月26-27日為例假日,故提前至4月25日為最後過戶日)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郵寄辦理過戶者請以掛號郵寄,並以最後過戶日103年4月25日郵戳為憑。五、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公告辦理,如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補發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分證及印鑑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六、開會通知書與委託書於開會30日前寄送各持股滿仟股(含)以上之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26789。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八、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於民國103年4月18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8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受理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電話:02-55506660九、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八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並副知證基會。十、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一、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新股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2年11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243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前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亦經奉臺北市政府103年2月27日府產業商字第 103815668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三、茲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8,361,9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83,619,300元。(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23,361,9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33,619,3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台灣土地銀行信託部。(六)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四、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3年3月25日(星期二)發放,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寄發之「股票領取單」,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後,郵寄或駕臨日盛股務代理部洽領股票。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2/19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1)本公司102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每股認購價11元,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55,000,000元, 業已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03年02月19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 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股票發放日。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2年11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23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243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可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3、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4、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5、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6、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7、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8、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9、F113020 電器批發業10、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11、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12、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13、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14、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15、F213010 電器零售業16、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17、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18、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19、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20、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21、F401010 國際貿易業22、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23、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24、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25、I501010 產品設計業26、J399010 軟體出版業2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2樓。(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到105年3月27日止。(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94年11月23日訂立,102年9月30日第9次修正。(六)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83,619,300元,分為18,361,930股,均為普通股。(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發行條件如下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每股以新台幣11元溢價發行。2、發行條件: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5%,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4,250,000股由原股東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31.457150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233,619,300元,分為23,361,930股,每股面額10元。(九)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款繳款日期:103年1月6日至103年1月10日為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喪失其權利,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十一)代收股款機構:臺灣土地銀行內湖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三、認股基準日訂為102年12月31日,自102年12月27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民國102年12月26日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郵寄辦理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四、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2/09/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江政憲/悠克電子(股)法人代表獨立董事/沈耀昌/沈耀昌地政士事務所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丁元迪/悠克電子(股)法人代表獨立董事/施正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專任副教授4.異動原因:法人代表變更、董事辭任、補選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悠克電子(股)代表人丁元迪/法人董事持股2,770,406股獨立董事/施正屏/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3/28_105/03/277.新任生效日期:102/09/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9.其他應敘明事項:悠克電子於102/7/26變更法人代表沈耀昌於102/5/8辭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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