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之星電信(未)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 訂定減資基準日案
1.事實發生日:112/01/31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1/31
(2)減資緣由: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2,090,000元。
(4)消除股份:209,000股。
(5)減資比率:0.0033%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588,710,5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12年1月31日。
1.事實發生日:112/01/31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1/31
(2)減資緣由: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2,090,000元。
(4)消除股份:209,000股。
(5)減資比率:0.0033%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588,710,5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12年1月31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附加附款核准本公司與台灣大哥大 (股)公司合併案
1.事實發生日:112/01/1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0年12月30日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契約,
於111年2月10日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NCC)提出合併申請,
依NCC於民國112年1月18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NCC於今日以
附加附款核准此合併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1/1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0年12月30日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契約,
於111年2月10日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NCC)提出合併申請,
依NCC於民國112年1月18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NCC於今日以
附加附款核准此合併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30
2.發生緣由:
依本合併案約定,如至111年12月31日止未取得NCC及公平會
核准時,得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因主管機
關尚在審查中,已確定至111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核准。
3.因應措施:雙方依約進行中。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依本合併案約定,如至111年12月31日止未取得NCC及公平會
核准時,得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因主管機
關尚在審查中,已確定至111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核准。
3.因應措施:雙方依約進行中。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9/3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0年12月30日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
契約,並於111年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合併案。
本案原公告之合併基準日為111年9月30日,截至目前,主管
機關尚在進行審查程序中。
3.因應措施:本合併案如至111年12月31日止未取得NCC及公平會
核准時,得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0年12月30日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
契約,並於111年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合併案。
本案原公告之合併基準日為111年9月30日,截至目前,主管
機關尚在進行審查程序中。
3.因應措施:本合併案如至111年12月31日止未取得NCC及公平會
核准時,得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8/22
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1/08/22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1/08/22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62,600,806,300元,流通在外股數6,260,080,630股,
每股淨值3.6650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2,590,800,500元,流通在外股數6,259,080,050股,
每股淨值3.6666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111年7月自結財務報表計算。
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1/08/22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1/08/22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62,600,806,300元,流通在外股數6,260,080,630股,
每股淨值3.6650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2,590,800,500元,流通在外股數6,259,080,050股,
每股淨值3.6666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111年7月自結財務報表計算。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 訂定減資基準日案
1.事實發生日:111/07/2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27
(2)減資緣由: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0,005,800元。
(4)消除股份:1,000,580股。
(5)減資比率:0.016%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590,800,5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11年7月27日。
1.事實發生日:111/07/2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27
(2)減資緣由: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0,005,800元。
(4)消除股份:1,000,580股。
(5)減資比率:0.016%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590,800,5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11年7月27日。
1.事實發生日:111/06/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一、承認事項
第一案:通過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通過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第一案: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案。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一、承認事項
第一案:通過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通過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第一案: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案。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08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擬提前於111/06/30收回108年第一次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
可轉換公司債,計新台幣18億元。
3.因應措施:依發行辦法第十九之一條規定,私募轉換公司債於轉換辦法
第一次修訂生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本
公司得授權董事長依本私募轉換公司債面額提前贖回全部或
部分之公司債。經本公司與債權人同意提前於111/06/30
全部收回,利息計算依發行辦法規定。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收回基準日訂為111年6月30日。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擬提前於111/06/30收回108年第一次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
可轉換公司債,計新台幣18億元。
3.因應措施:依發行辦法第十九之一條規定,私募轉換公司債於轉換辦法
第一次修訂生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本
公司得授權董事長依本私募轉換公司債面額提前贖回全部或
部分之公司債。經本公司與債權人同意提前於111/06/30
全部收回,利息計算依發行辦法規定。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收回基準日訂為111年6月30日。
公告本公司收回全部已發行之乙種特別股及註銷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減資變更登記完成
1.事實發生日:111/05/30
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1/05/3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1/05/30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64,368,611,00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6,260,472,630股,
特別股股數176,388,470股,普通股每股淨值3.7582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2,600,806,30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6,260,080,630股,
特別股股數0股,普通股每股淨值3.7584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111年4月自結財務報表計算。
1.事實發生日:111/05/30
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1/05/3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1/05/30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64,368,611,00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6,260,472,630股,
特別股股數176,388,470股,普通股每股淨值3.7582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2,600,806,30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6,260,080,630股,
特別股股數0股,普通股每股淨值3.7584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111年4月自結財務報表計算。
公告本公司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債權人會議重要決議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1/05/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會議
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討論事項:
第一案:決議通過修訂「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國內第一次
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案。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會議
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討論事項:
第一案:決議通過修訂「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國內第一次
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案。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債權人會議 1.事實發生日:111/04/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債權人會議。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7 貳、債權人會議召開日期:111/05/27 參、債權人會議召開地點: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M61會議室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肆、債權人會議召開時間:上午10時整 伍、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報告說明。 二、討論事項: (1) 修訂「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國內第一次 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案。 三、臨時動議。 陸、債權人停止過戶期間:111/04/28~111/05/27 柒、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債權人,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 戶名及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管理部洽詢(電話:(02)2657-2788)。 二、本公司如因疫情而有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之需求,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 規定全權處理,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變更債權人會議 開會地點。
公告本公司擬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通過之各項私募 有價證券案 1.事實發生日:111/04/27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年08月0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不超過12億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私募特別股,或於不超過新台幣120億元或等值外幣之額度內辦理私募國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並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就前述籌資工具,以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之方式一次或分次辦理。考量合併案之因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不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通過之各項私募有價證券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4/27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7 貳、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 參、股東會召開地點: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學學文化創意教室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07號4樓) 肆、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0時整 伍、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10年度營業報告案。 (2) 監察人查核110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案。 (3) 110年度健全營業計畫執行情形報告案。 (4) 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案。 (5) 本公司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通過之各項私募有價證券案。 (本次新增) 二、承認事項: (1) 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案。(本次新增) 四、臨時動議。 陸、停止過戶期間:111/04/19~111/06/17 柒、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證券股務代 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38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電話:(02)2657-2788),並副知證基會。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9時30分,如於上午9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 即提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六、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七、本公司如因疫情而有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之需求,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 規定全權處理,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變更股東會開會 地點。
1.事實發生日:111/04/27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7 (2)減資緣由:本公司2022年2月24日董事會決議,依本公司章程第六條之二及 乙種特別股第一次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前收回 本公司全部已發行之乙種特別股,並授權董事長訂定特別股收回 暨減資基準日。 (3)減資金額:新台幣1,763,884,700元。 (4)消除股份:176,388,470股。 (5)減資比率:2.7403%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600,806,3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收回暨減資基準日訂為111年4月27日。
1.事實發生日:111/03/18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1/03/18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1/03/18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A.減資前實收資本額64,370,595,00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6,260,671,030股, 特別股股數176,388,470股,普通股每股淨值3.8316元。 B.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4,368,611,00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6,260,472,630股, 特別股股數176,388,470股,普通股每股淨值3.8317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每股淨值係依111年2月自結財務報表計算。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本公司全部已發行之乙種特別股 並辦理減資註銷股本 1.事實發生日:111/02/242.發生緣由: (1)依本公司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合併契約第9.1.8條,本公司應依公司 章程所訂條件提前收回全部已發行之乙種特別股。 (2)依本公司章程第六條之二及乙種特別股第一次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 按原發行價格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加計累積積欠股息提前收回本公司全部已發行之 乙種特別股176,388,470股,計減少資本額1,763,884,7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投審會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特別股收回暨減資基準日及代表本公 司簽署本案後續相關文件並辦理一切所需事宜。上述未盡事宜,亦授 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一次普通股暨乙種特別股股東臨時會 重要決議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1/02/08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一次普通股暨乙種特別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討論事項: 第一案:通過本公司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併方式進行合併, 以本公司為消滅公司,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 第二案:通過本公司申請有價證券停止公開發行暨辦理本公司合併解散案。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1/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28 貳、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 參、股東會召開地點: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學學文化創意教室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07號4樓) 肆、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0時整 伍、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10年度營業報告案。 (2) 監察人查核110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案。 (3) 110年度健全營業計畫執行情形報告案。 (4) 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案。 二、承認事項: (1) 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陸、停止過戶期間:111/04/19~111/06/17 柒、受理股東提案: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受理期間及處所如下: (1) 受理期間:自111年2月15日至111年2月25日下午5時止。 (2) 受理處所: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管理部(地址:台北市 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8樓,電話:(02)2657-2788 )。 (3) 受理方式:書面受理,提案人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 捌、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證券股務代 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38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電話:(02)2657-2788),並副知證基會。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9時30分,如於上午9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 即提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六、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七、本公司如因疫情而有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之需求,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 規定全權處理,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變更股東會開會 地點。
1.事實發生日:111/01/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28 (二)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四)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 訂定減資基準日案 1.事實發生日:111/01/28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28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984,000元。 (4)消除股份:198,400股。 (5)減資比率:0.0031%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4,368,611,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1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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