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睿科技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7/05/29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106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75元)二、討論暨選舉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通過申請股票上櫃買賣案。 (3)通過辦理上櫃掛牌現金增資新股作為上櫃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部份條文,並更名為 「董事選舉辦法」。 (7)全面改選第八屆董事案。 選舉第八屆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當選董事名單:繆德澤、姜家齊、王冠欽、黃明儒。 當選獨立董事名單:林松樹、林禮模、謝欽旭。 (8)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 ,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1.發生變動日期:107/05/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舊任董事計五席,監察人計二席: 董事:繆德澤;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王冠欽;本公司董事 董事:姜家齊;本公司董事 董事:羅幼明;本公司董事 董事:劉又嘉;本公司董事 監察人:何英煒;本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黃明儒;本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新任董事計七席(含三席獨立董事): 董事:繆德澤;本公司董事 董事:王冠欽;本公司董事 董事:姜家齊;本公司董事 董事:黃明儒;本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林松樹;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獨立董事:林禮模;稟信法律事務所9林禮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謝欽旭;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專任副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全面改選董事七席(其中包含獨立董事三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 繆德澤,持有股數 2,320,565 股 王冠欽,持有股數 1,595,336 股 姜家齊,持有股數 736,035 股 黃明儒,持有股數 302,711 股獨立董事: 林松樹,持有股數 0股 林禮模,持有股數 0股 謝欽旭,持有股數 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10/06~109/10/058.新任生效日期:107/05/29~110/05/2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改選董事席次7人(含獨立董事3人),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1.股東會決議日:107/05/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王冠欽/本公司董事 (2)林松樹/本公司獨立董事 (3)林禮模/本公司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王冠欽董事: a.永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b.永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c.恩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d.上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前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獨立董事 林松樹: a.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董事、稅務長及會夥會計師 b.鴻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c.鴻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報酬委員會委員 (3)獨立董事 林禮模: a.稟信法律事務所(林禮模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5/2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林松樹 (2)獨立董事:林禮模 (3)獨立董事:謝欽旭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待近期第八屆董事會委任後公告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6.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改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1/01~109/10/05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將於近期董事會委任後,另行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7/05/2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林松樹 獨立董事 林禮模 獨立董事 謝欽旭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7/05/2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2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一段399號2樓(自由廣場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2)一○六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3)一○六年度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報告(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報告(6)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擬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擬申請股票上櫃買賣案(3)擬辦理上櫃掛牌現金增資新股作為上櫃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部份條文,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7)全面改選第八屆董事案(8)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107/03/3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107/05/2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8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5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868,875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7/03/20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7年3月20日證櫃審字第 10701003411號函核准在案。3.因應措施:櫃檯買賣股票開始買賣日期:107年3月28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3/0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29(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一段399號2樓(自由廣場會議中心)(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3/3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5/29(6).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二) 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三) 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二、討論暨選舉事項(一)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 擬申請股票上櫃買賣案。(三) 辦理現金增資供初次上櫃公開承銷,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四) 修訂本公司「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五)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六) 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部份條文,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七) 全面改選第八屆董事案。(八)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三、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二)本公司訂於民國107年3月23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2日前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三)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所在地(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360巷15號5樓;電話02-26571088)(四)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議案之討論。(五)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二、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事宜(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三席,股東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二)本公司訂於民國107年3月23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4月2日前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三)受理提名處所:本公司所在地(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360巷15號5樓;電話02-26571088)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股票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3393-0898)洽詢。
1.事實發生日:107/02/2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2)本公司於106年11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3)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5,158,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1,585,000元。(4)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5)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a.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03/01~107/03/10止。b.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7/03/05。c.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107/03/12。(6)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2/02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主辦輔導證券商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擇日進行輔導契約簽訂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2/0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因作業時程調整,決議取消原訂於107年03月20日召開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原擬於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會進行之全面改選事項一併取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1/112.發生緣由:調整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日期茲因作業時程調整,原訂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日期將暫緩實施,其後續之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等事項,屆時將由董事長視實際作業進度再另行公告3.因應措施: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再行公告相關日期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2/27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2)本公司於106年11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3)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5,158,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1,585,000元。(4)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5)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a.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01/15~107/01/19止。b.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7/01/19。c.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107/01/30。(6)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七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暨受理股東提案及董事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處所、期間案期間1.事實發生日:106/12/25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252.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7/03/203.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一段399號2樓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2/19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3/206.召集事由:a.報告事項:無b.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擬申請股票上櫃買賣案。(3)辦理現金增資供初次上櫃公開承銷,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4)全面改選第八屆董事案。(5)解除本公司第八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c.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提名董事暨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事項。二、董事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三、提名方式:1.本次應選名額為董事七席,其中包含獨立董事三席,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2.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四、提名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期間:107年02月12日至107年02月21日下午四時止。(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五、提名董事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處所:本公司(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360巷15號5樓)。六、有關董事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未盡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6/12/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12/25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謝欽旭先生、林松樹先生、林禮模先生。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109年10月05日止(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本公司於106年12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2012-01-30 00:51 工商時報 【記者吳筱雯/台北報導】 威盛旗下CDMA手機晶片組業者威睿電通10年有成,威睿電通執行長張可表示,威睿去年營收首度站上1億美元、出貨量1,800萬套,不僅在以低階產品為主的中國CDMA手機市場占有率達3成,更打入三星、摩托羅拉在美上市的多款高階LTE機種,今年首要目標就是打入集團關係企業宏達電。 在中國低價CDMA手機需求發威下,張可表示,去年威睿電通營收達1億美元、CDMA手機晶片組出貨量1,800萬套,其中1,000萬套是超低價CDMA手機晶片組,已占據中國大部分中低階CDMA手機,客戶包括酷派、海信、海爾等,都是中國知名品牌業者,威睿在中國CDMA手機市占率已有3成,比2010年再增加5個百分點。 威睿除了以價格取勝,產品品質更獲得三星、摩托羅拉與美國最大電信服務業者Verizon Wireless肯定。張可指出,目前在Verizon Wireless銷售的機種中,不僅三星中價智慧型手機Illusion採用威睿晶片組,威睿去年更已成功打入三星高階產品。 在低階、高階市場並進下,張可表示,去年威睿營收首度站上1億美元大關,比2010年大幅成長超過6成,營收成長腳步超過出貨量成長。 雖然威睿深獲三星、摩托羅拉肯定,但卻尚未獲得同集團的宏達電青睞,宏達電CDMA晶片組僅採用高通產品。對此,張可表示,威睿2012年的重點,就是打入宏達電。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3/11/0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3/10/0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3/11/02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一七0條、第一七一條、第一七二條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暨本公司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董事會議決議。公告內容威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股東臨時會議程一、 時間: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星期二)上午十時二、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60巷15號5樓(本公司會議室)三、 會議主要內容:(一)、討論事項1. 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2.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九十三年十月四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十月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駕或於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倍利國際綜合証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九十五二樓)。五、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二十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60巷15號5樓)。六、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填明股東戶號、統一編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倍利國際綜合証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33930898)七、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一、依據民國93年5月17日上午十時之董事會決議,原93年度股東常會議案(四)、選舉事項:1. 增選獨立董事二席案2. 增選獨立監察人一席案,因本公司尚未有理想之人選,故取消選舉事項之議案;另原議案(三)、討論事項:2.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因取消選舉事項之議案後,本案就無修改之必要性,故亦取消公司章程修訂案。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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