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寶德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32.發行期間:於金管會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103/11/17)一年內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股百分之五十或以上之國內外子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總經理核訂後提報董事長,並呈董事會同意。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 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經核算後,本公司預計認股價格為19.30元,俟依實際發行日恪遵本條規定,執行相關調整並提報下次董事會。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無。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發給股票。期間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或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前述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改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並自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櫃)買賣。(四)本公司將於每季結束後,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惟當年度若遇增資或減資基準日時,得調整變更登記時間。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其相關之稅賦按當時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辦理。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辦法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發行前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作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之。15.其他應敘明事項:俟發行日確認,擬更新公告相關資訊。
1.事實發生日:104/08/132.公司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12月31日股東權益其他減項淨額為72,196元,故擬補提列72,196元特別盈餘公積,惟不影響本公司已經股東會通過之103年度盈餘分配。6.因應措施:修正後盈餘分配表,將提報下一次股東會通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30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事項:(1)通過103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3)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4)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1)自一O三年度分配盈餘項下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6,279,94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27,994股。(2)自一O三年度分配盈餘項下提撥員工紅利新台幣3,970,718元轉增資,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或以評價技術等方式評估,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
1.事實發生日:104/04/302.公司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經董事會決議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改委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並已於104年4月29日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保結稽字第1040010064號函覆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104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541-997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30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426,649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627,9943. 董監酬勞(元):794,144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3,970,718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4/03/3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盧賀隆、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任宏勝、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特助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4/03/30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2271093 ext104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3/3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錦蘭、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曉唯、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4/03/30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2271093 ext 66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302.公司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經董事會決議暫訂民國104年7月1日起,改委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104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5419977。7.其他應敘明事項:與新代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將俟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報備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14樓之8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2.承認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3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其它議案或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4年5月2日起至104年6月30止,停止股票 過戶登記,並依規定辦理公告。 2.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東 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2項規定, 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網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未 收到,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02.增資資金來源:103年度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627,994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6,279,94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新台幣3,970,718元轉增資,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或以評價技術等方式評估,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約6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自行歸併成一股,並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逾期未申請歸併者,依公司法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所餘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並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02.發行期間:於金管會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103/11/17)一年內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股百分之五十或以上之國內外子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總經理核訂後提報董事長,並呈董事會同意。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 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經核算後,本公司預計認股價格為18.75元,俟依實際發行日恪遵本條規定,執行相關調整並提報下次董事會。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無。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發給股票。期間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或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前述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改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並自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櫃)買賣。(四)本公司將於每季結束後,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惟當年度若遇增資或減資基準日時,得調整變更登記時間。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其相關之稅賦按當時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辦理。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辦法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發行前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作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之。15.其他應敘明事項:俟發行日確認,擬更新公告相關資訊。
1.發生變動日期:103/12/012.法人名稱:三圓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雅麟/三圓機構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雅萱/隴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5.異動原因:法人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24 ~ 105/06/237.新任生效日期:103/12/0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一○三年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部份條文1.事實發生日:103/08/132.原公告申報日期:103/03/28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五、認股條件(一) 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二) 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5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2.時 程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 2 年 50% 屆滿 3 年 75% 屆滿 4 年100%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為吸引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迼公司及股東之利益,董事會修訂原認股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於權利期間之內容,修訂後之內容如下所示:(二) 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3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2.時 程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 2 年 50% 屆滿 3 年 100%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8/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516,978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1元)。(2)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7,618,820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7元)。(3)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3,683,378元,依委請鑑價公司評鑑之股票價值每股18.27元為計算基礎,轉增資發行新股201,607股,不足一股之18元以現金發放。4.除權(息)交易日:103/09/115.最後過戶日:103/09/1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9/1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178.除權(息)基準日:103/09/1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132.公司名稱:寶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通過本公司一O三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通過訂定一O二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通過修訂本公司「10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案。通過修編本公司組織圖及經理人任命案。通過本公司衍生性金融商品執行情形。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執行情形。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0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寶德電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61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88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8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無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0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765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無(2)日期:無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8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申報資料將單位仟元誤植為元
1.股東會日期:103/06/25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承認102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事項:通過102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通過申請上櫃作業擬以新股辦理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議案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自一O二年度可分配盈餘項下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7,618,820元轉增資,計發行新 股1,761,882股,及員工紅利新台幣3,683,378元,配發員工紅利之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或以評價技術等方式評估,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
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公司代號:3349 公司名稱:寶德科技一、公告序號:2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三、主旨:補正:寶德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四、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25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27日至103年6月25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14樓之8(本公司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0.1000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0.1000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0.0000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1761882股,每股配發股利0.70000000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0股,每股發放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0元,員工股票紅利:3683378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董監事酬勞(元):736676 *其他:無 3.討論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擬以新股辦理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議案。(3)修訂「公司章程」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4.選舉事項:●無○有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其他 5.其他議案:●無○有 6.臨時動議: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6日04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三)辦理過戶方式: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4月27日起至103年6月25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茲因最後過戶日(103年4月2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至103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4月26日郵戳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四)其他:無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20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29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14樓之8八、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洽詢(電話:(02)25865859)。九、特此公告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28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16,978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7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761,8823. 董監酬勞(元):736,676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3,683,378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82.增資資金來源:一○二年度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761,882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7,618,82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新台幣3,683,378元轉增資,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或以評價技術等方式評估,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約7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並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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