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生生醫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7/16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新任策略長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 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策略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0/07/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蔣為峰/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 配合本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7)生效日期:110/07/16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 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1.事實發生日:110/07/1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 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洪奇昌先生、吳朝同先生及傅祖聲先生。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110年07月16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 屆滿時止。
1.事實發生日:110/07/082.發生緣由:110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民國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範」案。。 (四)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五)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準則」案。 (六)通過修訂「背書保證管理準則」案。 (七)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準則」案。 (八)通過發行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九)選舉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董事當選名單: 蔣為峰 王先知 許源宏 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允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漢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吳朝同 洪奇昌 傅祖聲 (十)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 事:蔣為峰 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 事:王先知 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董 事:許源宏 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產品開發中心副總經理 董 事: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關係公司的母公司 董 事:新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竟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 事:漢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雙子星雲端運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監 察 人:允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中橡投資控股(股)公司之子公司 監 察 人:洪志峰 現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 事:蔣為峰 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 事:王先知 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董 事:許源宏 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產品開發中心副總經理 董 事: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關係公司的母公司 董 事:允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中橡投資控股(股)公司之子公司 董 事:漢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雙子星雲端運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吳朝同 日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獨立董事:洪奇昌 台灣產經建研社理事長 獨立董事:傅祖聲 傅祖聲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 事 蔣為峰:915,326股 董 事 王先知:1,372,370股 董 事 許源宏:456,789股 董 事 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2,600,000股 董 事 允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4,141股 董 事 漢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851,851股 獨立董事 吳朝同:0股 獨立董事 洪奇昌:0股 獨立董事 傅祖聲: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3/30~110/03/297.新任生效日期:110/07/08~113/07/0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配合法令自本屆董事當選後將以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 ,不再設置監察人。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0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漢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 蔣為峰 (3)獨立董事 吳朝同 (4)獨立董事 洪奇昌 (5)獨立董事 傅祖聲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7/08~113/07/0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0/07/0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蔣為峰 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蔣為峰 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董事會全面改選,經全體當選董事推舉。6.新任生效日期:110/07/0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7/08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由全體獨立董事 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任期與新任董事任期相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0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吳朝同 日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獨立董事:洪奇昌 台灣產經建研社理事長 獨立董事:傅祖聲 傅祖聲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4)異動原因:新任。 (5)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0/07/08-113/07/07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證交法14條之4設置審計委員會,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1.事實發生日:110/06/23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5/07 (2).發行股數:7,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7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 (6).員工認購股數: 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即7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新股之90%,計6,3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 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30.17630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者,股東得自行拼湊認購,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登記。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認股者,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7/03 (13).最後過戶日:110/06/28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6/2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7/03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暨員工認股繳款期間自110/07/12起至110/08/13止。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自110/08/16起至110/08/18止。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06/24。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忠孝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土地銀行工研院分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 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6月23日金管證 發字第11003472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1.事實發生日:110/06/242.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辦理專戶存儲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於股款開始收取前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 書及委託存儲價股合約書,且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訂約 日期等相關資訊予以公告。 (2)訂約日期:110/06/24 (3)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忠孝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4)委託存儲股款機構:臺灣土地銀行工研院分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日期及地點 (依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 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6/09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展延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08(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10:00(4)股東會召開地點:IEAT會議中心3樓第二教室(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110/03/314.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倘仍受疫情影響而需因應政府措施,另行依規定決議延期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05/21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3.因應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擇期召開日期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年6月25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5/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5/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發行普通股不超過9,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9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5元,實際發行價格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 每股新台幣35至40元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不超過9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比例: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8,1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認購167.36954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者,股東得自行拼湊認購 ,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認股者視為棄權,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 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 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訂定認股 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限、畸零股及放棄認購洽特定 人補足、認股率及辦理其他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本公司檢送MPB-1523 MRI顯影劑-用於診斷肝細胞癌之第二期藥品臨床試驗報告(CSR)至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備查。1.事實發生日:110/04/302.發生緣由: (1)本公司開發中新藥MPB-1523臨床二期試驗目的是在罹患肝細胞癌(HCC)的患者身上 ,以靜脈注射投予MPB-1523後,評估肝臟病灶、分類、特性的磁振造影(MRI)影像 變化,並且收集有關HCC的MPB-1523肝臟造影診斷靈敏度和特異度的資料。 (2)MPB-1523臨床二期試驗已完成正式試驗報告,本試驗受試人數為52人,與局部肝 切除病理切片結果相比,MPB-1523診斷肝細胞癌的敏感性達95%以上,結果顯示 如下: A.MPB-1523對肝細胞癌的檢測靈敏度(真陽性率),以受試者為基礎的靈敏度為 100%(92%-100%),以病變部位為基礎的靈敏度為96%(86%-100%)。 B.MPB-1523對肝細胞癌的陽性預測值,以受試者為基礎的陽性預測值100% (92%-100%),以病變部位為基礎的陽性預測值98%(89%-100%)。 C.增強MRI對肝細胞癌的的陰性預測值在95%信賴區間下,由於收治病患皆為肝癌 確診病患,故不適用。 D.本臨床試驗並沒有嚴重不良反應事件(SAE)。 (3)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 謹慎投資。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或代號:MPB-1523 (2)用途:用於診斷病患為良性或惡性肝腫瘤。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3期臨床試驗,並同時商談國際授權。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MPB-1523臨床二期CSR核備。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投入之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 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將依相關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6)目前該新藥所適應病症之市場狀況、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等資訊: MPB-1523為一種具有肝特異性的MRI顯影劑,主要針對在肝細胞癌的MRI檢測市場, 目前肝細胞癌的MRI顯影劑皆為釓類顯影劑,釓為重金屬有殘留在人體的可能,近年 來在研究發現釓類顯影劑有可能會殘留在腦部等器官,有可能會引發全身性腎因性 纖維化(NSF)的可能,在2017年時歐盟已經禁用部分不安全的釓類顯影劑,而 MPB-1523係為鐵元素顯影劑,因此上市後有機會可以擴大相關檢測市場的應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 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開發中新藥MPB-1734抗癌藥物新劑型新藥第1/2a 期臨床試驗,獲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核准同意 進行。1.事實發生日:110/04/202.發生緣由:(1)本公司開發中新藥MPB-1734係以本公司獨家的奈米微胞包覆技術開發的抗癌藥物, 屬於新劑型新藥,藉由奈米化的特性,MPB-1734新劑型新藥具有下列優勢: A.增加抑制腫瘤的種類與療效:經過奈米微胞技術包覆的MPB-1734目前已在多個動物 模式看到對現有化療藥物產生抗藥性的腫瘤仍具療效。未來有機會用到具抗藥性的 晚期實體腫瘤(例如:卵巢癌、頭頸癌、乳癌等); B.降低副作用提高完成療程機率:嗜中性白血球的抑制經常讓很多病患因為無法承受 免疫下降的副作用導致無法完成療程,在動物試驗的結果中,MPB-1734呈現出藉由 奈米特性改變體內藥物分布,選擇性地在腫瘤組織中提高蓄積濃度,且動物的耐受 劑量明顯提高,但嗜中性白血球抑制的副作用卻顯著改善,為進一步驗證MPB-1734 之安全性與療效,而提出下列臨床試驗研究方案。(2)MPB-1734抗癌藥物新劑型新藥第1/2a期臨床試驗已於109年11月13日獲美國FDA准予 執行,今天(4月20日)本公司再收到TFDA通知同意進行此項臨床試驗。(3)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 謹慎投資。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或代號:MPB-1734(2)用途:用於治療罹患晚期實體腫瘤(潛力適應症為卵巢癌、頭頸癌與乳癌)之受試者。(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1/2a期臨床試驗,並同時商談國際授權。(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MPB-1734第1/2a期臨床試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業已於109年11月13日准予執行,本次公告係TFDA已於110年4月20日亦同意 進行此臨床試驗。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投入之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 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將依相關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6)目前該新藥所適應病症之市場狀況、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等資訊: MPB-1734目前針對晚期實體腫瘤主要適應症包括有卵巢癌、頭頸癌與乳癌; A.卵巢癌部份: 在歐、美皆屬於罕見疾病的範疇,根據Biomedtracker (2020/11)的 資料,2019年在美國、歐盟及日本卵巢癌藥物的市場為21億美金,預測到2029年 則可達到31億美元,雖然目前MPB-1734係針對晚期的實體腫瘤病患,但是期望可 藉由505(b)(2)與孤兒藥的快速審查途徑取得藥證,並且在之後取得往一線用藥的 機會。 B.頭頸癌部份:根據Biomedtracker (2020/11)的資料,2019年在美國、歐盟及日本的 市場為12億美金,預估到2029年則可達到34億美元。 C.乳癌部份:根據Biomedtracker (2020/12)的資料,2020年在美國、歐盟及日本的 市場為83億美金,預估到2029年則可達到190億美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 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0/03/3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31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2,200,000股 (4)既得條件: 於下列營運目標條件完成後仍在職,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比例如下: (a)完成MPB-1514或是MPB-1523其中一項產品之對外授權,得獲配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20%。 (b)完成國內或是國外上櫃或上市,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 (c)完成MPB-1514、MPB-1523及MPB-1734以外的新產品臨床IND申請,得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 (d)完成MPB-1734 臨床1/2a期試驗,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 (e)國內或是國外上櫃或上市後3年仍在職,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 (5)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處理方式: (a)員工有自願離職、解雇、資遣者,其之前獲配尚未既得之股份,於事實 發生日起喪失其既得權利,其股份無償取得者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 以註銷。 (b)被授予員工違反本公司工作規則或員工手冊之規定被核定為大過(含)以上 之懲處,本公司得向該員工無償收回尚未既得之全部股份並予以註銷(另含 減少資本退還之股款)。 (c)退休: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退休時,公司得向員工無償 收回並予以註銷(另含減少資本退還之股款)。 (d)一般死亡: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發生當日視為全數既得, 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 繼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權益。 (e)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i)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 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減少資本退還之股款,可於離職時全數 既得。(ii)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另含減少 資本退還之股款),於員工死亡發生當日視為全數既得,由其繼承人於完成 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經 處分之權益。 (f)留職停薪:自留職停薪日起,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暫停既得條件 之適用, 遞延至復職後恢復。 (h)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另含減少資本退還 之股款),於資遣之日起,公司得向員工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i)轉任子公司: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員工,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 公司之子公司,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 影響,惟既得條件適用指標A者,仍應依本辦法所定以本公司整體營運目標 核指標予以衡量;既得條件適用指標B者,績效之既得條件改以轉任子公司 後之績效標準衡量。 (j)員工向本公司以書面聲明自願放棄被給與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公司得 向員工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k)其他非屬上列之原因者而終止僱傭關係者,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核定 向員工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 前述內容經股東常會同意後,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之應記載事項,訂定 民國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a)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b)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 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 會同意。 (c)得獲配之股數 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 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三,且加計依募發準則第 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 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惟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專案核准者,得不受前述比率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關鍵優秀人才與達成公司中、長期目標,期激勵 同仁全力以赴達成公司營運目標,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 費用。以108年12月17日最後一次增資股權價格為基礎,估計可能費用化 金額約為新台幣7,040萬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依預估既得期間將於110年至114年估算,估計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1,408萬元、1,408萬元、1,408萬元、1,408萬元及1,408萬元,依目前已發行 股份總數48,395,903股為計算基礎,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為新台幣0.29元 、0.29元、0.29元、0.29元及0.29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對 股東權益尚不致於產生重大影響。 (11)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a)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b)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且其 取得之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不需交付信託保管且不受既得期間之限制。 (c)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被授予員工屬中華民國國籍者,須立即交付 信託保管,被授予員工為其他國籍者,則以委任保管銀行方式保管之。 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d)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 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 及信託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e)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並且於 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 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2)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a)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 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正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 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 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b)簽約及保密 i.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及被給與人 名單等事項確定後,由承辦單位通知員工簽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受領 同意書」。員工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視同放棄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之資格。 ii.員工簽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受領同意書」後,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 將本案相關內容及個人權益告知他人。 iii.任何經本辦法取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衍生權益之持有人,均因遵守 本辦法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受領同意書」之規定,並應恪遵本公司薪 資保密規定,不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內容及 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得依情節大小懲處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1.更新開會地點、2. 新增股東會議案)1.事實發生日:110/03/3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更新開會地點、2. 新增股東會議案)3.因應措施:一、股東常會日期:民國110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十點整。二、股東常會地點:IEAT會議中心3樓第二教室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三、召開股東會事由:1. 報告事項:(1)民國109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民國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報告。(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2. 承認事項:(1)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民國109年度虧損撥補案。3. 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案。4. 討論事項:(1)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範」案。(3)修訂「公司章程」案。(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準則」案。(5)修訂「背書保證管理準則」案。(6)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準則」案。(7)發行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5. 臨時動議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及董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期間:自110年4月19日至110年4月28日止〈郵寄者以110年4月28日17:00時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2館520室。3.相關事宜:(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前項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1.事實發生日:110/03/01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110年03月01日起改委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10年03月0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辦理,聯絡電話:(02)2361-1300。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 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1.事實發生日:110/02/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洪奇昌先生、吳朝同先生及傅祖聲先生。(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110年02月26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本公司開發中新藥MPB-1734抗癌藥物新劑型新藥已向 台灣衛生福利部提出第一/二期臨床試驗申請。1.事實發生日:110/02/022.發生緣由:(1)本公司開發中新藥MPB-1734係以本公司獨家的奈米微胞包覆技術開發的抗癌藥物, 屬於新劑型新藥,藉由奈米化的特性,MPB-1734新劑型新藥具有下列優勢: A.抗腫瘤效果增加:經過奈米微胞技術包覆的MPB-1734目前已在多個動物模式看到 對現有化療藥物產生抗藥性的腫瘤仍具療效。未來有機會用到具抗藥性的晚期 實體腫瘤(例如:卵巢癌、頭頸癌等); B.降低毒性:嗜中性白血球的抑制經常讓很多病患因為無法承受免疫下降的副作用 導致無法完成療程,在動物試驗的結果中,MPB-1734呈現出藉由奈米特性改變 體內藥物分布,選擇性地在腫瘤組織中提高蓄積濃度,且動物的耐受劑量明顯 提高,但嗜中性白血球抑制的副作用卻顯著改善,為進一步驗證MPB-1734之 安全性與療效,而提出下列臨床試驗研究方案。(2)為了驗證MPB-1734在晚期實體腫瘤具一藥治多種癌症的開發潛力,此臨床試驗設計 如下: A.試驗名稱: 針對MPB-1734用於罹患晚期實體腫瘤之受試者,評估劑量範圍、 安全性、藥物動力學與初步療效之第1/2a期臨床試驗。 B.試驗設計: 此試驗為開放性、多國、多中心收案,將分為兩個部份進行,第一 部份是第1期劑量調升臨床試驗,其目的是評估試驗藥物MPB-1734使用於晚期 實體腫瘤受試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藥物動力學的變化;第二部份是第2a期臨床 試驗,主要是依據第一部份決定之試驗藥物MPB-1734建議劑量,研究卵巢癌、 頭頸癌等受試者的初步療效與藥物動力學。 C.試驗指標: 此試驗第一部分主要指標為確認對晚期實體腫瘤受試者之最適投藥 劑量、安全性、耐受性、抗腫瘤活性等;第二部分主要則根據第一部份的最適投藥 劑量,針對特定的晚期實體腫瘤受試者(如:卵巢癌、頭頸癌等),確認MPB-1734的 療效、安全性、耐受性、抗腫瘤活性等,並且取得治療後受試者的體內免疫原性 指標(即是否能促使體內的免疫系統攻擊腫瘤細胞)。(3)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 謹慎投資。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或代號:MPB-1734(2)用途:用於治療罹患晚期實體腫瘤之受試者(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一期臨床試驗、二/三期臨床試驗及/或藥品查驗登記 上市申請。(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業已於109年11月13日 核准MPB-1734第1/2a期臨床試驗申請。本次公告係向台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TFDA)提出MPB-1734第一/二期藥品臨床試驗計畫書審查申請。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投入之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 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將依相關法規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6)目前該新藥所適應病症之市場狀況、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等資訊: MPB-1734目前針對晚期實體腫瘤主要適應症為卵巢癌與頭頸癌; A.卵巢癌部份: 在歐、美皆屬於罕見疾病的範疇,根據Biomedtracker (2020/11)的 資料,2019年在美國、歐盟及日本卵巢癌藥物的市場為21億美金,預測到2029年 則可達到31億美元,雖然目前MPB-1734係針對晚期的實體腫瘤病患,但是期望可 藉由505(b)(2)與孤兒藥的快速審查途徑取得藥證,並且在之後取得往一線用藥的 機會。 B.頭頸癌部份:根據Biomedtracker (2020/11)的資料,2019年在美國、歐盟及日本的 市場為12億美金,預估到2029年則可達到34億美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 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