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凱光電(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4/262.公司名稱: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2013年4月26日—台北—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244,以下簡稱本公司) 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旗下子公司弘凱光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凱控股)與 東莞市橫瀝鎮對外工業發展公司(以下簡稱橫瀝對外發展公司)簽訂 《廠房租賃合同》事宜。 根據合同內容,弘凱控股於2010年5月27日約定在東莞市橫瀝鎮田坑高新工業園設立 LED企業(龍辰光電簡稱),橫瀝對外發展公司應於2011年5月31日前交付租賃物業, 而橫瀝對外發展公司委託第三單位東莞市聚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端公司) 負責廠房之報建及承包建設等事宜,故弘凱控股、龍辰光電與聚端公司並無直接關係。 本公司之轉投資龍辰光電(東莞)有限公司為新設公司,目前並無產線生產亦無營運 活動,本公司主要生產基地為弘凱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其現有產能足以應付客戶 訂單,故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並無重大影響。 此外,依租賃合同第十二條《合同解除權》第二款之兩項規定,(1) 橫瀝對外發展 公司不得逾期交付租賃物業超過六個月,(2)若有第三方對租賃物業主張權利或其他 干擾我方使用租賃物之行為;我方可解除合同並追究橫瀝對外發展公司對我方所造成 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另外,龍辰光電先後已支付定金(預付租金)人民幣6,880,000元給橫瀝對外發展公司, 而橫瀝對外發展公司至今尚未完工及交付租賃物業,且逾期近22個月,聚端公司多次 對租賃物業主張權利,已構成根本違約。依照合同內容之規定,橫瀝對外發展公司須 確保租賃物業擁有合法所有權、使用權或出租權,任何第三方不得在租賃期間主張權利 。因此,弘凱控股及龍辰光電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橫瀝對外發展公司應無條件退還 我方所有繳交款項及違約責任,我方並可依合同內容向橫瀝對外發展公司求償已付款 項之雙倍以上賠償。 弘凱控股與橫瀝對外發展公司於2010年5月27日簽訂廠房租賃合同,對於聚端公司 並無民事上之責任,而聚端公司據此向法院提出對我方之民事訴訟並要求民事賠償 人民幣14,475,957元,本公司已委任律師蒐集相關事證,將透過正當訴訟程序及 法律效力,交由司法裁決釐清彼此間之法律關係。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委託律師事務所協助依法處理本案,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之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桃園市大興西路一段200號2樓(桃園福容大飯店 玉蘭廳)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第一案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 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 第一案 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第二案 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一): 第一案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案。 第二案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第三案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第四案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第五案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第六案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第七案 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第八案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4).選舉事項: 第一案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5).討論事項(二): 第一案 擬解除新選任董事及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07.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自102年4月8日起至102年4月18日止。 (2).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場所: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3).地址:33051桃園縣桃園市春日路1492號七樓 電話:(03)357-9118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東莞市聚端貿易有限公司 被告:弘凱光電控股有限公司、龍辰光電(東莞)有限公司 第三人:東莞市橫瀝鎮對外工業發展公司 法院名稱:大陸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文書案號:(2013)東三法民一初字第2558號 2.事實發生日:102/04/2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聚端貿易有限公司因本公司以子公司弘凱光電控股與東莞市橫瀝鎮對外工業發展 公司簽訂廠房租賃合同相關事宜之爭議,於大陸東莞市對本公司提起損失賠償之訴; 請求應給付金額人民幣14,475,957元。原告係第三人之承包商,而弘凱光電子公司之 廠房租賃合同係與第三人所簽訂,針對原告提出訴訟請求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辦理。 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託律師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就目前所得資訊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立即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託律師事務所協助依法處理本案,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之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0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配發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6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既得條件: 截至發行日止為本公司正職員工且績效良好者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 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發展策略所 需,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 (2).發行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時之處理: 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惟於既得期間獲配之配股、配息 本司將無償給予員工。 (4).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則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股數(四捨五入取仟股整數), 其繼承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繼承 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遵守本辦法相關規範之 前提下,才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權益。 5.員工之資格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已到職,符合公司認定且認為有必要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 為限。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 司及股東利益,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若全 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0,656仟元(以衡量過後公允價 值每股17.76元擬制估算)。依既得條件,暫估102年~104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 2,664仟元、5,328仟元及2,664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發行股數58,814,000股、暫估102年~104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 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045元、0.091元、0.045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 限,因此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及 其他因素等,單一員工被給與之股份數量,依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及本公司訂定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應由本公司或本 公司指定之人為代理人代所有獲配員工代為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發行辦法,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始得以 發行。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擬授與對象,如為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於 發行前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3/20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2884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1478259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057417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桃園市大興西路一段200號2樓(桃園福容大飯店 玉蘭廳)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2)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一): 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案。 2、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5、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5)討論事項(二): 1、擬解除新選任董事及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07.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自102年4月8日起至102年4月18日止。 2.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場所: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2.(地址:33051桃園縣桃園市春日路1492號七樓) 電話:(03)357-9118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1/10/24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0/07/01~101/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申請上櫃作業之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1/10/24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為子公司背書保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 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1/10/0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弘凱光電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986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3995(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9836(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3831(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子公司營運之需求 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額度而為其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65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無(2)日期:無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9966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383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7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3.2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1/10/0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藎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胡靜尹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1/10/08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57911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1/10/0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藎愷/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室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再發佈重大訊息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離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1/10/05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為子公司背書保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 規定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1/09/1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弘凱光電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986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577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399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9771(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子公司營運之需求 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額度而為其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6595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無(2)日期:無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9966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977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49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9.0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242.公司名稱: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非合併財務報告 營業收入:274,756仟元 營業毛利:29,210仟元 營業淨利:1,322仟元 稅後淨利:34,912仟元 稅後每股盈餘:0.59元 合併財務報告 營業收入:468,837仟元 營業毛利:145,925仟元 營業淨利:36,556仟元 稅後淨利:32,168仟元 稅後每股盈餘:0.59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之訂定及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1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9,407,000元,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0.5元。二、擬訂定民國101年8月27日為除息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為8/23~8/27日,最後過戶日8/22,最後買進日8/20),現金股利發放日為民國101年9月10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0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9,407,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1/08/215.最後過戶日:101/08/2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2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8/278.除權(息)基準日:101/08/279.其他應敘明事項:NA
1.事實發生日:2012/08/03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香港博萊特有限公司對其轉投資博萊特光電科技(東莞)有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港幣4,200,000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博萊特光電科技(東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港幣16,0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港幣4,2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銷售LED燈具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港幣16,000,000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14,518,702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74.08%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4.07%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3.73%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12,015,096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1.31%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8.20%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4.46%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0年 NTD94,787仟元99年 NTD204,267仟元98年 NTD0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1/06/2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呂昀苑、副理、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藎愷、副理、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1/06/29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57911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29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2)通過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9,407,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 員工現金股利:新台幣404,238元。 董監事酬勞:新台幣808,475元。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6)通過大陸地區投資案。 (7)通過本公司初次上櫃前增資發行新股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8)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董事當選人: 吳敏嚴 江岷欽 陳達元 監察人當選人: 楊永成 (9)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江岷欽/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系專任教授。陳達元/北京環球晶晨商貿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99/07/30~102/07/297.新任生效日期:101/06/29~102/07/2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0%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0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德賢/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敏嚴。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任董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879,891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7/30~102/07/29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9~102/07/29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德賢/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敏嚴。江岷欽/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系專任教授。 陳達元/北京環球晶晨商貿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董事與增選獨立董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吳敏嚴1,879,891股獨立董事江岷欽0股 獨立董事陳達元0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7/30~102/07/29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9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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