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凱光電(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7/312.公司名稱: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04年度上半年合併財務報表,說明如下:營業收入 371,984仟元營業毛利 100,051仟元營業利益 6,243仟元稅前淨利 (4,802)仟元本期淨利 (9,623)仟元稅後基本每股盈餘 (0.16)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26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3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3)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通過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案。(7)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8)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9)通過增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案。(10)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11)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4/05/112.公司名稱: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目前子公司深圳弘凱租賃之廠房老舊,整體大環境不利擴增,三廠區分散以致管理效率無法提升6.因應措施:為因應後續市場需求及提高營運效率,擬於深圳附近尋找適宜單一廠房遷廠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應當地法令規定或其他相關作業需要,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本公司辦理廠房租賃簽約,裝修及遷移等相關一切必要之手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00號3樓(桃園尊爵大飯店 鑽石廳)4.召集事由:(1) 報告事項:1、103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2) 承認事項:1、承認103年度決算表冊案。2、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3) 討論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案。5、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6、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7、增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案。8、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9、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4)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4/04/27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4/04/27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90,040,000元,註銷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89,540,000元。(2)註銷前流通在外股數為59,004,000股,註銷股份減資後流通在外股數為58,954,000股。(3)註銷前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4.26元,註銷股份減資後,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4.27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2.增資資金來源:103年度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179,08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1,790,8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 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拼湊不足部分,改以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本及強化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俟104年股東常會通過,奉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公告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00號3樓 (桃園尊爵大飯店 鑽石廳)4.召集事由:(1) 報告事項:1、103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 承認事項:1、承認103年度決算表冊案。2(3) 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案。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6、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7、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4)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04年4 月17日起至104年4月29止。受理股東提案場所: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7樓(本公司財務部)。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0,000股 誤寫為135,000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2.減資緣由: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向員工收回,對於公司所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以註誚3.減資金額:500,000元4.消除股份:50,000股5.減資比率:0.08%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589,54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5年04月07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2.減資緣由: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向員工收回,對於公司所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以註誚3.減資金額:500,000元4.消除股份:50,000股5.減資比率:0.08%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589,54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04/06/26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04月07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35,000股之減資基準日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2.減資緣由: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向員工收回,對於公司所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以註誚3.減資金額:500,000元4.消除股份:50,000股5.減資比率:0.08%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589,54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5年04月07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配發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9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既得條件:截至發行日止為本公司正職員工且績效良好者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發展策略所需,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2).發行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3).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時之處理: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惟於既得期間獲配之配股、配息本司將無償給予員工。(4).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則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股數(四捨五入取仟股整數),其繼承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遵守本辦法相關規範之前提下,才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權益。5.員工之資格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已到職,符合公司認定且認為有必要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0,314仟元(以衡量過後公允價值每股11.46元擬制估算)。依既得條件,暫估105年~106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3,094仟元及7,220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發行股數58,954,000股、暫估105年~106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052元、0.122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因此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及其他因素等,單一員工被給與之股份數量,依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及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應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人為代理人代所有獲配員工代為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發行辦法,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始得以發行。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擬授與對象,如為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於發行前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31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895,4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2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179,0803. 董監酬勞(元):783,946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3,135,784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4/02/13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4/02/13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91,390,000元,註銷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90,040,000元。(2)註銷前流通在外股數為59,139,000股,註銷股份減資後流通在外股數為59,004,000股。(3)註銷前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4.23元,註銷股份減資後,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4.26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東莞市橫瀝鎮對外工業發展公司、東莞市聚端貿易有限公司被告:弘凱光電控股有限公司、龍辰光電(東莞)有限公司法院名稱:大陸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文書案號:(2014)東中法民四初字第30號2.事實發生日:104/01/2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東莞市橫瀝鎮對外工業發展公司及聚端貿易有限公司因本公司之子公司弘凱光電控股有限公司與孫公司龍辰光電(東莞)有限公司簽訂廠房租賃合同相關事宜之爭議,於大陸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公司提起損失賠償之訴;請求應給付金額人民幣14,475,957元,針對原告提出訴訟請求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辦理。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託律師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就目前所得資訊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立即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託律師事務所協助依法處理本案,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之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原告之一:東莞市聚端貿易有限公司,曾在102/4/23對本公司之子公司弘凱光電控股有限公司與孫公司龍辰光電(東莞)有限公司提起與本案相同之損失賠償訴訟。聚端貿易有限公司於103年撤銷其對本公司之子公司弘凱光電控股有限公司與龍辰光電(東莞)有限公司損失賠償之訴,此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103/10/28 裁定准許撤銷。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3/12/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志明 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白維銘 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組織運作而進行職務調整6.新任生效日期:104/0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暨會計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3/12/2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吳志明總經理代理發言人:黃建中董事長財務暨會計主管:邱錦增財會部協理研發主管:陳逸勳協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林政寬財務長代理發言人:白維銘總經理財務暨會計主管:林政寬財務長研發主管:謝欣珀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組織運作而進行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4/01/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57911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35,000股之減資基準日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92.減資緣由: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向員工收回,對於公司所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以註誚3.減資金額:1,350,000元4.消除股份:135,000股5.減資比率:0.23%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590,04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01月05日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3/12/02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3/12/02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93,890,000元,註銷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91,390,000元。(2)註銷前流通在外股數為59,389,000股,註銷股份減資後流通在外股數為59,139,000股。(3)註銷前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4.17元,註銷股份減資後,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4.23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子公司弘凱光電(深圳)有限公司技術總監2.發生變動日期:103/11/3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同伯,子公司弘凱光電(深圳)有限公司技術總監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3/11/30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被告:弘凱光電控股有限公司、龍辰光電(東莞)有限公司(2)原告:東莞市聚端貿易有限公司(3)法院名稱:中國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4)相關文書案號: (2014)東中法民四初字第9號2.事實發生日:103/10/28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聚端貿易有限公司因本公司以子公司弘凱光電控股與東莞市橫瀝鎮對外工業發展公司簽訂廠房租賃合同相關事宜之爭議,於大陸東莞市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起損失賠償之訴;本公司於今日接獲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之民事裁定書,裁定准許聚端貿易有限公司撤銷其對本公司之子公司弘凱光電控股有限公司及龍辰光電(東莞)有限公司提起之損失賠償訴訟。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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