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邦科技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12/05/15
2.法人名稱:香港津耀發展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劉浩
4.舊任者簡歷: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天津信諾製藥有限公司董事長
天津藥業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天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復旦大學理學士
5.新任者姓名:郭「王民」
6.新任者簡歷:津滬深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天津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執董
津藥達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安吉爾飲水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銘基金公益基金會榮譽理事長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工商管理博士
長江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
7.異動原因:改派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7/12~113/07/11
9.新任生效日期:112/05/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法人名稱:香港津耀發展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劉浩
4.舊任者簡歷: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天津信諾製藥有限公司董事長
天津藥業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天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復旦大學理學士
5.新任者姓名:郭「王民」
6.新任者簡歷:津滬深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天津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執董
津藥達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安吉爾飲水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銘基金公益基金會榮譽理事長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工商管理博士
長江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
7.異動原因:改派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7/12~113/07/11
9.新任生效日期:112/05/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15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82,28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1,09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68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0,15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35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35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54,71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5,75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18,95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82,28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1,09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68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0,15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35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35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54,71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5,75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18,95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56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1年度財務報表。
(3)11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監察人補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56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1年度財務報表。
(3)11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監察人補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5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本辦法之發行對象以本公司及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
司及孫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本公司若發予員工認股權憑證符合前揭所列子公司之
員工者,應先洽簽證會計師就子公司是否符合資格條件表示意見,並經董事會同意後
認定之。
(2)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級、工作績效、整體
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惟具經理人身份或董事
具員工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3)但被授予認股權憑證者,如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本發行辦法或公
司規定時,無論其發生係在授予前或授予後,本公司均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
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權。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募發準
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5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500,000股
7.認股價格:
(1)本公司股票上市、上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之
收盤價。
(2)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以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
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憑
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讓、贈與、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
限。存續期間屆滿時,仍未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
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或其他任何權利。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
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 年 50%
屆滿3 年 75%
屆滿4年 100%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逾
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
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
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3)死亡(因職業災害以外原因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
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
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4-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
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4-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
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5)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6)留職停薪:如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自留職停薪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若適逢法定或本辦法所定之停止過戶期間,其行使
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者,視同放
棄其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該認股權人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本
條第(二)項之行使時程應加計認股權人留職停薪之期間向後遞延之,惟其行使期
間不得超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
(7)調職轉任:如認股權人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董事長核定轉任本公司關係
企業或其子公司時,其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影響。
11.其他認股條件:
(1)其他終止僱傭關係:除上述原因外,因其他未約定原因致本公司與認股權人間勞
動契約關係終止或變動者,得授權由董事長核定未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之員工其認
股權之效力是否消滅,以及如未消滅者,其得行使期間等。
(2)除上述情形所定者外,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
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如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等),認股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調整之,其調整公式如下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 × 新股發行股
數) ÷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含未註銷或未轉讓之庫藏股,
而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1-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公司合
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或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調整依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
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1-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2)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其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
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
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以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
值為認股價格。
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3)如遇有同時發生普通股變動及發放現金股利之情形時,則先依(二)計算認股價
格後,再依(一)方式調整認股價格。
(4)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或限制員工權利股份註銷之減資致
普通股股份減少,則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4-1)減資彌補虧損: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
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4-2)減資發還現金: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務÷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5)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私募普通股股份增加時,或遇有以低於每股時價之
轉換或認股價格再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以轉換或
認股價格為每股繳款額),亦應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計算其調整後轉換價格
(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定停止過戶期間或本辦法所定之暫停權利行使期間,或本辦法
另有規定者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認股申請一經提出即不得撤銷。
(2)認股權人須於上述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之前一日完成認股請求及繳款,如認股
權人未依該指示進行繳款,該部分認股權即失其效力,該認股權人日後不得再行主
張任何權利。
(3)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及姓名
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
(4)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交易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
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櫃(上市)買賣。
(5)本公司應每季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股本變更登記至少一次。惟當
年度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得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所交付之新發行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並向主管機
關申報後生效。於實際發行前有變更,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
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
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補提報董事會追認。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本辦法之發行對象以本公司及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
司及孫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本公司若發予員工認股權憑證符合前揭所列子公司之
員工者,應先洽簽證會計師就子公司是否符合資格條件表示意見,並經董事會同意後
認定之。
(2)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級、工作績效、整體
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惟具經理人身份或董事
具員工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3)但被授予認股權憑證者,如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本發行辦法或公
司規定時,無論其發生係在授予前或授予後,本公司均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
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權。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募發準
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5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500,000股
7.認股價格:
(1)本公司股票上市、上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之
收盤價。
(2)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以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
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憑
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讓、贈與、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
限。存續期間屆滿時,仍未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
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或其他任何權利。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
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 年 50%
屆滿3 年 75%
屆滿4年 100%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逾
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
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
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3)死亡(因職業災害以外原因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
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
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4-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
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4-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
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5)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6)留職停薪:如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自留職停薪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若適逢法定或本辦法所定之停止過戶期間,其行使
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者,視同放
棄其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該認股權人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本
條第(二)項之行使時程應加計認股權人留職停薪之期間向後遞延之,惟其行使期
間不得超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
(7)調職轉任:如認股權人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董事長核定轉任本公司關係
企業或其子公司時,其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影響。
11.其他認股條件:
(1)其他終止僱傭關係:除上述原因外,因其他未約定原因致本公司與認股權人間勞
動契約關係終止或變動者,得授權由董事長核定未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之員工其認
股權之效力是否消滅,以及如未消滅者,其得行使期間等。
(2)除上述情形所定者外,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
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如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等),認股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調整之,其調整公式如下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 × 新股發行股
數) ÷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含未註銷或未轉讓之庫藏股,
而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1-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公司合
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或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調整依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
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1-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2)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其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
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
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以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
值為認股價格。
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3)如遇有同時發生普通股變動及發放現金股利之情形時,則先依(二)計算認股價
格後,再依(一)方式調整認股價格。
(4)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或限制員工權利股份註銷之減資致
普通股股份減少,則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4-1)減資彌補虧損: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
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4-2)減資發還現金: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務÷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5)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私募普通股股份增加時,或遇有以低於每股時價之
轉換或認股價格再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以轉換或
認股價格為每股繳款額),亦應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計算其調整後轉換價格
(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定停止過戶期間或本辦法所定之暫停權利行使期間,或本辦法
另有規定者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認股申請一經提出即不得撤銷。
(2)認股權人須於上述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之前一日完成認股請求及繳款,如認股
權人未依該指示進行繳款,該部分認股權即失其效力,該認股權人日後不得再行主
張任何權利。
(3)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及姓名
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
(4)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交易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
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櫃(上市)買賣。
(5)本公司應每季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股本變更登記至少一次。惟當
年度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得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所交付之新發行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並向主管機
關申報後生效。於實際發行前有變更,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
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
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補提報董事會追認。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10/20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監察人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Fortune International Partners, Inc.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本公司監察人Fortune International Partners, Inc.代表人邱羅火因
業務繁忙於111/10/20辭任本公司監察人一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12至113/7/11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1年10月20日接獲書面辭任函,即日起生效。
(2)本次監察人辭任後仍有一席在任,符合章程規定,本公司將於112年股東會補(改)
選,故暫不擬補選。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監察人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Fortune International Partners, Inc.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本公司監察人Fortune International Partners, Inc.代表人邱羅火因
業務繁忙於111/10/20辭任本公司監察人一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12至113/7/11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1年10月20日接獲書面辭任函,即日起生效。
(2)本次監察人辭任後仍有一席在任,符合章程規定,本公司將於112年股東會補(改)
選,故暫不擬補選。
1.事實發生日:111/08/12
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誤植111年上半年度IFRSs iXBRL財務報表核閱報告類型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核閱報告類型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核閱報告類型-無保留結論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核閱報告類型-期中財務報告因非重要子公司係採被投資公
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報表計算,經簽證會計師將保留之原因及可能影響之項目金額,於
核閱報告中充分揭露且無重大異常而出具保留結論
9.因應措施:上傳更正後之本公司111年上半年度IFRSs iXBRL財務報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其更正對損益並無影響
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誤植111年上半年度IFRSs iXBRL財務報表核閱報告類型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核閱報告類型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核閱報告類型-無保留結論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核閱報告類型-期中財務報告因非重要子公司係採被投資公
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報表計算,經簽證會計師將保留之原因及可能影響之項目金額,於
核閱報告中充分揭露且無重大異常而出具保留結論
9.因應措施:上傳更正後之本公司111年上半年度IFRSs iXBRL財務報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其更正對損益並無影響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1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NA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2,90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2,97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12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5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7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7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45,19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5,27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09,91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NA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2,90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2,97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12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5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7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7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45,19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5,27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09,91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7/13
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新本公司110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0年度中文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14-16頁/董事、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2)第21頁-22頁/董事會決議情形
(3)第26頁/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4)第33頁/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
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非審計公費
(5)第34頁/股權移轉資訊、股權質押資訊
(6)第35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
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7)第38頁/股東結構、股權分散情形
(8)第57頁/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進(銷)金
額與比例
(9)第61頁/資通安全管理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14-16頁/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修訂格式與增列獨
立性情形、備註與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2)第21頁-22頁/董事會決議情形(增列利益迴避原因)
(3)第26頁/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增列獨立性情形、備註)
(4)第34頁/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
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增列辭任原因)、非審計公費(增列備註)
(5)第34頁/股權移轉資訊、股權質押資訊(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非關係人故
刪除)
(6)第36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之資訊(修訂標題與格式)
(7)第39頁/股東結構(增列陸資持股比例、備註)、股權分散情形(增列5,000,001股以
上持股分級)
(8)第57頁/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進(銷)金
額與比例(增列增減變動原因)
(9)第62頁/資通安全管理(增列資通安全管理說明)
9.因應措施:上傳110年度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新本公司110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0年度中文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第14-16頁/董事、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2)第21頁-22頁/董事會決議情形
(3)第26頁/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4)第33頁/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
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非審計公費
(5)第34頁/股權移轉資訊、股權質押資訊
(6)第35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
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7)第38頁/股東結構、股權分散情形
(8)第57頁/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進(銷)金
額與比例
(9)第61頁/資通安全管理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第14-16頁/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修訂格式與增列獨
立性情形、備註與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2)第21頁-22頁/董事會決議情形(增列利益迴避原因)
(3)第26頁/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增列獨立性情形、備註)
(4)第34頁/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
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增列辭任原因)、非審計公費(增列備註)
(5)第34頁/股權移轉資訊、股權質押資訊(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非關係人故
刪除)
(6)第36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之資訊(修訂標題與格式)
(7)第39頁/股東結構(增列陸資持股比例、備註)、股權分散情形(增列5,000,001股以
上持股分級)
(8)第57頁/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進(銷)金
額與比例(增列增減變動原因)
(9)第62頁/資通安全管理(增列資通安全管理說明)
9.因應措施:上傳110年度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1/06/21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民國110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
承認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部分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民國110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
承認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部分條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本公司110年度第四季個體財務報表附註資訊 其更正對損益並無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1/05/31
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0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9,155仟元/110年度屬於營業成本者-折舊費用/第48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9,515仟元/110年度屬於營業成本者-折舊費用/第48頁
9.因應措施:茲上傳更正後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其更正對損益並無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1/05/31
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0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9,155仟元/110年度屬於營業成本者-折舊費用/第48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9,515仟元/110年度屬於營業成本者-折舊費用/第48頁
9.因應措施:茲上傳更正後110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其更正對損益並無影響
1.發生變動日期:111/05/24
2.法人名稱:香港津耀發展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李靜
4.舊任者簡歷: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天津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天津金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醫藥集團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長
天津藥業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劉浩
6.新任者簡歷: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天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復旦大學理學士
7.異動原因:改派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7/12~113/07/11
9.新任生效日期:111/05/2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法人名稱:香港津耀發展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李靜
4.舊任者簡歷: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天津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天津金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醫藥集團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長
天津藥業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劉浩
6.新任者簡歷: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天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復旦大學理學士
7.異動原因:改派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7/12~113/07/11
9.新任生效日期:111/05/2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NA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12,861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0,538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0,662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7,569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7,350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7,350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4711.期末總資產(仟元):647,393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5,630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11,763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16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1/03/16董事會決議(1)通過出具本公司一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2)通過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3)通過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5)通過召開本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56號(本公司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一○年度財務報表。 3.一一○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4.修訂本公司「存貨及應收帳款評價政策」部分條文報告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3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113.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及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民國111 年4月15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25日止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申請。受理地點為本公司財會部(地址: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56號;電話:03-376-7555#1603)。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6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12/1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涓潔/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10/12/178.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職務由稽核主管代理人暫代,新任內部 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08/1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不適用會計主管:李湘萍、財會部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洪珮瑩、資深經理會計主管:洪珮瑩、資深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10/08/128.其他應敘明事項:洪珮瑩經理經本公司110年08月12日董事會通過,正式任命為財務主管兼任會計主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發言人、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0/08/1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李湘萍、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董勇星、製造處資深協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劉天來、總經理代理發言人:洪珮瑩、資深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發言人:辭職代理發言人: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發言人:個人生涯規劃代理發言人: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10/08/128.其他應敘明事項:發言人、代理發言人業經本公司110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12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NA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1,604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0,963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133)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486)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83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83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1)11.期末總資產(仟元):705,81212.期末總負債(仟元):165,882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39,930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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