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晶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4/272.公司名稱:德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6.因應措施:公告重要財務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業經106/04/27董事會通過,重要財務資訊如下: 105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收入 533,680 營業毛利 48,261 營業損失 (11,465) 稅後淨損 (20,461) 基本每股盈餘(元) (0.72)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7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 以認股資格基準日之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金管會民國96年12月26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二) 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年資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三) 依募發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募發準則第 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6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6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 認股價格:1.若發行時,本公司仍為興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述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2.若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二) 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自發行之日起算)為七年,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上述憑證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75% 屆滿四年 100%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時,公司有權撤銷該認股權人全部或一部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並得予以收回及註銷。3.認股權人每次得行使認股權之數額,應以1,000股或其整數倍數為單位。(三) 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 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或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之解聘: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日或解聘當日即失效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後,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三個月內行使之。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因職業災害致殘疾或死亡者: (1) 因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後, 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 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三個月內行使之。 (2) 因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 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 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三個月內行使之。5.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 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 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 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 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6.依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5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一○五年度營業報告。(2) 監察人審查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 一○五年度決算表冊案。(2) 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選舉事項:無。五、其他議案:無。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民國106年4月24日起至106年5月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民國106年5月4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函件寄(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5號,【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6/03/13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C8版(1)獲利方面,去年上半年虧損,但下半年已轉好持平。(2)隨著市場回溫及德晶南昌新廠第三季量產,今年有機會再交出翻倍成長的成績。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嚴格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從不對特定客戶及獲利目標評論,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等資訊,上述報導係由法人及媒體自行推估,有關本公司之業務與財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5/12/27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惠蘭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海寧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海寧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呂倩慧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本公司自民國一○五年第四季起財務報告簽證,由原簽證會計師吳惠蘭會計師及黃海寧會計師,變更為黃海寧會計師及呂倩慧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12/27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0/1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10/1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簽訂進區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本公司未來業務發展有正面效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主要係將於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增加投資並擴大產能,以確保德晶集團之領先地位。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0/132.公司名稱:德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通過本公司擬與南昌市政府合作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10/1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俊誼 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榮和 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5/10/138.新任者聯絡電話:03-656978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5/10/05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A16版(1)法人認為全年營收有機會挑戰5億元高峰。(2)9月營收.....推升產能利用率至100%以上的歷史記錄。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嚴格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從不對特定客戶及獲利目標評論,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等資訊,上述報導係由法人及媒體自行推估,有關本公司之業務與財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機器設備一批。2.事實發生日:105/6/23~105/6/2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出售機器設備一批予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寧市德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交易總金額美金3,536千元(約新台幣115,250千元/人民幣23,300千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海寧市德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為營運所需及整合集團資源。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0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依雙方約定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按帳面價值決策單位:依公司採購核定權限辦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營運所需及整合集團資源。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5年08月12日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5年08月12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原105/06/24達取處公告標準,105/08/12補行公告提報董事會追認日期。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葉疏/德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甘逸偉/立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缺額補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4/05/15 ~ 107/05/147.新任生效日期:105/06/2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甘逸偉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立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立勳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全鼎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本屆董事任期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5/06/27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第二屆獨立董事補選案。 當選名單:獨立董事 甘逸偉。(5)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本公司出售營業用機器設備予關係人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公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機器設備一批。2.事實發生日:105/6/23~105/6/2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出售機器設備一批予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寧市德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交易總金額美金3,536千元(約新台幣115,250千元/人民幣23,300千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海寧市德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為營運所需及整合集團資源。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利益:0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依雙方約定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按帳面價值決策單位:依公司採購核定權限辦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營運所需及整合集團資源。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擬追認後補行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待監察人承認後補行公告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05/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佳妤、專案副理、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5/05/248.新任者聯絡電話:03-6569789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之內部稽核主管,待最近一期董事會決議通過。
1.事實發生日:105/05/092.公司名稱:德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會計師104年度財報查核後結果調整修正本公司104年4月合併營業收入及民國104年4-12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自結數,此調整金額為期後銷貨退回及折讓估計數。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更正並重新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月份 修正前合併營業收入 修正後合併營業收入===== ======================== ======================4月 43,630 31,272月份 修正前累計合併營業收入 修正後累計合併營業收入===== ======================== ========================4月 162,940 150,5825月 196,853 184,4956月 214,632 202,2747月 236,114 223,7568月 252,370 240,0129月 272,927 260,56910月 298,138 285,78011月 318,528 306,17012月 358,820 346,462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4/25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發生變動日期:105/03/2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葉疏本公司獨立董事、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系暨研究所專任教授、龍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甘逸偉立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全鼎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舊任葉疏委員於104/12/31請辭,本公司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補行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6/18~107/05/148.新任生效日期:105/03/2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5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一○四年度營業報告。(2) 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 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2) 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1)第二屆獨立董事補選案。五、其他議案(1)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將於民國105年4月25日起至105年5月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提名,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應於民國105年5月5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及提名函件寄(送) 達本公司受理處所: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5號,【郵寄者以提案及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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