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悅生醫(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8/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
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
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12/07/26
2.發生緣由:依證交所指示修正111年股東會年報
(1)第11及16頁:更正錯別字
(2)第18及20頁:修正表頭文字與範例一致、增加揭露總額數值
(3)第24頁:增加揭露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不適用)
(4)第78頁:增加揭露從業人員之學歷分布比率(高中以下)
(5)第32、84、85、87、88及198頁:修正表頭文字與範例一致
(6)第202頁:增加揭露關係企業營運狀況每股盈餘(元)(稅後)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1年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依證交所指示修正111年股東會年報
(1)第11及16頁:更正錯別字
(2)第18及20頁:修正表頭文字與範例一致、增加揭露總額數值
(3)第24頁:增加揭露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不適用)
(4)第78頁:增加揭露從業人員之學歷分布比率(高中以下)
(5)第32、84、85、87、88及198頁:修正表頭文字與範例一致
(6)第202頁:增加揭露關係企業營運狀況每股盈餘(元)(稅後)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1年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難治型精神分裂症之合併治療(SND12)二(b)/三期人體 臨床試驗接獲安全監測委員會(DSMC)之建議
1.事實發生日:112/07/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中難治型精神分裂症之合併治療(SND12),接獲安全
監測委員會(Data Safety Monitoring Committee, DSMC)建議。
(1)臨床試驗設計:
A.試驗計畫名稱:難治型精神分裂症之合併治療(SND12)。
B.試驗目的:評估ClozaBen改善難治型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C.試驗階段:多國多中心之二(b)/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D.藥品名稱及適應症:ClozaBen、難治型精神分裂症。
E.評估指標:條件檢定力(Conditional Power),唯DSMC不會告知本公司以保護臨床
資料雙盲,及臨床試驗之完整可靠性。
F.試驗計畫受試者人數:預計收案287人。
(2)安全監測委員會建議:安全監測委員會建議以高劑量繼續進行臨床試驗,
不做任何調整人數。
(3)本次分析並無解盲且無統計結果,故本公司對於DSMC建議無法多作詮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難治型精神分裂症之合併治療(SND12)。
(2)用途:治療精神分裂症。
(clinicaltrials.gov/study/NCT03094429?term=NCT03094429&rank=1)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多國多中心二(b)/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
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接獲DSMC期中分析建議。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將持續調整臨床試驗
中心,加速收案,進行臨床第二(b)/三期試驗。惟期中分析無法預期最終之結果,
並且NaBen之臨床研發進展,和成人精神分裂症加成治療新藥 NaBen(SND13)以及青
少年精神分裂病 (SND11)為同一計劃,無法以單一臨床實驗預期藥證審查之最終
結果。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為避免影響國際授權談判,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
不予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估計2026~2027年完成收案,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決定是否調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6)市場現況:
精神分裂症成人患病率接近1%,自1993年第二代藥物Risperdal核准上市後,將近三
十年沒有新機轉藥物。精神分裂症是嚴重未獲醫療滿足的疾病,現有藥物對於長期困
擾病患的負性症狀、認知功能減損仍無良策。SND12抑制右旋胺基酸氧化酵素
(D-amino acid oxidase),以提高右旋絲胺酸(D-serine)濃度,活化大腦NMDA系統,
早期人體臨床試驗發現可以有效改善正性症狀、負性症狀、認知功能減損。
(7)中樞神經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
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7/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中難治型精神分裂症之合併治療(SND12),接獲安全
監測委員會(Data Safety Monitoring Committee, DSMC)建議。
(1)臨床試驗設計:
A.試驗計畫名稱:難治型精神分裂症之合併治療(SND12)。
B.試驗目的:評估ClozaBen改善難治型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C.試驗階段:多國多中心之二(b)/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D.藥品名稱及適應症:ClozaBen、難治型精神分裂症。
E.評估指標:條件檢定力(Conditional Power),唯DSMC不會告知本公司以保護臨床
資料雙盲,及臨床試驗之完整可靠性。
F.試驗計畫受試者人數:預計收案287人。
(2)安全監測委員會建議:安全監測委員會建議以高劑量繼續進行臨床試驗,
不做任何調整人數。
(3)本次分析並無解盲且無統計結果,故本公司對於DSMC建議無法多作詮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難治型精神分裂症之合併治療(SND12)。
(2)用途:治療精神分裂症。
(clinicaltrials.gov/study/NCT03094429?term=NCT03094429&rank=1)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多國多中心二(b)/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
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接獲DSMC期中分析建議。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將持續調整臨床試驗
中心,加速收案,進行臨床第二(b)/三期試驗。惟期中分析無法預期最終之結果,
並且NaBen之臨床研發進展,和成人精神分裂症加成治療新藥 NaBen(SND13)以及青
少年精神分裂病 (SND11)為同一計劃,無法以單一臨床實驗預期藥證審查之最終
結果。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為避免影響國際授權談判,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
不予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估計2026~2027年完成收案,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決定是否調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6)市場現況:
精神分裂症成人患病率接近1%,自1993年第二代藥物Risperdal核准上市後,將近三
十年沒有新機轉藥物。精神分裂症是嚴重未獲醫療滿足的疾病,現有藥物對於長期困
擾病患的負性症狀、認知功能減損仍無良策。SND12抑制右旋胺基酸氧化酵素
(D-amino acid oxidase),以提高右旋絲胺酸(D-serine)濃度,活化大腦NMDA系統,
早期人體臨床試驗發現可以有效改善正性症狀、負性症狀、認知功能減損。
(7)中樞神經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
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6/01
2.發生緣由: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承認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通過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承認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通過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度
(2)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3)股東配發內容:
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度
(2)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
(3)股東配發內容:
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財務報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財務報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4/21
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3樓之5 (遠雄U-Town D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
B.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C.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D.111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報告
E.111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F.111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A.擬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B.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臨時動議:無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3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1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4/21
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3樓之5 (遠雄U-Town D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
B.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C.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D.111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報告
E.111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F.111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A.擬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B.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臨時動議:無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3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1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 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2/03/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112年03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募集金額
由新台幣300,000,000元調為新台幣141,810,19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維持
不變,發行新股股數由30,000,000股調整為14,181,019股。已於112年03月25日收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3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36308號函核予備查。
3.因應措施:
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因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致已繳款之原股
東及員工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補償方案:
(一)適用對象:已繳交股款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員工。
(二)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12年04月06日16:30止。
(三)申請方式: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且符合適用對象條件者,如已無認購
意願,請填具「認股撤回暨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書存查
聯影本,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02)2504-8125)辦理,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
購意願。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
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註1)/365】
註:1.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
之,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2.實際退款日訂為112年04月14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
(五)因調整發行股數,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公
司願負賠償責任。
二、承諾書如下:
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民國(下同)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乙案,業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812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經綜合考量客觀環境變化及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本公司於112
年0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發行股數由30,000,000股調整為14,181,019股,募集
總金額由300,000,000元調整為141,810,19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3月24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36308號函核備在案,若因本次調整發行股數致影響本公司員工或原
股東之權益,彼等可舉證並合理說明其權益受損之部份,本公司承諾將善盡處理之責任
與義務,並在符合法令規定之原則下辦理相關事宜。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承諾人: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蔡果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112年03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募集金額
由新台幣300,000,000元調為新台幣141,810,19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維持
不變,發行新股股數由30,000,000股調整為14,181,019股。已於112年03月25日收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3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36308號函核予備查。
3.因應措施:
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因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致已繳款之原股
東及員工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補償方案:
(一)適用對象:已繳交股款超過股東認股比例之原股東、員工。
(二)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12年04月06日16:30止。
(三)申請方式: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且符合適用對象條件者,如已無認購
意願,請填具「認股撤回暨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書存查
聯影本,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02)2504-8125)辦理,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
購意願。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
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註1)/365】
註:1.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
之,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2.實際退款日訂為112年04月14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
(五)因調整發行股數,致原股東及員工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權益,本公
司願負賠償責任。
二、承諾書如下:
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民國(下同)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乙案,業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812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經綜合考量客觀環境變化及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本公司於112
年03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發行股數由30,000,000股調整為14,181,019股,募集
總金額由300,000,000元調整為141,810,19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3月24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36308號函核備在案,若因本次調整發行股數致影響本公司員工或原
股東之權益,彼等可舉證並合理說明其權益受損之部份,本公司承諾將善盡處理之責任
與義務,並在符合法令規定之原則下辦理相關事宜。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承諾人: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蔡果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25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4,181,019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
10元,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141,810,19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3月27日為增資基準日。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4,181,019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
10元,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141,810,19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3月27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03/21
2.發生緣由:
(1)發生變動日期:112/03/2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姜志翰/本公司董事暨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 (因事務繁忙)辭任董事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13~114/06/12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
2.發生緣由:
(1)發生變動日期:112/03/2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姜志翰/本公司董事暨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 (因事務繁忙)辭任董事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13~114/06/12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及募集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2/03/17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812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2)因客觀環境之變動,同時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
性,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
A.原發行內容:
(a)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臺幣10元
(b)發行股數:30,000,000股
(c)預計募集金額:新臺幣300,000,000元
B.擬調整後發行內容:
(a)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臺幣10元
(b)發行股數:14,181,019股
(c)預計募集金額:新臺幣141,810,190元
(3)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案,將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2)後續相關事宜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本次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案,不影響增資目的之執行。
1.事實發生日:112/03/17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812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2)因客觀環境之變動,同時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
性,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
A.原發行內容:
(a)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臺幣10元
(b)發行股數:30,000,000股
(c)預計募集金額:新臺幣300,000,000元
B.擬調整後發行內容:
(a)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臺幣10元
(b)發行股數:14,181,019股
(c)預計募集金額:新臺幣141,810,190元
(3)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案,將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2)後續相關事宜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本次現金增資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案,不影響增資目的之執行。
1.事實發生日:112/03/1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3樓之5 (遠雄U-Town D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
B.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C.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D.111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報告
E.111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A.擬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B.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臨時動議:無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3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1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訂於112年03月29日起至112年04月07日16時止受理股東提案。受理處所:心悅
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門(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20樓之1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3樓之5 (遠雄U-Town D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
B.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C.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D.111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報告
E.111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A.擬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B.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臨時動議:無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3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1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訂於112年03月29日起至112年04月07日16時止受理股東提案。受理處所:心悅
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門(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20樓之10)。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2/20
2.發生緣由:
(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其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 SyneuRx International Corp. 4,265,744 100%
董事 吳雅玲 354,978 100%
董事 陸恩廣 5,797 100%
董事 姜志翰 2,151 100%
3.因應措施: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2/20
2.發生緣由:
(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其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 SyneuRx International Corp. 4,265,744 100%
董事 吳雅玲 354,978 100%
董事 陸恩廣 5,797 100%
董事 姜志翰 2,151 100%
3.因應措施: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2/20
2.發生緣由:
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2年02月23日,為因應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
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擬延長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
3.因應措施:
本次現金增資依據本公司111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
需要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並於112年01月10日經金管會證期局金管證發字第
111036812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經董事長核決,原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自112年02月21日起至112年02月23日止,
調整為自112年02月21日起至112年04月10日止。
4.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增資基準日,待實際股款募足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2.發生緣由:
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2年02月23日,為因應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
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擬延長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
3.因應措施:
本次現金增資依據本公司111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
需要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並於112年01月10日經金管會證期局金管證發字第
111036812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經董事長核決,原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自112年02月21日起至112年02月23日止,
調整為自112年02月21日起至112年04月10日止。
4.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增資基準日,待實際股款募足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1.事實發生日:112/02/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2月20日截止,
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02月21日起至
112年03月21日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
北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
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2月20日截止,
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02月21日起至
112年03月21日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
北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
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1.事實發生日:112/01/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及財務長暨商務長異動
(1)人員變動別:發言人及財務長暨商務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2/01/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 姜志翰/本公司副總經理
財務長暨商務長: 李朝欽/本公司財務長暨商務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 蔡玉婷/本公司內部稽核資深副協理
(5)異動原因:為精簡人事,副總經理姜志翰離職,財務長暨商務長李朝欽
僱用合約到期屆滿不續任。
(6)生效日期:112/01/31
3.因應措施:為精簡人事,副總經理姜志翰離職,財務長暨商務長李朝欽
僱用合約到期屆滿不續任。
4.其他應敘明事項:除精簡人事及費用,本公司積極在國內外進行改善財務方案。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及財務長暨商務長異動
(1)人員變動別:發言人及財務長暨商務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2/01/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 姜志翰/本公司副總經理
財務長暨商務長: 李朝欽/本公司財務長暨商務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 蔡玉婷/本公司內部稽核資深副協理
(5)異動原因:為精簡人事,副總經理姜志翰離職,財務長暨商務長李朝欽
僱用合約到期屆滿不續任。
(6)生效日期:112/01/31
3.因應措施:為精簡人事,副總經理姜志翰離職,財務長暨商務長李朝欽
僱用合約到期屆滿不續任。
4.其他應敘明事項:除精簡人事及費用,本公司積極在國內外進行改善財務方案。
1.事實發生日:112/01/11
2.公司名稱: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01/11收到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函文,擬辭任本公司之協辦輔導推薦
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櫃買中心得
終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積極進行現金增資並接洽其他證券商,
擔任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
2.公司名稱: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01/11收到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函文,擬辭任本公司之協辦輔導推薦
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櫃買中心得
終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積極進行現金增資並接洽其他證券商,
擔任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 及第2項之規定,自112年1月27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2/01/12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二家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申請辭任本公司之
輔導推薦證券商,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1000662號函示,依興櫃審
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自112年1月27日起終止本公司興櫃
一般板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2/01/27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積極進行現金增資並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
輔導推薦證券商。
1.事實發生日:112/01/12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二家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申請辭任本公司之
輔導推薦證券商,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1000662號函示,依興櫃審
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規定,自112年1月27日起終止本公司興櫃
一般板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2/01/27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積極進行現金增資並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
輔導推薦證券商。
1.事實發生日:112/01/11
2.公司名稱: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01/11收到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函文,擬辭任本公司之協辦輔導推薦
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櫃買中心得
終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積極進行現金增資並接洽其他證券商,
擔任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
2.公司名稱: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01/11收到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函文,擬辭任本公司之協辦輔導推薦
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櫃買中心得
終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積極進行現金增資並接洽其他證券商,
擔任本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
公告本公司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廢止111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案
1.事實發生日:111/12/28
2.公司名稱: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12月23日申請廢止111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業已於111年12月28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10367690號函
核備。
6.因應措施:原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目的為充實營運資金,於申請廢止本次現金
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後,將重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28
2.公司名稱: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12月23日申請廢止111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業已於111年12月28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10367690號函
核備。
6.因應措施:原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目的為充實營運資金,於申請廢止本次現金
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後,將重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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