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力美科技(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普通股發放現金股利1.5元及股票股利0.7元,共計2.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董事會通過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876,177元及董監事酬勞現金2,628,530元。(2)股利之分派俟98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3)會計師以1.5元作為盈餘分配之估列基礎編製財報,與董事會決議之2.2元之差異所產生之損益稅後影響數為1,226,647元,將於98年度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調整入帳。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7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97年度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表等之審查報告3.背書保證事項二、承認事項:1.9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97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改公司章程案2.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四、選舉事項:改選董監事五、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報估列之盈餘分配基礎與董事會通過者之差異數 1.事實發生日:98/03/25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會計師查核簽證之97年度財報係以現金1.5元之盈餘分配為估列基礎,今日所召開之董事會增加分配股票股利0.7元,預計將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提高到6億元以符合上市之標準。6.因應措施:差異之0.7元造成損益之稅後影響數為1,226,647元,將於98年度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調整入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7/12/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洪和國、本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事務繁忙,自97年12月25日辭任監察人一職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06/15~98/06/14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4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2008/08/29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配合轉投資有化科技(股)與WISDOM-ORGCHEM,INC合併換股,間接取得大陸地區海門慧聚藥業有限公司股權。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總額USD1,558,348.61。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海門慧聚藥業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 64,933,358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銷售原料藥、制劑、醫藥化工中間體及其相關技術的開發、轉讓、諮詢、培訓。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 77,602,622.55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稅後淨利人民幣 8,956,364.86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1,558,348.61。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 4,058,348.61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3.24%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16%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9.79%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 4,058,348.61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3.24%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16%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9.79%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4年 投資虧損NTD7152仟元95年 投資虧損NTD6104仟元96年 投資虧損NTD640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係配合轉投資有化科技(股)與WISDOM-ORGCHEM, INC合併換股,而間接取得其股權。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08/25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7年8月25日上傳之合併資產負債表中採成本法與權益法之長期投資數字誤植,特此公告。6.因應措施:擬重新上傳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97/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6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96年度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表等之審查報告3.背書保證事項二、承認事項:1.9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96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四、選舉事項;補選董事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二、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三、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97年4月10日至97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本公司財務部),連絡電話:02-27982588。四、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普通股發放現金股利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01/11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票,內容如下:(1)核准文號:證櫃審字第0970000150號函(2)最後過戶日:97年2月15日(3)停止過戶期間:97年2月16日~97年3月1日(4)換票基準日:97年2月20日(5)換發無實體新股掛牌日:97年3月3日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7.其他應敘明事項: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1.股東會決議日:96/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鍾信勇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黃增福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長鍾信勇: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黃增福: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長鍾信勇總經理黃增福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長鍾信勇: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黃增福: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田心村水庫路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水性樹脂、光敏樹脂塗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事業,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事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6/06/28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95年度營業報告書予財務報表: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2.承認本公司95年度盈餘分配案: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二、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2.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3.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4.討論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5.討論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6/06/2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95年度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2元3.除權(息)交易日:96/07/204.最後過戶日:96/07/23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7/24~96/07/286.除權(息)基準日:96/07/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發放日96/08/15
1.事實發生日:96/05/01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公告之95年度母子公司簡明合併損益表中,每股盈餘誤植為稅前每股盈餘。6.因應措施: 原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公告之95年度母子公司簡明合併損益表中,每股盈餘誤植為稅前每股盈餘4.90元,應更正為稅後每股盈餘3.98元。除重新辦理公告外,特此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 96/03/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普通股發放現金股利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總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5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95年度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表等之審查報告3.背書保證事項二、承認事項:1.9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95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4.修訂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5.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6.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30~96/06/286.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二、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三、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96年4月12日至95年4月21日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96號8樓(本公司財務部),連絡電話:02-27982588。四、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95/12/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董事長鍾信勇總經理黃增福財務部主管廖月香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長鍾信勇: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黃增福: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財務部主管廖月香: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長鍾信勇總經理黃增福財務部主管廖月香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長鍾信勇: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黃增福: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財務部主管廖月香: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田心村水庫路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水性樹脂、光敏樹脂塗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事業,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12/01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董事長鍾信勇總經理黃增福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鍾信勇: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黃增福: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田心村水庫路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水性樹脂、光敏樹脂塗料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事業,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7.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事8.公司擬採行措施:將於最近一次董事會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管證一字第0950120961號函辦理
1.發生變動日期:95/09/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亮博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殷啟瑞4.異動原因:原代表人因業務繁忙請辭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818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5/06/15~98/06/147.新任生效日期:95/09/25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0/1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6/15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94年度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1)依據本公司95年股東常會所決議配發94年度現金股利每股1.5元(2)除息交易日:95年7月11日(3)最後過戶日:95年7月12日(4)停止過戶期間:95年7月13日至95年7月17日(5)除息基準日:95年7月17日(6)現金股利發放日:95年8月1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4/07/192.發生緣由:公告海棠颱風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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