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永安有線電視(公)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5/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汪鳳玲工程副總經理:張玉樹行政副總經理暨會計主管:陳素雯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各關係企業皆得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5/06/29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賴冠伶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汪鳳玲5.異動原因:原任總經理辭任,故聘任新任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105/07/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6/222.契約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等3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自動用日起算一年期授信總額度新台幣壹佰壹拾捌億元整之聯合授信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銀行借款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25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3月25日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5,000,000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0元,前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1.發生變動日期:104/05/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芳模,新永安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鳳,新永安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瑞成,新永安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峻毅,新永安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美玲,新永安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坤佑,新永安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得濬投資(股)公司90,00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5/16~104/05/157.新任生效日期:104/05/15~107/05/1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變動3/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4/05/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峻毅/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冠伶/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美玲/董事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坤佑/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董事,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4/05/15~107/05/1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4/05/1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副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副董事長: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峻毅5.異動原因:董事長任期屆滿續任及副董事長新選任。6.新任生效日期:104/05/1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經民國104年1月26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實收資本額326,000,000元,全數用以退還股東,並按各股東原持有股份比例減少股份32,600,000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由股東自行拼湊。(2)本次減資後額定及實收資本總額均為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3)前項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3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 1040006417號函核准在案。(4)茲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3月31日。(5)停止過戶期間:104年3月27日至104年3月31日止。(6)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並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4/01/26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4/1/26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之規定,公告並通知債權人。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減資比例為26.59%,共減少新台幣326,000,000元,銷除股份32,600,0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發行股份總數為90,000,000股。(2)債權人對前述減資如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聲明,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即為無異議。
1.事實發生日:104/01/262.發生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部分股款予股東。3.因應措施:(1)減資金額: 新台幣326,000,000元整。(2)消除股份: 32,600,000股。(3)減資比率: 26.59%。(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 新台幣900,000,000元。(5)減資326,000,000元全數用以退還股款,按各股東原持有股份比例減少股份32,600,000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由股東自行拼湊。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俟本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通過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發生變動日期:103/08/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吳皓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吳峻毅/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為公司營運所需,且因董事辭任,擬將修正章程,由七席董事變更為五席,監察人席次由二席變更為三席。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5/16~104/05/15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變動1/3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該法人股東直接指派本公司董事。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2年0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6,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2年04月25日通傳營字第1020016332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05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635號函核准,自102年05月10日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2年06月05日經授商字第102011051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有線電視系統之經營業務。2.社區共同天線之安裝及架設。3.經營電信加值網路。4.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演出之安排 。5.廣告企劃與設計及製作。6.前項有關產品進出口貿易。7.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8.E701010通信工程業。9.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1.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12.J303010雜誌業。13.J304010圖書出版業。14.I601010租賃業。15.F301030一般百貨業。1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17.JZ99050仲介服務業。18.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9.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20.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2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永康區廣興街95巷3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五次修訂。(八)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民國一O一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26,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2,6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26,000,000 元,分為122,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三)領取時程:本公司茲訂於102年5月21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開始領取日:102年07月03日,請於領取當日起,駕臨本公司辦理,電話:(06)2057777。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O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公告內容:公司代號:9977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O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依據: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2年0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6,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2年04月25日通傳營字第1020016332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05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635號函核准,自102年05月10日申報生效在案。二、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最後一次修訂章程日期: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五次修訂。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民國一O一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26,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2,6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26,000,000元,分為122,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六、本公司茲訂於102年5月21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因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且股東無變更之情事,依法不適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之規定。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2年0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6,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2年04月25日通傳營字第1020016332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05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635號函核准,自102年05月10日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有線電視系統之經營業務。2.社區共同天線之安裝及架設。3.經營電信加值網路。4.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演出之安排 。5.廣告企劃與設計及製作。6.前項有關產品進出口貿易。7.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8.E701010通信工程業。9.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1.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12.J303010雜誌業。13.J304010圖書出版業。14.I601010租賃業。15.F301030一般百貨業。1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17.JZ99050仲介服務業。18.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9.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20.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2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永康區廣興街95巷3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五次修訂。(八)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民國一O一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26,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2,6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26,000,000 元,分為122,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三)本公司茲訂於102年5月21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因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且股東無變更之情事,依法不適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之規 定。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O二年度現金股利公告事宜公告內容:主旨:本公司一O二年度現金股利公告事宜說明:一、本公司一O一年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業經一O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董事會代行)通過現金股利每股0.4967元,股票股利每股0.2167元,並訂定分派股息基準日於一O二年四月十五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之。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O二年四月十一日起至一O二年四月十五日止股票停止過戶五天,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一O二年四月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辦理過戶手續。
1.董事會決議日:102/02/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賴冠伶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總經理,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總經理在任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在場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1/152.契約相對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期授信總額度新台幣參拾億元整之中長期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中長期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償還銀行借款及營運週轉需要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1年0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62,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1年04月19日通傳營字第1014102047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05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7792號函核准,自101年05月07日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1 年05月31日經授商字第101010984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有線電視系統之經營業務。2.社區共同天線之安裝及架設。3.經營電信加值網路。4.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演出之安排。5.廣告企劃與設計及製作。6.前項有關產品進出口貿易。7.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8.E701010通信工程業。9.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1.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12.J303010雜誌業。13.J304010圖書出版業。14.I601010租賃業。15.F301030一般百貨業。1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17.JZ99050仲介服務業。18.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9.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20.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2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永康區廣興街95巷3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四次修訂。(八)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民國一OO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6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16,2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三)領取時程:本公司茲訂於101年5月16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開始領取日:101年06月27日,請於領取當日起,駕臨本公司辦理,電話:(06)2057777。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OO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公告內容:公司代號:9977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OO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依據: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1年0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62,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1年04月19日通傳營字第1014102047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05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7792號函核准,自101年05月07日申報生效在案。二、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最後一次修訂章程日期: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四次修訂。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民國一OO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6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16,2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六、本公司茲訂於101年5月16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因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且股東無變更之情事,依法不適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之規定。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1年03月29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62,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1年04月19日通傳營字第1014102047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05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7792號函核准,自101年05月07日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有線電視系統之經營業務。2.社區共同天線之安裝及架設。3.經營電信加值網路。4.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演出之安排。5.廣告企劃與設計及製作。6.前項有關產品進出口貿易。7.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8.E701010通信工程業。9.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1.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12.J303010雜誌業。13.J304010圖書出版業。14.I601010租賃業。15.F301030一般百貨業。1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17.JZ99050仲介服務業。18.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9.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20.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2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永康區廣興街95巷3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四次修訂。(八)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民國一OO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6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16,2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三)本公司茲訂於101年5月16日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因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且股東無變更之情事,依法不適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之規定。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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