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永安有線電視(公)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1/05/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 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冠伶 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芳模 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峻毅 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皓昱 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瑞成 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董事,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05/16~104/05/1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該法人股東直接指派本公司董事,指派後新董事之任期為三年,期間為101/05/16~104/05/15
1.董事會決議日:101/05/1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5.異動原因: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將於101年12月30日屆滿,故本公司董事七席及監察人二席業均由單一法人股東得濬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提前重新指派,任期為101/05/16~104/05/15,並由指派後 之新董事重新互選一人為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1/05/16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一致推選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續任董事長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O一年度現金股利公告事宜公告內容:公告內容:主旨:本公司一O一年度現金股利公告事宜說明:一、本公司一OO年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業經一O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董事會代行)通過現金股利每股0.3084元,股票股利每股1.5606元,並訂定分派股息基準日於一O一年四月十六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之。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O一年四月十二日起至一O一年四月十六日止股票停止過戶五天,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一O一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辦理過戶手續。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公告內容:公司代號:9977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依據: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於100年03月30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10,000,000元。業經100年04月15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1004102045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05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3983號函核准,100年05月25日申報生效在案。二、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28,000,000元,分為92,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28,000,000元,分為92,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最後一次修訂章程日期:民國一○○年三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次修訂。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民國九十九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1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11,0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18股。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六、本公司茲訂於100年6月22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6月18日起至100年6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戶日100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辦理過戶,電話:(06)2057777。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03月30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10,000,000元。業經100年04月15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1004102045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0年05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3983號函核准,100年05月25日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有線電視系統之經營業務。2.社區共同天線之安裝及架設。3.經營電信加值網路。4.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演出之安排。5.廣告企劃與設計及製作。6.前項有關產品進出口貿易。7.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8.E701010通信工程業。9.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1.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12.J303010雜誌業。13.J304010圖書出版業。14.I601010租賃業。15.F301030一般百貨業。1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17.JZ99050仲介服務業。18.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9.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20.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2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92,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永康區廣興街83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民國一○○年三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次修訂。(八)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28,000,000元,分為92,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28,000,000元,分為92,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民國九十九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1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11,0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18股。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38,000,000元,分為10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三)本公司茲訂於100年6月22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6月18日起至100年6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戶日100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辦理過戶,電話:(06)2057777。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2/202.契約相對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13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七年期新台幣肆拾壹億伍仟萬元整之聯合授信額度,與大揚公司(負責人同一人之關係人)共用額度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及增補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因合併承受消滅公司債務,為中期營運週轉及資本支出之用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基於整體資金運用效益,申請放寬現金股利發放比例之限制而變更授信條件9.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併後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基於承受授信合約共同借款人之身份,與其他合約當事人簽訂授信合約之第四次增補合約
1.發生變動日期:100/01/0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吳皓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吳峻毅/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4.異動原因:為公司營運所需,擬增加二名董事席次,由單一法人股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派。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0010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該法人股東直接指派本公司董事。
主旨: 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 公告內容 公司代號:9977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事宜依據: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於99年 04月30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增資發行新股16,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68,000,000元。業經99年05月21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0990022692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06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 0990032505號函核准,自99年6月24日申報生效在案。二、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760,000,000元,分為 7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60,000,000元,分為7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最後一次修訂章程日期: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三十日第二十次修訂。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1.自民國九十八年度可分配保留盈餘中提撥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168,000,000元,發行新股 16,8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16,8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21股。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28,000,000元,分為92,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六、本公司茲訂於99年7月21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7月17日起至99年7月2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戶日99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辦理過戶,電話:(06)2057777。七、特此公告。
主旨: 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現金股利公告事宜 公告內容 說明:一、本公司九十八年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業經九十九年四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 (董事會代行)通過現金股利每股1.0941元,股票股利每股2.2105元,並訂定分派股息基準日於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之。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五月十七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止股票停止過戶五天,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九十九年五月十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辦理過戶手續。
1.事實發生日:99/02/262.契約相對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13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七年期新台幣肆拾壹億伍仟萬元整之聯合授信額度,與大揚公司(負責人同一人之關係人)共用額度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增補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因合併承受消滅公司債務,為中期營運週轉及資本支出之用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組織調整提高營運績效,因合併承受消滅公司前以共同借款人身分簽訂之聯合授信合約所生之權利義務9.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併後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基於承受授信合約共同借款人之身份,與其他合約當事人簽訂授信合約之增補合約
1.發生變動日期:98/12/3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吳振隆/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林瑞成/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賴冠伶/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吳芳模/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陳碧鳳/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吳振隆/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林瑞成/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賴冠伶/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吳芳模/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陳碧鳳/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4.異動原因: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因與本公司合併而消滅,該法人股東因合併消滅而失去股東資格,所指派之董事亦併同喪失其職務,故本公司董事五席業均已由新單一法人股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派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76000000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09/30~101/09/297.新任生效日期:98/12/3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00%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該法人股東直接指派本公司董事,指派後新董事之任期為三年,期間為98/12/31~101/12/30
1.董事會決議日:98/12/3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5.異動原因: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因與本公司合併而消滅,該法人股東因合併消滅而失去股東資格,所指派之董事亦併同喪失其職務,故本公司董事五席業均已由新單一法人股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並由指派後之新董事重新互選一人為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98/12/31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一致推選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擔任董事長
1.股東會決議日:98/12/3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振隆、林瑞成、賴冠伶、吳芳模、陳碧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8/12/31~101/12/3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該法人股東直接指派本公司董事,指派後新董事之任期為三年,期間為98/12/31~101/12/30
主旨: 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銷除股份及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與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業經本公司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吸收合併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並經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0980048966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0065100號函核准在案。二、合併基準日:本公司業於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合併暨合併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基準日。三、茲將新股發行事項公告如後:(一)董事會決議合併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仲昱投資(股)公司原持有本公司發行股份57,606,835 股,因合併而銷除,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1:0.8 發行新股76,000,000股,每股10元,計760,000,000元予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合併後資本總額及實收資本均為760,000,000元,分為76,000,000股,每股10元。(三)本次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約定辦理。(四)最後過戶日: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董事會決議本公司與仲昱投資(股)公司合併暨合併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基準日。1.事實發生日:98/12/14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與仲昱投資(股)公司合併發行新股案,業經98年11月20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0980048966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8年12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65100號函核准。(2)仲昱投資(股)公司原持有本公司發行股份57,606,835股,因合併而銷除,本公司因合併將發行新股76,000,000股,每股10元,計760,000,000元予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本案訂定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合併暨合併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基準日。
主旨: 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銷除股份及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與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業經本公司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吸收合併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並經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0980048966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0065100號函核准在案。二、合併基準日:本公司業於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合併暨合併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基準日。三、茲將新股發行事項公告如後:(一)董事會決議合併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仲昱投資(股)公司原持有本公司發行股份57,606,835 股,因合併而銷除,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1:0.8 發行新股76,000,000股,每股10元,計760,000,000元予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合併後資本總額及實收資本均為760,000,000元,分為76,000,000股,每股10元。(三)本次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約定辦理。(四)最後過戶日: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10/292.契約相對人: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母公司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10/2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需經主管機關核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促進企業整合並提高營運效率,以因應未來產業發展暨提升公司競爭力。9.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次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1.事實發生日:98/10/29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經董事會(一併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合併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仲昱公司持有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57,606,835股,因合併而銷除,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76,000,000股,每股10元,計760,000,000元予仲昱公司之股東-得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合併後資本總額及實收資本均為760,000,000元,分為76,000,000股,每股10元。(三)本次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約定辦理。
1.發生變動日期:98/09/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吳振隆/鉅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賴冠伶/鉅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吳芳模/鉅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林瑞成/鉅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陳碧鳳/鉅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吳振隆/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賴冠伶/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吳芳模/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林瑞成/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陳碧鳳/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4.異動原因:仲昱投資(股)公司決議以現金為合併對價吸收合併鉅達投資(股)公司,合併後鉅達投資(股)公司為消滅公司,該法人股東因合併消滅而失去股東資格,所指派之董事亦併同喪失其職務,故本公司董事五席業均已由新單一法人股東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派。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57606835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07/01~101/06/307.新任生效日期:98/09/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00%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該法人股東直接指派本公司董事,指派後新董事之任期為三年,期間為98/09/30~101/09/29
1.董事會決議日:98/09/30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鉅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5.異動原因:仲昱投資(股)公司決議以現金為合併對價吸收合併鉅達投資(股)公司,合併後鉅達投資(股)公司為消滅公司,該法人股東因合併消滅而失去股東資格,所指派之董事亦併同喪失其職務,故本公司董事五席業均已由新單一法人股東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並由指派後之新董事重新互選一人為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98/09/30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一致推選由仲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振隆擔任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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