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旭德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7/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游君凡,本公司製程部部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研發主管乙職由製程部部長游君凡兼任7.生效日期:106/07/14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98615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6/2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4,151,268元(每股配發0.05元)(2)資本公積分派現金新台幣28,302,535元(每股配發0.1元)4.除權(息)交易日:106/07/145.最後過戶日:106/07/1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1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7/228.除權(息)基準日:106/07/22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日預計為106/08/09。
1.股東會日期:106/05/17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通過本公司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四、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五、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六、通過本公司發行低於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七、通過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5/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曾子章董事、關鈞獨立董事、顏溪成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曾子章董事:群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關鈞獨立董事:倚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3)顏溪成獨立董事:申豐特用應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5/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65號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報告。(三)本公司一○五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四)本公司實施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一)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新增)(二)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三)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四)本公司擬發行低於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五)擬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3/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3/3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董鋕清,本公司稽核室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韓幸玲,本公司稽核室資深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6/03/30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98615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0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5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00000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2,453,803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5/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65號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報告。(三)本公司一○五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四)本公司實施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一)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二)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三)本公司擬發行低於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四)擬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3/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1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將於106年3月10日起至106年3月20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受理提案處所: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30351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32號,電話03-5970808);如因事實需要需更動書面提案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范智朋副總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顧問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22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或國內外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若發行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前述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二、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雖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已達百分之二十, 且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及第七號規定之下列情況之一,並於發行時,最 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已納入編製之公司: (一)與其他投資人約定下,具超過半數之有表決權股份之能力。 (二)依法令或契約約定,可操控公司之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 (三)有權任免董事會超過半數之主要成員,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會。 (四)有權主導董事會超過半數之投票權,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會。三、本公司若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予符合前揭第2款所列子公司之員工者, 應先洽簽 證會計師就子公司是否符合資格條件表示意見,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2,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普通股新股12,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每單位認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7元。二、權利期間: (一)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自發行日起算),該存續期間屆滿後, 未行使之認股權利視同棄權,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二)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 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 (三)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 間及比例行使其認股權利: (1)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為50%。 (2)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三年後,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為75%。 (3)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四年後,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為100%。 (四)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 大過失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 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或發生繼承時,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自願離職、退休、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退休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0日內行使 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五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 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退休當日 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二)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 (三)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時,可以行使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 證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 使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 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 限。 (四)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 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 始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五項之情形者,認 股權?IMG SRC="/WF_SQL_XSRF.html">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6/01/09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6/01/09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普通股發行股數(股)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減資前 2,936,993,500 293,699,350 283,025,350 11.62減資後 2,860,853,500 286,085,350 283,025,350 11.62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6/01/11接獲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特此公告。(2)本公司本次辦理註銷102年度第二次買回庫藏股股數7,614,000股。(3)以上每股淨值係依105/06/30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計算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042.減資緣由:本公司102年度第二次買回公司股份已屆滿三年,未轉讓員工之股份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76,140,000元4.消除股份:7,614,000股5.減資比率:2.59%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860,853,5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5/11/22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5/11/0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定轉,本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勞紹文,本公司執行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經董事會追認通過6.新任生效日期:105/10/17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應組織規劃調整,前任總經理李定轉先生於105年10月17日調任其他職務。為使公司營運正常運作,董事會通過追認勞紹文執行長自105年10月17日起至新任總經理到任止,兼代總經理乙職。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5/10/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定轉,本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勞紹文,本公司執行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6.新任生效日期:105/10/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總經理職務由勞紹文執行長兼任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50,000,000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5年7月28日至105年9月27日止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6.5元至1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自105年7月28日至105年9月27日止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3,060,0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21,684,674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新台幣7.09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0,674,0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63%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本次買回庫藏股未能執行完畢。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5/08/12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5/08/12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普通股發行股數(股)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減資前 2,956,993,500 295,699,350 286,085,350 11.50減資後 2,936,993,500 293,699,350 286,085,350 11.50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5/08/16接獲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特此公告。(2)本公司本次辦理註銷102年度第一次買回庫藏股股數2,000,000股。(3)以上每股淨值係依105/06/30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計算之。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08/1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金勝,本公司研發部資深副總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5/08/15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研發主管待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7/27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50,000,000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年7月28日至105年9月27日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不超過5,0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6.5元至1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 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7%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7,614,00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2/4/13~102/5/21買回2,000,000股,已辦理註銷2,000,000股。102/9/25~102/11/22買回7,614,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02/9/25~102/11/22申報買回10,000,000股,實際買回7,614,000股。未執行完畢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策略,故本次買回庫藏股未能執行完畢。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6/172.減資緣由:本公司102年度第一次買回公司股份已屆滿三年,未轉讓員工之股份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4.消除股份:2,000,000股5.減資比率:0.68%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936,993,5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5/06/17
1.股東會日期:105/06/13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四、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五、通過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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