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生(興)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經主管機關核准1.事實發生日:106/05/162.原公告申報日期:106/02/1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3,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 299,2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1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48568號函申報生效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52834號函核備在案。 (2)茲因近期國內外政經情勢變化,致資金無法於本案核准後三個月內募足, 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至106年5月21日,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2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3571號函核准。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應客觀環境變化及市場環境不佳,擬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 發行普通股由原13,600,000股調整為2,750,920股, 募集金額由新台幣299,200,000元調整為新台幣60,520,240元。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05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17715號函核備在案,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 及承諾書如下: (一)本公司因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致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 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特訂本補償方案補償之。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106年5月16日起,迄106年5月19日止。 (3)補償方案: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 無認購意願者,利率按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 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 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 (4)若仍未能於募集期限內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 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06年5月26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 方式支付。 註2: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06年5月10日 中華郵政公告之利率計算之。 (5)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洽詢並完成申請, 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二)承諾書如下: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5年11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48568號函申報生效。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52834號函,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2月17金管證發字第1060003571號函核備在案。 茲因近期由於國內資本市場行情變化不定,使公司目前整體股價表現不佳, 致原洽詢特定人參與認購之意願大幅降低,經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為 2,750,92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2元,募集金額為新台幣60,520,240元, 向主管機關再次申請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以利公司後續發展,避免有資金 短絀之情形,進而造成公司股東權益受損。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 不影響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權益,若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在本期間若有損及 權益之情事,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宗慶 中華民國106年5月15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1.事實發生日:106/05/102.原公告申報日期:105/12/0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數擬調整為12,000仟股~15,000仟股間,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擬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18元~30元間,依實際發行價格訂定, 合計募集金額為不超過新台幣300,000仟元。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應客觀環境變化及市場環境不佳,擬調整發行股數及募集金額。 發行普通股由原13,600,000股調整為2,750,920股, 募集金額由新台幣299,200,000元調整為新台幣60,520,240元。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英屬維京群島商 克麗緹娜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 公司簽訂銷售合約1.事實發生日:106/05/0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英屬維京群島商克麗緹娜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5/09 ~106/12/3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英屬維京群島商克麗緹娜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簽訂銷售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增加營收資金,合作開拓大陸市場及台灣市場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中國大陸及台灣市場銷售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6/04/243.報導內容: 有關106年4月24日工商時報B4版 體外診斷檢測試劑及伴隨式診斷兩大事業體海外新單 加持熱度活絡, ................業績展現3倍躍進;.................., 推估今年營運成長15∼20%。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標準1.事實發生日:105/03/29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Danner Laboratory Inc.(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08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87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GB Holdings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08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69(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608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83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08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9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以上。 (2).承認事項 1.一○五年度決算表冊案。 2.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 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 (1).受理期間:一○六年四月十九日至一○六年四月廿八日下午4時止。 (2).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議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 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處所: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收﹝地址:10058臺北市忠孝東路 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4).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172-1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6/03/0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印尼 PT. UBC Medical Indonesia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3/07 ~111/03/0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PT. UBC Medical Indonesia簽訂銷售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增加營收資金, 合作開拓市場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印尼市場銷售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居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應公告申報事項1.事實發生日:106/02/2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12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1)公司名稱:Danner Laboratory Inc.(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12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5309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86705.計息方式:0%6.還款之:(1)條件:依各筆貸放之到期日或提前清償(2)日期:每次資金貸放自放款日起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5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所舉辦之『SinoPac Corporate Day 聚焦生技發展產業』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6/02/23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6/02/23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永豐金證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0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所舉辦之『SinoPac Corporate Day 聚焦生技發展產業』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2/17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3,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 299,2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1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48568號函申報生效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52834號函核備在案。 (2)茲因近期國內外政經情勢變化,致資金無法於本案核准後三個月內募足, 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至106年5月21日,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2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3571號函核准。6.因應措施: 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 及承諾書如下: (一)本公司因延長募集期間致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 權利受損部份,特訂本補償方案補償之。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106年2月23日起,迄106年3月3日止。 (3)補償方案: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 無認購意願者,利率按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 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一年期 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 (4)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於募集期限內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 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 如下: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中華郵政之 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06年3月13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 方式支付。 註2:中華郵政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06年2月2日 中華郵政公告之利率計算之。 (5)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洽詢並完成申請, 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二)承諾書如下: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5年11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48568號函申報生效,及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5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52834號函核備在案。 茲因近期國內外政經情勢變化,致近期國內資本市場行情變化不定,為避免 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考量認購人投資意願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故申請展 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至106年5月21日,俾使本公司獲致充足時間募足 資金,以利營運。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 員工或投資人權益,若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在本期間若有損及權益之 情事,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宗慶 中華民國106年2月2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2/15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2月15日截止,惟有部分認股人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6/02/23~106/03/23止 為股款催繳期間。 (2)於認股繳款期限106/02/07~106/02/15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 106/02/23~106/03/23持原繳款書至臺灣銀行新竹分行及 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亦得採跨行匯款或ATM轉帳方式繳款 (恕不接受票據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 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公告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 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1.事實發生日:106/02/15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引進新投資夥伴,獎勵新進員工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長: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2,203,552股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2)董 事:林孟德,放棄認購股數:101,698股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3)監察人:台灣新光商業銀行受託保管長青盈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放棄認購股數:186,159股,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4)監察人:台灣新光商業銀行受託保管頂榮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放棄認購股數:246,140股,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1/06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6/01/06。 (2)委託代收股款機構:臺灣銀行新竹分行及全台各分行。 (3)存儲股款行庫: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東新竹分行。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5/12/313.報導內容: 有關105年12月31日工商時報B4版 P113口腔系列產品伴隨通路擴充..........,2017年業績可望展現倍增力道, 朝營收比20%邁進。...............,法人推估2017年營運成長15∼20%。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1/03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相關日期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6年1月25日起至106年1月29日止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06年2月7日起至106年2月15日止 現金增資基準日:訂為106年2月22日 現增認購率:每壹仟股認購股數344.74017744股
1.事實發生日:105/12/27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1月25日金管證 發字第105004856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後於105年12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調整發 行價格及發行股數,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52834號函核備在案。 (2)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27.5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22元,發行股數由12,000,000 股調整為13,600,000股,其增資計畫資金用途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105年11月25日金管 證發字第105004856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因應客觀環境變化,經本公司董事會業 於105年12月7日決議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現金增資變更發行股數由 12,000,000股調整為13,600,000股及每股發行價格由新台幣27.5元調整為新台幣 22元,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權益。 若原股東、員工或投資人在本期間若有損及權益之情事,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林宗慶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6日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5/12/213.報導內容: 有關105年12月21日工商時報B5版 由科技大老宣明智助攻台商搶進大陸發起的「莞榕計畫」再添生力軍! 普生(4117)昨日宣布加入陣容,並與東莞生技簽署代理合約,未來 東莞生技每年將支付普生4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50萬元)的 權利金.....。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合約期間為一年,東莞生技僅支付一年450萬人民幣的權利金。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東莞市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簽訂產品獨家授權暨合作合約1.事實發生日:105/12/2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東莞市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12/20 ~106/12/1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東莞市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簽訂B型及C型肝炎病毒定量檢測試劑(科研試劑)與P113抑菌蛋白口 腔護理產品授權暨合作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將依約定條件授予東莞市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關於B型及C型肝炎病毒定量檢測試劑(科研試劑)與P113抑菌 蛋白口腔護理產品於廣東省獨家代理權 (2)本公司將收取合約所訂之代理權權利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以授權代理銷售方式開拓大陸市場,建立銷售網路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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