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生(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8/10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公告101年7月開立發票總金額8,431(仟元)更正為10,997(仟元),原公告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71,618(仟元)更正為74,184(仟元) 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27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討論事項: (一)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0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承認事項: (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0年度盈虧撥補案。 討論事項: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訂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 東會議案,受理處所、期間及提案應注意事項如下: (1)受理處所: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58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8樓) (2)受理期間:101年4月10日至101年4月19日 (3)受理方式: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1年4月10日至101年4月19日止將書面提案蓋妥原 留印鑑後,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058台 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8樓,聯絡電話02-33227972;聯絡人毛嘉元),郵寄者以提案 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 件寄送,並加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 股東相關提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4)提案應注意事項: A.提案股東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須達百分之一。 B.所提議案須為股東常會依法得決議事項。 C.各股東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內容不超過三百字。 D.提案之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過戶務請於101/04/27(星期五)下午四 時三十分前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 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890898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 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1/04/28郵戳為憑。)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0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0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閔建華,康訊科技(股)公司總經理特助,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MBA莊哲仁,興中行集團技術總監及專業技術顧問,美國MIT PHD陳瑞薰,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美國COLUMBIA MBA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20~102/07/14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0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規定,委員會 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故本屆任期至102/07/14。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0/12/2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林宗慶、總經理、本公司總經理代理發言人:蘇慶珠、行銷部處長、本公司行銷部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林孟慧、經理、本公司行銷部資深經理代理發言人:黃麗庭、財會組組長、本公司財會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 發言人:職務調整代理發言人:退休6.異動原因: 發言人:公司內部人力調配代理發言人:於本公司任滿21年榮退7.生效日期:101/01/01 8.新任者聯絡電話: 發言人:03-5779221-206代理發言人:03-5779221-2119.其他應敘明事項:代理發言人於100/12/31榮退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0/12/2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宜珍、財會組副課長、本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欣惠、助理管理師、本公司人資助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派任 7.生效日期:100/12/20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779221-202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2/15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普生公司之”肝纖維化檢測應用服務開發計畫”獲經濟部工業局”市場應 用型發展輔助計畫”補助,計畫時程自民國100年12月1日至102年5月31日。總計畫經費為新台幣1,800萬元,總補助款630萬元。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承接由工研院生醫所研發的”肝纖維化診斷用生物標記檢測 法(ITRIScore)”(現名BioFibroScoreTM),於本計劃中開發此創新組合型檢測技術使其達到產品化目的,並策略性全球業務佈局及推廣,將產品導入健康管理市場,進行商品驗證測試。本計劃之執行預期可減輕患者受侵入式檢測之心理負擔,提供醫生科學化數據之診斷依據,達到早期診斷治療的效果,減少肝硬化與肝癌人口,並且提升國內檢測市場之競爭力及產值。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11/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宜珍、管理部副課長、本公司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由代理人莊欣惠暫代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退休6.異動原因:退休7.生效日期:100/11/01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人選俟董事會通過任用決議後再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0/26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6規定完成薪酬委員會之設置。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100年10月26日董事會通過成立薪酬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6/30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27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塑化劑(DEHP)汙染食品風暴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六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99年度盈虧撥補案。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訂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受理處所、期間及提案應注意事項如下:(1)受理處所: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58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8樓)(2)受理期間:100年4月22日至100年5月2日(3)受理方式: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22日至100年5月2日止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058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8樓,聯絡電話02-33227972;聯絡人毛嘉元),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加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4)提案應注意事項:A.提案股東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須達百分之一。B.所提議案須為股東常會依法得決議事項。C.各股東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內容不超過三百字。D.提案之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之討論。(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過戶務請於100/04/29(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890898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0/05/01郵戳為憑。
1.事實發生日:100/04/122.原公告申報日期:99/12/28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99年度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其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發行單位數、認股條件之決定方式等相關內容。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修訂緣由: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審核期間之要求,修訂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內容,修正後條文內容如下,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通過。(2)修訂內容:修訂本辦法第七條認股價格之調整(調整後認股價格以四捨五入之方式計算至角為止),內容如下:(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扣除本公司買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3.本公司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之「正肝確證劑B (ANTIDURGEN B)」取得歐盟之CE Mark認證1.事實發生日:100/02/08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生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普生公司開發之「正肝確證劑B(ANTIDURGEN B)」於2月份通過DEKRA之審查,取得CE Mark,證號為2116030DE09。該產品經取得CE Mark後,將可於歐盟及接受CE Mark的國家,以體外診斷試劑(IVD)販售至各醫療院所、捐血中心或臨床檢驗單位等。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正肝確證劑B」是用來確認檢體是否具有B型肝炎表面抗原之存在,是一種確證試劑(Confirmatory Test)。其可搭配普生公司生產之酵素免疫法之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篩檢試劑「正肝脢B-96(TMB) [SURASE B-96 (TMB)]」進行HBsAg reactive檢體之檢測。(2) 全球有20億人口感染過B型肝炎(3人中即有1人感染過),其中4億人成為B型肝炎病毒的慢性帶原者,且估計每年死於B型肝炎及其併發症之人數有100萬人。(資料來源: Hepatitis B Foundation)
1.臨時股東會日期:99/12/28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28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由本公司直接(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司之全體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由董事會同意核定之。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憑證之發行總數為2,5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之股數為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5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1.以不低於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2.本公司上市(櫃)掛牌後,以不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之收盤價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係指自發行日起算滿二年)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利行使期間及比例,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訂定。若未另訂則依下表施行: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屆滿二年  50%屆滿三年  75%屆滿四年  100%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之重大過失者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4. 前述認股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情形調整之。(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或發生繼承情事時,應於認股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含自願離職、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或解聘):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須於離職日前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之部份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當日起失效。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滿二年時(以日期較晚者為準)起三個月內行使之,逾期未行使之部分失效。3.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行使之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於復職後始可以執行;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認股權利,惟認股權行使期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留職停薪期間若因故被取消留職停薪資格者,則所有已具行使權而未行使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利均於取消留職停薪生效日當日起失效。4.非因職災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之部分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失效。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以日期較晚者為準)起一年內行使之。(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以日期較晚者為準)起一年內行使之。6.調職:如認股權人因自行請調而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本辦法之離職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7.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IMG SRC="/WF_SQL_XSRF.html">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9/08/02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郭紹彬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益輝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侯委晉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柯淵育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公司業務及管理需要,並落實公司治理相關規定。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9/08/02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否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否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9/06/2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源鐘,兆豐國際商銀董事董 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普生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 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慶彬,僑梓企業董事長董 事:英屬維京群島商頂榮有限公司代表人-閔建華,康林生物科技(股)董事長特助董 事:英屬維京群島商頂榮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明德,樂音有限公司負責人董 事:英屬維京群島商頂榮有限公司代表人-廖文城,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董 事:陳嘉尚,德積科技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普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宣明智,聯華電子榮譽副董事長董 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明山,美商eGENE INC.,CEO董 事:英屬維京群島商頂榮有限公司代表人-閔建華,康林生物科技(股)董事長特助董 事:英屬維京群島商頂榮有限公司代表人-廖文城,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董 事:詹慶彬,僑梓企業董事長董 事:王鍾渝,東隆五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6,225,872股英屬維京群島商頂榮有限公司:713,988股王鍾渝:0股詹慶彬:229,50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7/15~99/07/148.新任生效日期:99/07/15~102/07/14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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