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晶瑞光電(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8/13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現金增資子公司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變更111年現金增資計畫案。
(4)本公司經理人委任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現金增資子公司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變更111年現金增資計畫案。
(4)本公司經理人委任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943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034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108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530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536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395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1090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154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0517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
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8/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943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034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108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530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536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395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1090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154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0517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
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8/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吳銘興/研發長/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公司營運規劃需求
7.生效日期:114/09/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8/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吳銘興/研發長/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公司營運規劃需求
7.生效日期:114/09/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8/1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1/11/22
3.變動原因:因目前公司各廠房產能尚可支應接單情形,為使本公司資金運用靈活,
將111年現金增資計畫中興建廠房肆仟萬元變更為轉投資子公司晶芯光電,其餘不
足部分以自有資金因應之,以支應子公司因營收成長所需資金。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項目 原募資計畫金額 計畫變更後金額 差異金額(仟元)
充實營運資金 $140,000 $140,000 $ 0
興建廠房 $ 40,000 $ 0 $(40,000)
轉投資 $ 0 $ 40,000 $ 40,000
金額合計 $180,000 $180,000 $ 0
5.預計執行進度:現增計畫變更後,預計於114年第四季執行完畢。
6.預計完成日期:114年第四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投資子公司將有助於行銷及業務之拓展,藉此因應業務之成長
,及降低公司之財務經營風險。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本次變更計畫後,原預計興建廠房金額減少40,000仟元
,改用於轉投資子公司,對營運週轉有相當之助益。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1/11/22
3.變動原因:因目前公司各廠房產能尚可支應接單情形,為使本公司資金運用靈活,
將111年現金增資計畫中興建廠房肆仟萬元變更為轉投資子公司晶芯光電,其餘不
足部分以自有資金因應之,以支應子公司因營收成長所需資金。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項目 原募資計畫金額 計畫變更後金額 差異金額(仟元)
充實營運資金 $140,000 $140,000 $ 0
興建廠房 $ 40,000 $ 0 $(40,000)
轉投資 $ 0 $ 40,000 $ 40,000
金額合計 $180,000 $180,000 $ 0
5.預計執行進度:現增計畫變更後,預計於114年第四季執行完畢。
6.預計完成日期:114年第四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投資子公司將有助於行銷及業務之拓展,藉此因應業務之成長
,及降低公司之財務經營風險。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本次變更計畫後,原預計興建廠房金額減少40,000仟元
,改用於轉投資子公司,對營運週轉有相當之助益。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8/13~114/8/1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1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經本公司民國114年8月13日董事會通過,其現金增資子公司
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限制如下:
一、投資金額最高不超過新台幣陸仟萬元整。
二、對子公司晶芯光電持股須維持50%以上。
(1)交易數量:不超過4,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15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60,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發行新股,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發行新股,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現金投資,預計114年12月底完成,無限制條款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97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不超過8,669,040股
(2)金額:不超過106,690,400元
(3)持股比例:不低於5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3.70%
(2)占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5.13%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子公司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未來接單及營收大幅成長所需之營運週轉金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8月13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8/13~114/8/1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1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經本公司民國114年8月13日董事會通過,其現金增資子公司
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限制如下:
一、投資金額最高不超過新台幣陸仟萬元整。
二、對子公司晶芯光電持股須維持50%以上。
(1)交易數量:不超過4,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15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60,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發行新股,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發行新股,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現金投資,預計114年12月底完成,無限制條款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97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不超過8,669,040股
(2)金額:不超過106,690,400元
(3)持股比例:不低於5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3.70%
(2)占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5.13%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子公司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未來接單及營收大幅成長所需之營運週轉金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8月13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子公司晶芯光電現金增資增加說明投資上限限額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8/13~114/8/1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1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經本公司民國114年8月13日董事會通過,其現金增資子公司
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限制如下:
一、本次投資金額最高不超過新台幣陸仟萬元整。
二、對子公司晶芯光電持股須維持50%以上。
三、須符合本公司取得與處分作業辦法相關投資規定。
依據最近期財報淨值計算,最高可再投資新台幣196,734仟元。
(1)交易數量:不超過4,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15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60,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發行新股,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發行新股,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現金投資,預計114年12月底完成,無限制條款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97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不超過16,785,000股
(2)金額:不超過187,850,000元
(3)持股比例:不低於5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24.12%
(2)占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26.64%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子公司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未來接單及營收大幅成長所需之營運週轉金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8月13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8/13~114/8/1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1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經本公司民國114年8月13日董事會通過,其現金增資子公司
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限制如下:
一、本次投資金額最高不超過新台幣陸仟萬元整。
二、對子公司晶芯光電持股須維持50%以上。
三、須符合本公司取得與處分作業辦法相關投資規定。
依據最近期財報淨值計算,最高可再投資新台幣196,734仟元。
(1)交易數量:不超過4,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15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60,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發行新股,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發行新股,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現金投資,預計114年12月底完成,無限制條款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97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不超過16,785,000股
(2)金額:不超過187,850,000元
(3)持股比例:不低於5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24.12%
(2)占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26.64%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子公司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未來接單及營收大幅成長所需之營運週轉金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8月13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6/27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擬訂定本公司「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14年第二季執行換發新股之
增資基準日。
(2)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委任案。
(3)審議本公司員工紅利案。
(4)檢視各項薪酬辦法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擬訂定本公司「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14年第二季執行換發新股之
增資基準日。
(2)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委任案。
(3)審議本公司員工紅利案。
(4)檢視各項薪酬辦法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鄒政興、林昇聖、賴俊文、趙大翔、林士軒
6.新任者簡歷:
(1)鄒政興/本公司董事長
(2)林昇聖/本公司獨立董事
(3)賴俊文/本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
(4)趙大翔/本公司工程處副總經理
(5)林士軒/本公司業務處副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委任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第一屆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生效日起至本屆董事任期屆滿為止(114/06/27~115/06/04)。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鄒政興、林昇聖、賴俊文、趙大翔、林士軒
6.新任者簡歷:
(1)鄒政興/本公司董事長
(2)林昇聖/本公司獨立董事
(3)賴俊文/本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
(4)趙大翔/本公司工程處副總經理
(5)林士軒/本公司業務處副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委任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第一屆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生效日起至本屆董事任期屆滿為止(114/06/27~115/06/04)。
1.股東會日期:114/06/04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盈虧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度營業報告書
暨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二)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盈虧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本公司113度營業報告書
暨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二)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04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缺額。
4.舊任者簡歷:
董事:缺額。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林琬純。
6.新任者簡歷:
董事:林琬純。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宏福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暨資深副總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缺額補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林琬純。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05~115/06/04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缺額。
4.舊任者簡歷:
董事:缺額。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林琬純。
6.新任者簡歷:
董事:林琬純。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宏福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暨資深副總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缺額補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林琬純。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05~115/06/04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04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林琬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 事:林琬純。宏福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暨資深副總。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三分之二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經營有其必要性,對財務業務並無不利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林琬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 事:林琬純。宏福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暨資深副總。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三分之二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經營有其必要性,對財務業務並無不利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實際應募人之選擇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等相關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相
關函釋所定之特定人為限決定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額度內,擬提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至多分三次為限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及客觀條件依相關法令定之。
2.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3.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基準價格之百分之八十範圍內為原則,擬請股東常會授
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符合前述法令規定下訂定之。
4.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而影響其流動性,
故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引進策略夥伴以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人,雙方建立長
期合作關係,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
長期合作關係,對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不採用公開募集
方式,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以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定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
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1.參考價格:
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及客觀條件依相關法令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發行新股採無實體交付,其權利
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
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本公司於
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及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
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mops.twse.com.tw)/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資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實際應募人之選擇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等相關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相
關函釋所定之特定人為限決定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額度內,擬提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至多分三次為限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及客觀條件依相關法令定之。
2.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3.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基準價格之百分之八十範圍內為原則,擬請股東常會授
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符合前述法令規定下訂定之。
4.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而影響其流動性,
故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引進策略夥伴以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人,雙方建立長
期合作關係,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
長期合作關係,對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不採用公開募集
方式,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以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定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
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1.參考價格:
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及客觀條件依相關法令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發行新股採無實體交付,其權利
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
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本公司於
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及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
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mops.twse.com.tw)/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資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12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12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鄒政興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本公司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並由本公司總經理鄒政興兼任永續長。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3/12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業於114/03/12董事會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長及
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其成員之委任待近期董事會選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永續發展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鄒政興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本公司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並由本公司總經理鄒政興兼任永續長。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3/12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業於114/03/12董事會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長及
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其成員之委任待近期董事會選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假新竹縣竹東鎮大明路256號3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民國113年度營運報告。
(2) 審計委員會查核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 民國113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 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 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假新竹縣竹東鎮大明路256號3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民國113年度營運報告。
(2) 審計委員會查核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 民國113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 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 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679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942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745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465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465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8465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5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7872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937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3934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679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942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745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465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465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8465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5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7872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937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3934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029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523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7179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535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539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8465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5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1043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283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3934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3/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029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523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7179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535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539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8465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5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1043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283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3934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12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有關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本公司民國113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案。
(3)本公司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暨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4)補選董事案。
(5)召開本公司民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6)本公司民國114年股東常會之受理股東提案。
(7)本公司民國114年股東會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案。
(8)本公司董事會提名及檢查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9)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關於「基層員工」之定義案。
(1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2)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薪工循環】案。
(13)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立永續長任命案及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14)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5)現金增資子公司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有關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本公司民國113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案。
(3)本公司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暨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4)補選董事案。
(5)召開本公司民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6)本公司民國114年股東常會之受理股東提案。
(7)本公司民國114年股東會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案。
(8)本公司董事會提名及檢查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9)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關於「基層員工」之定義案。
(1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2)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薪工循環】案。
(13)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立永續長任命案及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14)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5)現金增資子公司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114年度工作計劃案。
(2)審議本公司內部人年終獎金發放案。
(3)審議本公司內部人年度調薪案。
(4)本公司114年度營運計劃暨預算案。
(5)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劃。
(6)投保董事及經理人責任險。
(7)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公費案。
(8)資金貸予子公司案。
(9)背書保證案。
(10)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其他管理制度循環】,新增【永續資訊之管理】。
(11)訂定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辦法案。
(12)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案。
(13)購置機器設備案。
(14)修訂本公司薪資結構案。
(15)擬訂定本公司「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13年第四季執行換發新股之
增資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晶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114年度工作計劃案。
(2)審議本公司內部人年終獎金發放案。
(3)審議本公司內部人年度調薪案。
(4)本公司114年度營運計劃暨預算案。
(5)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劃。
(6)投保董事及經理人責任險。
(7)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公費案。
(8)資金貸予子公司案。
(9)背書保證案。
(10)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其他管理制度循環】,新增【永續資訊之管理】。
(11)訂定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辦法案。
(12)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案。
(13)購置機器設備案。
(14)修訂本公司薪資結構案。
(15)擬訂定本公司「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13年第四季執行換發新股之
增資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2,85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之需求(舊約換約)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1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5,204
5.計息方式:
依借款合約為主
6.還款之:
(1)條件:
依借款合約為主
(2)日期:
依借款合約為主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3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晶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2,85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之需求(舊約換約)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1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5,204
5.計息方式:
依借款合約為主
6.還款之:
(1)條件:
依借款合約為主
(2)日期:
依借款合約為主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3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