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德生技藥品(公)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7/20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前開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授予其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 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述所 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 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認股價格(四捨五入到元)。但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 市或上櫃公司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認 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 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2)本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為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 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惟繼承者仍應依各項約定行使認股權。(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本認股權 憑證: 認股權憑證授予時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 年(即第3 年起) 40% 屆滿3年(即第4年起) 60% 屆滿4年(即第5年起) 80% 屆滿5年(即第6年起) 100%(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委任契約或工作 規則等事由時,本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 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發生繼承或違約等事由時,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 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 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3)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 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 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 主),一年內行使之。(5)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 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 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6)轉任 如認股權人自願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 人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並經董事 長核定者,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IMG SRC="/WF_SQL_XSRF.html">
1.事實發生日:106/06/27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私募普通股603,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83元, 應募人已於106年6月27日繳款完畢,本公司順利募集資金 新台幣50,049,000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 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6/2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直接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350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3828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13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3421(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756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192985.計息方式:借款息自借款公司向中國外管局申報外債審批通過後以年息3%按月計算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9057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6.6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新台幣:USD/NTD 30.09 CNY/NTD 4.438
1.股東會日期:106/06/20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承認一O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O五年度虧損撥補案。討論事項:(1)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2)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3)通過本公司章程修訂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全數放棄認購轉投資公司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或公司債案1.事實發生日:106/06/14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芮可)為充實營運資金所需,擬採取以現金增資或其他合法方式私募公司債擇一或同時辦理方式募集資金,其中私募公司債之後可能約定得合法轉換為股份。(2)中國藥品市場規模龐大,為把握快速成長的市場商機,並深化德芮可大陸市場佈局,本公司擬全數放棄認購本次德芮可現金增資或私募公司債,並授權董事長接洽特定人辦理認購。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德芮可此次辦理上述情事之規模與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與德芮可董事會全權決議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6/14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已洽定應募人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洲信有限公司投資專戶。4.私募股數或張數:603,000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50,049,000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據本公司105年12月15日股東會通過之定價原則,以106年6月14日為定價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03.14元,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15.16元,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即103.14元為參考價格,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本公司經綜合考量後,將私募價格訂為以參考價格之80.47%,即83元。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健全財務結構並引進長期策略合作夥伴,以提高技術、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促使公司提升競爭力並提升營運效能等,有利於股東權益。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而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10.實際定價日:106年6月14日11.參考價格:新台幣103.14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83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程序及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06年6月14日起至106年6月28日,增資基準日暫為106年6月28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PIV學名藥產品-Quetiapine Fumarate ER Tablet 獲得美國FDA正式核准並取得藥證1.事實發生日:106/05/10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學名藥產品Quetiapine Fumarate 50/150/200/300/400mg ER Tablet Tablet 獲得美國FDA正式核可(Approval)並取得學名藥藥證,6.因應措施:本產品將透過本公司於美國當地之銷售夥伴進行銷售。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產品之原廠藥尚處於專利保護期間,本公司於2015年2月與原廠AstraZeneca 達成專利訴訟無償和解協議,因此產品得以在專利保護期內上市。(2)本學名藥之適應症為治療思覺失調症、雙極性疾患之鬱症發作、躁症發作及 混合性發作、重鬱症精神分裂症等。
1.事實發生日:106/04/27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牛牛牛”亞國際會議中心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2)本公司一○五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2)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2)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3)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本次新增)(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貨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3/1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直接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0768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8607(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97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4458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8069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732895.計息方式:借款息自借款公司向中國外管局申報外債審批通過後以年息3%按月計算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1308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2.4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新台幣:USD/NTD 30.65 CNY/NTD 4.471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牛牛牛”亞國際會議中心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2)本公司一○五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2)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2)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4月24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本公司財會處(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36號5樓之一)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3/1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768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37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39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427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034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0637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606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2)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0768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1988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4.0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8.78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0.65 CNY/NTD 4.471
1.事實發生日:106/01/3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Wockhardt Bio AG, Switzerland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1/3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印度學名藥廠Wockhardt簽訂產品授權生產及供銷合約,本公司長效型降血壓學名藥產品在取得FDA上市核准後,將交由Wockhardt 公司負責美國市場的銷售。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及競業禁止。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1)依照雙方所簽署契約內容,我方將分階段向對方收取美金二百萬元之簽約金 (里程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產品經銷。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補充公告本公司與印度學名藥廠Wockhardt簽訂產品授權生產及供銷合約事宜1.事實發生日:106/01/3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Wockhardt Bio AG, Switzerland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1/3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印度學名藥廠Wockhardt簽訂產品授權生產及供銷合約,本公司長效型降血壓學名藥產品在取得FDA上市核准後,將交由Wockhardt 公司負責美國市場的銷售。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及競業禁止。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1)依照雙方所簽署契約內容,我方將分階段向對方收取美金二百萬元之簽約金 (里程金)。(2)產品上市後,前24個月我方享有40%的分潤比率,第25個月起分潤比率雙方各為50%。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產品經銷。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及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12/2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翟星玫(暫代),財會處資深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翟星玫,財會處資深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董事會正式任命7.生效日期:105/12/22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23-155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12/2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307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354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781(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432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1973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84265.計息方式:以年息3%按月計算,實際付息時點依借款公司實際營運狀況決定。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108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5.3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1.87CNY/NTD 4.618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12/2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Pharmadax USA In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0768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9627(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9627(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於104年12月23日為該公司出具履約保證函期限一年,因合約尚在進行中,故展延期限一年,至106年12月22日到期。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6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履約保證函條件(2)日期:依履約保證函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0768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373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3.5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44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背書保證金額NTD202,375仟元於105年12月22日到期。2.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 USD/NTD 31.87 EUR/NTD 33.87 CNY/NTD 4.618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5/12/15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函文補充說明 本公司私募專區內容1.事實發生日:105/11/24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105)證保法字第1050004086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本公司針對本次私募定價依據及合理性內容,補充說明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及函復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並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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