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德生技藥品(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12/182.公司名稱: 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法德生技藥品(股)公司間接持有80.01%之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 不適用5.發生緣由: 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 - 富馬酸?硫平緩釋片Quetiapine Fumaratea50mg,150mg, 200mg, 300mg, 400mg ERTablet之大陸藥品註冊申請,已獲得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第二十五批之擬納入優先審評程序的藥品註冊申請。6.因應措施: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將與策略合作夥伴準備富馬酸?硫平緩釋片在大陸市場上市銷售之工作。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12/132.法人名稱:Pharmadax(Hong Kong) Limited及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翟星玫/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資深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蕭子昂/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Pharmadax(Hong Kong) Limited及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 共同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9/26~110/09/257.新任生效日期:106/12/13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12/0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900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5989(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8989(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97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1210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273755.計息方式:自額度動用之日起以年利率3%計算實際付息時點依借款公司實際營運狀況決定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633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6.7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29.995 CNY/NTD 4.534 EUR/NTD 35.59 CNY/USD 6.6034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12/06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Pharmadax USA In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9503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4474(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447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原保證期限將於2017年12月22日到期,因合約尚在進行中,故本公司將提前展延履約保證期限至該合約到期日或終止日孰早者,保證金額為美金五百一十五萬元(含簽約金及里程金)。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4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履約保證函條件(2)日期:依履約保證函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39503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0541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6.8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28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背書保證金額NTD154,474仟元於106年12月6日董事會新增金額通過時 即到期。2.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 USD/NTD 29.995 CNY/NTD 4.534 EUR/NTD 35.59 CNY/USD 6.6034
1.事實發生日:106/12/06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5年12月15日經股東臨時會通過發行800萬股之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因辦理期限將屆,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辦理私募之計畫,依私募相關規定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不繼續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 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6/12/0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單庶君 投資人關係管理經理 / 代理發言人(暫代)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單庶君 投資人關係管理經理 / 代理發言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董事會正式任命7.生效日期:106/12/068.新任者聯絡電話: 02-22231552分機2912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 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 106/11/3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張嘉霖 策略發展處協理 / 代理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單庶君 經理 (暫代)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 辭職6.異動原因: 個人因素7.生效日期: 106/11/308.新任者聯絡電話: 02-22231552分機29129.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任者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11/302.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稱德芮可)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80.01%5.發生緣由: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第一階段出資人民幣2億元認購德芮可19.99%股份及公司債,故修改公司章程、重新委派總經理及董監事,並完成變更登記。6.因應措施:新任委派總經理及董監事名單如下:總經理:曾福文 (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及 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共同提名)董 事:詹惠如(董事長)、曾福文、黃逸斌、翟星玫 (Pharmadax(Hong Kong) Limited及 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共同委派) 李惠英(副董事長) (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委派)監 事:黃宏基 (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及 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共同委派) 林小珍 (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委派)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總經理及董監事為:詹惠如:執行董事、總經理黃逸斌:監事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10/1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9503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841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841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3377(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對該公司向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之借款,提供還款履約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9287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2388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2)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39503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9115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2.1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2.35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0.26 CNY/NTD 4.551 EUR/NTD 35.75 CNY/USD 6.6369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10/1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751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170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472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643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7932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67235.計息方式:自額度動用之日起以年利率3%計算實際付息時點依借款公司實際營運狀況決定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7693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8.3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0.26 CNY/NTD 4.551 EUR/NTD 35.75 CNY/USD 6.6369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10/1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9503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8416(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841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3377(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對該曾孫公司之背書保證餘額首次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故依本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公告。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9287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2388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2)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39503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9115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2.1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2.35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0.26 CNY/NTD 4.551 EUR/NTD 35.75 CNY/USD 6.6369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106/09/05 部分新聞內容2.報導日期:106/09/053.報導內容:摘錄媒體報導”挾著中美雙報的策略,該公司的藥品亦 將自2019年起陸續取得上市核准,因此....”。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前述報導中有關產品取得上市核准時間係屬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並無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發佈相關訊息,有關財務資訊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主,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及代子公司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稱德芮可)、PHARMADAX(HONG KONG) LIMITED及達高企業有限公司公告與四環醫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簽訂協議1.事實發生日:106/09/03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四環醫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9/0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將分階段投資德芮可,第一階段出資人民幣2億元認購德芮可19.99%股份及公司債,未來符合特定條件下,將再對德芮可最高投資2億人民幣,最高將取得德芮可51%股權(含公司債轉股)。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1)德芮可順利募得營運資金,將加速推動對中國學名藥產品的開發及上市計畫。(2)四環醫藥在中國市場通路佈建完整,有助於德芮可產品未來在中國市場的銷售。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股權投資、策略合作9.其他應敘明事項: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四環醫藥控股集團為香港上市公司,市值約達303億港幣(約新台幣1,180億),為中國醫藥產業市值前30大的藥廠,年營收達約30億人民幣,為中國最大的心腦血管處方藥物供應商之一,分銷商覆蓋蓋全中國32個省市及自治區近10,000家醫院。
1.事實發生日:106/08/09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通過本公司民國106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8/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9503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681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1917(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873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745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7539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198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2)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39503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4963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6.1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10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其中計有NTD60,390仟元期限106.10.11~107.10.10, 原背書保證金額NTD60,390仟元於106.10.10到期自動解除。2.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 USD/NTD 30.195 CNY/NTD 4.487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8/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9503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68736(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873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745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對該孫公司之背書保證餘額首次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故依本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公告。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7539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198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2)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39503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4963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6.1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10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USD/NTD 30.195 CNY/NTD 4.487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7/20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前開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授予其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 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述所 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 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認股價格(四捨五入到元)。但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 市或上櫃公司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認 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 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2)本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為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 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惟繼承者仍應依各項約定行使認股權。(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本認股權 憑證: 認股權憑證授予時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 年(即第3 年起) 40% 屆滿3年(即第4年起) 60% 屆滿4年(即第5年起) 80% 屆滿5年(即第6年起) 100%(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委任契約或工作 規則等事由時,本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 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發生繼承或違約等事由時,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 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 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3)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 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 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 主),一年內行使之。(5)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 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 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6)轉任 如認股權人自願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 人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並經董事 長核定者,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IMG SRC="/WF_SQL_XSRF.html">
1.事實發生日:106/06/272.公司名稱:法德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私募普通股603,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83元, 應募人已於106年6月27日繳款完畢,本公司順利募集資金 新台幣50,049,000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 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6/2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直接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350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3828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13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3421(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756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192985.計息方式:借款息自借款公司向中國外管局申報外債審批通過後以年息3%按月計算6.還款之:(1)條件:依借款合約條件(2)日期:依借款合約條件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9057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6.6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新台幣:USD/NTD 30.09 CNY/NTD 4.438
1.股東會日期:106/06/20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承認一O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O五年度虧損撥補案。討論事項:(1)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2)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3)通過本公司章程修訂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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