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碩電子(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98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98/10/19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理財規劃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江玉國:放棄股數359,316股,佔其得認購股數100%。董事林美珍:放棄股數276,013股,佔其得認購股數100%。董事賴耀惠:放棄股數214,410股,佔其得認購股數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陳純姃、楊嘉福、楊竣硯、許絢絢、本公司高階主管及員工等特定人認購計7,301,529股。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0/14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更正前 更正後0 -496962.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更正前 更正後101160 514643.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累計餘額(仟元):更正前 更正後101160 514644.本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更正前 更正後0 -496965.本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更正前 更正後101160 51464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9/25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各子公司上月因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而產生之資金貸放餘額(仟元):月份 更正前 更正後9802 100,538 119,6629804 97,992 100,5389806 80,250 97,9929807 47,435 80,2502.各子公司上月資金貸放餘額(仟元):月份 更正前 更正後9802 100,538 119,6629804 97,992 100,5389806 80,250 97,9929807 47,435 80,250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8/09/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經珮、稽核課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淑惠、稽核副理、斐成企業(股)公司稽核室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到任7.生效日期:98/09/14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8/27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九十八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本公司98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呂莉莉會計師及許育峰會計師查核簽證竣事,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在案。(2)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因關係企業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購料之需求,依本公司之背書保證辦法規定於保證金額美金300萬元額度內向供料廠商提供背書保證。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5月5日及98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新股10,000,000股,除依法保留10%計1,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冊所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82股,逾期未認購者,喪失其權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以折價新台幣8元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本次現金增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9798號函核准在案。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連接器之製造、代理銷售及買賣。2、電子電腦之零組件之加工製造裝配買賣業務。3、電線電纜之加工組裝製造之買賣。4、代理前各項國內外廠商產品之經銷報價投標。5、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93,735,680元,分為49,373,5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3樓(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101年6月17日止。(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3年9月12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日為民國98年6月18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 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計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新台幣8元折價發行。2. 本次現金發行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折價發行價格為每股8元,共發行10,000,000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冊所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千股可認購182股,逾期未認購者,喪失其權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93,735,680元,分為59,373,5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十一)代收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汐止分行;存儲股款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東內湖分行。(十二)認股繳款期限:自98年9月8日至98年10月8日止,憑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過期繳款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十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五)其他事項:1.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本公司近年來係採舉債方式支應營業規模擴增所需之資金,此舉易損及公司獲利並成為公司營運之負擔。且過於仰賴金融機構籌措資金,除容易遭受融資額度限制之影響,過高之負債比率損及公司之財務結構穩定度,故為降低財務及營運風險,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以支應營業所需之資金,藉以穩定財務結構,實具其必要性。惟97年受到全球金融風暴所帶來全球經濟衰退之衝擊,本公司之股價亦落入票面以下,本公司為順利取得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提高投資人認購意願,以折價發行新股實屬必要。2.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本公司可運用之主要籌資方式包括現金增資、銀行借款及發行公司債等,惟除現金增資外,其餘籌資方式皆屬負債性質,本公司截至97年底,負債比率已達53.38%,為避免再度加重財務負擔,實不宜再以舉債方式融資,且發行公司債因相關作業程序繁複,且其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經濟效益,考量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籌措資金,除可減少因借款所產生的利息支出侵蝕公司獲利並降低公司財務風險外,且可增加公司財務調度之彈性,在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不論就資金成本負擔、財務結構的改善上,均為較佳之選擇。因此,為掌控整體經營風險,改善財務結構,本公司以現金增資折價發行新股方式籌募資金,應屬必要且合理。四、經本公司98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98年9月5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8年9月1日至98年9月5日為停止過戶期間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8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至或郵寄(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妥過戶手續。五、特此公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規定公告申報97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裁處乙案一、裁罰時間:98年8月18日二、受裁罰對象: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余清松君。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第3項、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24條第1項。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第3項及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24條第1項,於97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公告申報97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主旨: 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5月5日及98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新股10,000,000股,除依法保留10%計1,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冊所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82股,逾期未認購者,喪失其權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以折價新台幣8元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本次現金增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9798號函核准在案。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連接器之製造、代理銷售及買賣。2、電子電腦之零組件之加工製造裝配買賣業務。3、電線電纜之加工組裝製造之買賣。4、代理前各項國內外廠商產品之經銷報價投標。5、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93,735,680元,分為49,373,5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3樓(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101年6月17日止。(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3年9月12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日為民國98年6月18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 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計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新台幣8元折價發行。2. 本次現金發行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折價發行價格為每股8元,共發行10,000,000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冊所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千股可認購182股,逾期未認購者,喪失其權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93,735,680元,分為59,373,5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十一)代收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汐止分行;存儲股款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東內湖分行。(十二)認股繳款期限:自98年9月8日至98年10月8日止,憑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過期繳款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十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四、經本公司98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98年9月5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8年9月1日至98年9月5日為停止過戶期間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8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至或郵寄(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妥過戶手續。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8/12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8元6.員工認購股數:1,000,000股(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7.原股東認購比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冊所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82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8/09/0513.最後過戶日:98/08/31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0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0516.股款繳納期間:98/09/08~98/10/16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98/08/12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汐止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東內湖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8/06/18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二)本公司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及選舉事項(一)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四)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五)選出董事五席及監察人二席。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余清松(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江玉國(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3)賴耀惠(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4)林美珍(信邦電子公司監察人)(5)謝君山(德欣/德統電腦有限公司顧問)(6)王蘭芬(宏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7)古永嘉(宇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余清松(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江玉國(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3)賴耀惠(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4)林美珍(信邦電子公司監察人)(5)謝君山(德欣/德統電腦有限公司顧問)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余清松:4,840,937股(2)江玉國:1,754,487股(3)賴耀惠:1,013,245股(4)林美珍:1,516,558股(5)謝君山:930,793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06/20 ~ 98/06/198.新任生效日期:98/06/1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李建然(台北大學會計系教授)(2)黃志雄(友聚電子顧問)(3)林千雅(富邦證券副股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黃志雄(友聚電子顧問)(2)林千雅(富邦證券副股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1)黃志雄:0股(2)林千雅:1,590,522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5/06/20 ~ 98/06/198.新任生效日期:98/06/18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王蘭芬(宏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2)古永嘉(宇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經股東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取消獨立董事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10/18 ~ 98/06/19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98/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余清松(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余清松(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重新改選新董事,並選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98/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98/04/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東莞泰碩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東莞泰碩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135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11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116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37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東莞泰碩有限公司向廠商進貨金額增加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7678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82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2)日期:99.04.15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1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4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七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九十七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監察人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2008/10/07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5,000,000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5,1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5,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散熱器及電子電腦之零組件之加工、製造及買賣業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美金588,796.52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美金-1,094,634.55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5,100,000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0,100,000元港幣62,938,759元合計約新台幣585,672千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18.62%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53.32%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99.33%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5,100,000元港幣22,938,759元合計約新台幣259,102千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2.48%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3.59%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3.94%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4年502千元95年-60,587千元96年-22,004千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7/09/0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明翔、業務部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美玲、財務部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舊任者個人因素辭職7.生效日期:97/09/04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62658 轉16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7/06/2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4,686,784元。4.除權(息)交易日:97/08/225.最後過戶日:97/08/2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8/2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8/308.除權(息)基準日:97/08/3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7/06/20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九十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2)承認盈餘分派案,盈餘分派情形如下:A.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24,686,784元,即每仟股配發新台幣500元(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B.員工紅利以現金方式發放新台幣4,628,772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542,924元。C.考慮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稅後盈餘0.86元。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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