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洲磊科技(未)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8/26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本憑證之發行對象以本公司及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員工實際得認股數由總經理考量個別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擬具分配名單,由董事長提報董事會通過後認定之。單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該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數為3,0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一股之普通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3,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如於發行期間內本公司股票業已上市或上櫃,就本公司股票上市或上櫃掛牌日後始發行者,實際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本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屆滿2 年 50%屆滿3 年 75%屆滿4 年 100%前述認股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三)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時,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不再發行。(四)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五)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資遣及開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3.留職停薪:凡依政府法令規定或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4.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6.轉任關係企業: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7.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8.其他終止僱傭關係: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權利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利及行使時限。9.除上述情形所定者外,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六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案不繼續辦理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7/08/26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本公司九十六年九月二十六日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增資發行新股案,將於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屆滿一年,考量資金運用情形,屆期不繼續辦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1.事實發生日:97/08/18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新年報第9頁,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其持股比例相關資訊及第146頁補正關係企業相關資料。6.因應措施:更正年報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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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公告本公司之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7年06月19日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案,公司名稱由「洲磊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701146710號函核准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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