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新材料科技(公)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11/11/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銘勳/本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等因素,故辭任本公司以自然人當選之董事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22~114/06/21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1/11/18自然人董事辭任一名,同時補選三名獨立董事取代
監察人職務,新任獨立董事將與現任董事任期相同其董事變動比率為4/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銘勳/本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等因素,故辭任本公司以自然人當選之董事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22~114/06/21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1/11/18自然人董事辭任一名,同時補選三名獨立董事取代
監察人職務,新任獨立董事將與現任董事任期相同其董事變動比率為4/7
1.發生變動日期:111/11/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王冠祥/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許廉凱/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楊慶祺/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董事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案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獨立董事:
王冠祥:0股
許廉凱:50,000股
楊慶祺:5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111/11/18~114/06/2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制度,新任獨立董事當選成立
審計委員會後,現任監察人同時解任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王冠祥/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許廉凱/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楊慶祺/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董事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案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獨立董事:
王冠祥:0股
許廉凱:50,000股
楊慶祺:5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111/11/18~114/06/2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制度,新任獨立董事當選成立
審計委員會後,現任監察人同時解任
1.股東會決議日:111/11/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王冠祥:獨立董事
(2)許廉凱:獨立董事
(3)楊慶祺: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1/18~114/06/2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王冠祥:獨立董事
(2)許廉凱:獨立董事
(3)楊慶祺: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1/18~114/06/2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1/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
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冠祥/本公司獨立董事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許廉凱/本公司獨立董事
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楊慶祺/本公司獨立董事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原因:由全體新任獨立董事並依公司章程設置審計委員會,以代替監察人職能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1/11/18
(7)新任期:111/11/18~114/06/21(同第二屆董事會任期)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
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王冠祥/本公司獨立董事
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許廉凱/本公司獨立董事
六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楊慶祺/本公司獨立董事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原因:由全體新任獨立董事並依公司章程設置審計委員會,以代替監察人職能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1/11/18
(7)新任期:111/11/18~114/06/21(同第二屆董事會任期)
1.事實發生日:111/10/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宜
1.擬訂於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09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08時30分
,假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97號5樓會議室,召開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2.本次股東臨時會議案如下:
(1)宣布開會
(2)主席致詞
(3)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3.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5.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4)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選舉事項:補選三席獨立董事案
(6)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案。
(7)臨時動議。
(8)散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之規定,股東臨時會自民國111年10月20日至111年11月18日
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並依公司法第172條第1項之規定寄發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宜
1.擬訂於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09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08時30分
,假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97號5樓會議室,召開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2.本次股東臨時會議案如下:
(1)宣布開會
(2)主席致詞
(3)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3.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5.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4)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選舉事項:補選三席獨立董事案
(6)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案。
(7)臨時動議。
(8)散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之規定,股東臨時會自民國111年10月20日至111年11月18日
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並依公司法第172條第1項之規定寄發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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