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碟科技(未)公司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整抗更(一)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1/05/1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經台北地方法院於101年1月31日以100年度整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駁回抗告,本公司提起再抗告,經台灣高等法院於101年4月6日以101年度 非抗字第25號廢棄原裁定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裁定結果:再抗告駁回。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林明發 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整聲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1/05/1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抗告聲明一、原裁定廢棄。 二、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不得行使對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 (包含抵銷、提示票據及其他行使債權行為)。 三、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其所負債務不得履行,但為維持營運所必要之履約行為及 支付繼續營業所必要之經常性費用,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員工之薪資、退休金、 資遣費者,不在此限。 四、對於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程序,應予停止。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林明發 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整聲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1/05/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緊急處分聲請駁回。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整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1/05/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抗告聲明一、原裁定廢棄。 二、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予重整。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整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1/05/0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重整駁回。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訊觀測站>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整抗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1/04/1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緊急處分原裁定廢棄。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精碟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2公告內容:說明: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1年4月3日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1年6月22日(星期五) 上午9時整三、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13號一樓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2.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100年度對外資金貸與餘額報告。4.本公司赴大陸投資執行情形報告。5.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1/2情形報告。6.依35號公報評估資產,產生鉅額資產減損之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2.100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四)臨時動議五、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4月24日至101年6月22日六、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24日起至101年6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五時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或郵寄104台北郵政46之300號信箱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二)因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股票,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5048125),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三路十四號)。(五)受理股東提案公告詳情請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ov.twse.com.tw)\公告查詢\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相關公告。(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4/03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十三號ㄧ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100年度對外資金貸與餘額報告。 4.本公司赴大陸投資執行情形報告。 5.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1/2情形報告。 6.依35號公報評估資產,產生鉅額資產減損之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2.100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2 (7)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請於101年4月16日 起至101年4月25日止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至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三路十四號 辦理提案手續(公司電話:(02)22992255),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 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受文者: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98年司執土字第9995號 2.事實發生日:101/03/2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債權人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間 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本公司聲請迴避,準用民事訴訟法 第37條第1項之規定,本件應予停止執行程序。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受文者: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98年司執土字第9995號) 2.事實發生日:101/03/2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定接獲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受理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拍賣條件 尚待明確有調查之必要,應予停止拍賣。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受文者: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98年司執土字第9995號) 2.事實發生日:101/03/1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1年03月15日獲悉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 公司,受理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本公司所有經法院 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01年04月10日上午10時30分在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室公開拍賣(第二次拍賣)。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林明發 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 2.事實發生日:101/03/0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緊急處分。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聲請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整抗字第1號。2.事實發生日:101/02/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緊急處分抗告駁回。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士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司執助字第3516號2.事實發生日:100/12/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清償債務強制 執行事件,債權人向士林地方法院申請在新台幣212,940元,程序費新台幣500元及本 件執行費新台幣1,704元之範圍內,對本公司於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母 分公司之存款予以扣押。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北院木100司執助辛字第6540號2.事實發生日:100/12/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清償債務強制 執行事件,債權人向臺北地方法院申請在新台幣212,940元,程序費新台幣500元及本 件執行費新台幣1,704元之範圍內,對本公司於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庫部、永豐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北分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分公司、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存款予以扣押。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桃園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桃院永100司執助乾字第2075號2.事實發生日:100/12/0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清償債務強制 執行事件,債權人向板橋地方法院申請在新台幣212,940元及本件執行費新台幣1,704元 之範圍內,對本公司於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之存款予以扣押。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受文者: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98年司執土字第9995號)2.事實發生日:100/12/0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定接獲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受理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拍賣條件 尚待明確有調查之必要,應予停止拍賣。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板橋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板院清100司執土字第106854號2.事實發生日:100/12/0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權人德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清償債務強制 執行事件,債權人向板橋地方法院申請在新台幣212,940元及本件執行費新台幣1,704元 之範圍內,對本公司於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五股分公司之存款予以扣押。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受文者: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98年司執土字第9995號)2.事實發生日:100/12/0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0年12月02日接獲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 公司通知,受理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本公司所有 經法院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00年12月27日上午11時在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 公司投標室公開拍賣(第二次拍賣)。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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