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格餅家(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2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直接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6,0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廣西爆爆食品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本投資案初期投資金額為美金6,000仟元,經董事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決議分次動撥資金,本次動撥資金為美金2,500仟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餅乾製品(米果除外)、供食用製造用,不攙酒精之化合配製品、供烘培食品用之混合料等食用品。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新設立公司)。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新設立公司)。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新設立公司)。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由本公司負責單位評估投資計畫,並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本交易為非關係人交易。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本交易為非關係人交易。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7,124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7.39%(匯率29)。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6.94%(匯率29)。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4.67%(匯率29)。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24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00%(匯率29)。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0.47%(匯率29)。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0.78%(匯率29)。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1年度投資損益資訊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101年度投資損益資訊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31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31)日召開董事會,會中通過生產事業處何萬誠總監升任總經理。
1.事實發生日:101/12/312.公司名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今(31)日召開董事會,會中通過新任法人董事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指派徐秉璸先生為其代表人。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12/312.重要決議事項:本公司今(31)日上午召開股東臨時會,會中通過重要決議如下:(1)完成董事一席補選,選出董事為Laxton Investments Limited為新任董事。(2)核准修訂公司章程。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272.公司名稱: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議事手冊之附件一至附件四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1/12/253.報導內容:”從2010年…,到今年營收估12億…””…孫國華並透露,該公司規劃明年上櫃…” ”…明年加計大陸市場的挹注,全年營收估計衝上20億…” ”…上海豫園門市…估計單店月營業額可衝上新台幣1億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5.1.本公司自主管機關核准公開發行後,未對營收作任何 預估及財測,孫國華董事長亦未接受媒體訪問。 5.2.本公司所有財務報表內容將依規定,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完竣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7.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 7.2.對於上述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1.事實發生日:101/12/12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年11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29日股東會章程修訂通過,發行新 股時得採免印製股票之股份登錄方式,以配合無實體發行股份 之規定,今擬訂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 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規定: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 2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225,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 之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 (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 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 (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 (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 辦理。 (a)全部舊票。 (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 留印鑑。 (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 (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 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 (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 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 掛失手續。 (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 ,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 將無法轉讓股票。 (5)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A.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B.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C.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 D.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換發基準日:101年12月10日。 (二)最後過戶日:101年12月05日。 (三)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2月06日~101年12月10日。 (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1年12月22日起。 四.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 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公告內容:1.事實發生日:101/10/24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2日股東會章程修訂通過,發行新股時得採免印製股票之股份登錄方式,以配合無實體發行股份之規定,今擬訂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規定:(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1,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3,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全部舊票。(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5)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A.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B.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C.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D.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發基準日:101年11月19日。(二)最後過戶日:101年11月14日。(三)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1月15日~101年11月19日。(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1年12月14日起。四.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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