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萊鎂醫療器材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3/112.公司名稱: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9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 管會)申請延長現金增資案之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管會110年03月10日金管證 發字第1100334925號函核備在案。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0年03月12日,因考量特定人 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擬將原股東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 延長至110年06月11日。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一、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茲將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 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10年03月19日止。 (三)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 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股繳款書 ,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及匯款銀行帳號徵詢單,於110年03月19日前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寄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412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 (02) 2746-3797】,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 購意願。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 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 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 註1:利率係以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0.81%計算之。 (五)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員工、認股 人及特定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 (六)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 悉數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本公司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 應計利息。 (七)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 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二、承諾書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09年12月15日經證期局金管證發字第1090377545號函申報生效,於110年02月03日金管會證發字第1100332824號核准調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0元暨調整發行股數為4,500,000股。本公司分別於109年11月17日及110年01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處理增資相關事宜。因考量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0年03月11日至03月12日,經董事長決議擬將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10年06月11日止。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上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對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若因此致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發生損害並以書面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同意依法負擔賠償責任。 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暨立書人:陳仲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09年第二次現金增資 特定人繳款期間1.事實發生日:110/03/112.公司名稱: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9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 管會)申請延長現金增資案之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管會110年03月10日金管證 發字第1100334925號函核備在案。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0年03月12日,因考量特定人 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擬將原股東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 延長至110年06月11日。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一、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茲將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 對投資人權益所造成之影響,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二)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10年03月19日止。 (三)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 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股繳款書 ,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及匯款銀行帳號徵詢單,於110年03月19日前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寄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60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 電話(02)2768-6668】,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 購意願。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 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 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 註1:利率係以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0.81%計算之。 (五)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員工、認股 人及特定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 (六)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 悉數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本公司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 應計利息。 (七)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 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日應加計之利息。二、承諾書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09年12月15日經證期局金管證發字第1090377545號函申報生效,於110年02月03日金管會證發字第1100332824號核准調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0元暨調整發行股數為4,500,000股。本公司分別於109年11月17日及110年01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處理增資相關事宜。因考量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0年03月11日至03月12日,經董事長決議擬將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延長至110年06月11日止。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上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對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若因此致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發生損害並以書面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同意依法負擔賠償責任。 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暨立書人:陳仲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二次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 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10/03/10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長 陳仲竹 104,922 100%董事 蘇勝義 38,755 100%董事 蘇文博 107,345 100%董事 陳丕宏 140,874 100%董事 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4,435 100%董事 Somnics Cayman Inc. 242,215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一一○年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05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特定人選擇方式原包含策略性投資人、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本次移除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股數原為不超過4,000,000股,本次修改為不超過6,500,000股。總額原為不超過新台幣陸仟萬元,本次修改為不超過新台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目前尚未洽定特定人,故擬洽定之應募人暫訂以可能參與應募之策略性投資人為主,選擇方式如下: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者:1.應募人之選擇方式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考量,可提供公司營運所需之各項支援,包含提供產品技術、銷售及經營諮詢等有利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以協助本公司建立知名度、產業鏈合作、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為對象。2.應募人之選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考量醫材產品認證時間長,臨床試驗、市場行銷、銷售業務等營運功能需要較高水位之資金,須充實營運資金,建構完整之銷售渠道與強化財務結構,擬引進策略夥伴,確保公司長期營運發展。經由策略投資人合作,進入已開發國家市場,建構全方位的產品銷售通路,加速銷售營運動能,並提升公司競爭力及獲利能力創造股東長期價值。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6,500仟股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新台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且不低於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五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本次所訂私募價格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已委請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份有限公司就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意見出具意見書。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辦理私募募集之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以利達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有轉讓之限制,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實際定價日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訂定之。11.參考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且不低於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五成訂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訂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對本公司經營權造成之影響:本次私募目的為提供資金挹注及醫療市場運營經驗,聚焦於主要之睡眠呼吸治療市場,提升公司競爭力及獲利能力並創造股東長期價值,未對本公司經營權造成重大影響。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或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授權董事長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未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0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樓(修正)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一○九年度查核報告。(三)一○九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四)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二)本公司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30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於下次董事會通過。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常會統計驗證機構,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擔任。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與處所如下:(a)受理期間:自110年04月23日至110年05月03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b)受理處所: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22號5樓)。聯絡單位:行政管理部。
1.發生變動日期:110/02/252.法人名稱: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蕭仲良/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建宇/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5.異動原因(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5/12~110/05/118.新任生效日期:110/03/05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2/032.公司名稱: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台中商業銀行竹北分行 簽訂日期:110/02/03(2)委託存儲價款機構:玉山商業銀行六家分行 簽訂日期:110/02/03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109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調降發行價格與發行股數暨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2/032.發行股數:普通股4,5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5,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450,000股予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股數之90%,計4,0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約102.20626739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認購不足,以及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收回私募甲種特別股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1/1013.最後過戶日:110/01/0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1/0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1/10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0/02/09-110/03/10 特定人繳款期間:110/03/11-110/03/12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02/03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中商業銀行竹北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商業銀行六家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9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109年12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7545號函核備在案 ,並於110年01月26日向主管機關申請調降發行價格與發行股數 ,業經110年02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2824號函核備在案。(2)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30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20元,發行股數由 普通股10,000,000股,調整為普通股4,500,000股,其增資計劃 與資金用途不變,且尚未開始進行原股東及員工繳款。(3)因應本次調降發行價格與發行股數之作業時間,原股東及員工繳 款期間由110/01/18-110/02/18調整為110/02/09-110/03/10,特 定人繳款期間由110/02/19-110/02/25調整為110/03/11-110/03/ 12。(4)因應本次調降發行價格與發行股數,重新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 行庫訂約,訂約日期為110/02/03。(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如因法 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 整修正時,前於109年11月17日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6)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於109年11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發行 價格暫定每股30元,且暫定發行新股10,000仟股,擬授權董事長 於每股10~35元之區間調整發行價格,發行新股於8,571,428~ 30,000,000股之區間調整發行股數,總計募集資金不超過新台幣 300,000仟元。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於109年12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7545號函申報生效。 本公司業於110年01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暫定每股30元,且暫定發行新股6,000仟股,擬授權董 事長於每股10~35元之區間調整發行價格,發行新股於1,000,000~ 20,000,000股之區間調整發行股數,總計募集資金不超過新台幣 300,000仟元。鑑於近日興櫃市場股價之變動,董事長決議向主管 機關申請調降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0元,發行股數調降為4,500仟股 ,增資計畫資金用途與預定完成日維持不變,且尚未開始進行原 股東及員工繳款。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 原股東及員工因本次募資調整價格及股數而遭受損害,經提出合 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同意依法負擔賠償責任 。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仲竹 中華民國一一○年二月三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一一○年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9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目前尚未洽定特定人,擬洽定之應募人暫訂以內部人或關係人及可能參與應募之策略性投資人為主,選擇方式如下:(1)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者:A.應募人之選擇方式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考量,可提供公司營運所需之各項支援,包含提供產品技術、銷售及經營諮詢等有利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以協助本公司建立知名度、產業鏈合作、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為對象。B.應募人之選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考量醫材產品認證時間長,臨床試驗、市場行銷、銷售業務等營運功能需要較高水位之資金,須充實營運資金,建構完成之銷售渠道與強化財務結構,擬引進策略夥伴,確保公司長期營運發展。經由策略投資人合作,進入已開發國家市場,建構全方位的產品銷售通路,加速銷售營運動能,並提升公司競爭力及獲利能力創造股東長期價值。(2)應募人如為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A.以願配合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時點,及對本公司經營有瞭解,而有利本公司未來營運者為限。目前擬參與私募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可能名單如下,惟該名單僅為潛在應募對象,不代表該等內部人或關係人已知悉或同意認購本次私募普通股案:陳仲竹/董事長兼總經理蘇勝義/董事蘇文博/董事揚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以上之大股東、蘇勝義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英屬開曼群島商Somnics Cayman Inc./法人董事陳丕宏/董事黃振寧/法人董事代表人、經理人余東銘/經理人游升志/經理人謝宗閔/經理人張俊謙/經理人B.選擇方式與目的:考量其對本公司相當了解,且能提供本公司營運或發展所需之各項支應C.法人應募人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a.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宏泰人壽保險(股)公司(20.83%)/無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19.92%)/無新光人壽保險(股)公司(16.67%)/無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公司(4.17%)/無義隆電子(股)公司(4.17%)/無新光產物保險(股)公司(4.17%)/無葉國一(4.17%)/無晶采光電科技(股)公司(3.33%)/無台灣產物保險(股)公司(3.33%)/無殷聖為(2.08%)/無b.揚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勝義(9.90%)/本公司董事彭玉鳳(6.19%)/本公司董事之配偶陳林鳳卿(2.75%)/無陳平助(2.39%)/無揚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7%)/蘇勝義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鳳凰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75%)/無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次元新興市場評估基金投資專戶(0.89%)/無花旗託管瑞銀歐洲SE投資專戶(0.62%)/無楊仲祥(0.62%)/無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DFA投資信託公司之子基金新興市場小額基金投資專戶(0.58%)/無c.英屬開曼群島商Somnics Cayman Inc.陳仲竹(100%)/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4,000仟股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新台幣陸仟萬元為限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且不低於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辦理私募募集之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以利達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有轉讓之限制,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實際定價日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11.參考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且不低於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對本公司經營權造成之影響:本次私募目的為提供資金挹注及醫療市場運營經驗,聚焦於主要之睡眠呼吸治療市場,提升公司競爭力及獲利能力並創造股東長期價值,未對本公司經營權造成重大影響。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或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授權董事長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未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9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3/3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樓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討論事項: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3/31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109年第二次 現金增資案調降發行價格與發行股數1.事實發生日:110/01/262.公司名稱: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9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9年12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7545號函 申報生效在案。 (2)原申請發行價格為新台幣30元與發行股數為10,000,000股 ,有鑑於近日興櫃市場股價變動與客觀環境改變,並確 保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依據本公司110年01月13日董 事會之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擬調降現金增資新股發行價格 與發行股數。 (3)本現金增資變更案俟經主管機關核備後,另行公告發行 價格與發行股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相關事宜俟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授權董事長依規定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1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8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3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600,000股 予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數之90%,計5,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認購不足,以及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收回私募甲種特別股。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授權之區間內訂定之,若於區間外另案提報董事會訂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訂定認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01/132.公司名稱: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109年11月1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0,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 109037754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經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劃順利募集完成 ,本公司董事長經董事會授權決定調降發行股數及修改繳款期間。 A.原計畫內容: (a)每股發行價格:新臺幣30元 (b)發行股數:10,000,000股 (c)預計募集金額:新臺幣300,000,000元 (d)繳款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110/01/18~110/02/18 特定人:110/02/19~110/02/25 B.擬調整後計畫內容: (a)每股發行價格:新臺幣30元 (b)發行股數:6,000,000股 (c)預計募集金額:新臺幣180,000,000元 (d)繳款期間: 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將再另行公告。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並向主管機關申請增資計畫調整。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增作業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調整或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22號1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一○九年度查核報告。(三)一○九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四)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二)本公司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3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於下次董事會通過。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常會統計驗證機構,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擔任。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與處所如下:(a)受理期間:自110年03月26日至110年04月06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b)受理處所: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22號5樓)。聯絡單位:行政管理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12/152.發行股數:普通股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暫定每股30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1,000,000股予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股數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認購不足,以及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收回私募甲種特別股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1/1013.最後過戶日:110/01/0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1/0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1/10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0/01/18-110/02/18特定人繳款期間:110/02/19-110/02/25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7545號函核備在案。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前於109年11月17日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9/12/082.公司名稱: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已於109年09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發行一○九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2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109年10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2138號函申報生效。(2)本次增資基準日擬訂於109年12月8日,嗣後如因法令修訂或證券主管機關要求而發 生異動,造成增資作業不及需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情形另訂之。(3)本次增資基準日實際發行股數為159,000股。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1/172.原公告申報日期:109/08/12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一○九年度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原條文:第三條、獲配資格條件(一)員工之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或兼職員工、顧問為限。修正條文:第三條、獲配資格條件(一)員工之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及非全職員工,定義如下:1.全職者:受僱用並定期支領薪資者。 2.非全職員工:受聘請之計時性或聘用性員工、定期契約員工及顧問。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17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3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1,000,000股 予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數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認購不足,以及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收回私募甲種特別股。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授權之區間內訂定之,若於區間外另案提報董事會訂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訂定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9/10/132.公司名稱: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私募甲種特別股共1,000,000股,每股價格為新台幣20元,總計私募金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應募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已於109年10月13日確定繳款完成,本次私募甲種特別股增資基準日為109年10月14日。6.因應措施:相關資訊已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甲種特別股詳盡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1.發生變動日期:109/09/3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胡斐玲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稽核部總稽核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補選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5/12 ~ 111/05/118.新任生效日期:109/09/3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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