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映光電(上)公司公告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下週一(16)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下週一(16)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日期:民國101年07月13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下週一(16)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時資本額183,611仟元,董事長為賴家德,推薦證券商係宏遠證券及富邦綜合證券。 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之營業收入為502,536仟元,稅前純益為79,960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3.84元。101年第一季之營業收入為157,667仟元,稅前純益為27,213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1.30元。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22版2.報導日期:101/06/13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101/06/13刊載「據了解,訊映.........,今年營收可望成長二成, EPS將比今年更亮麗,受到市場關注」。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相關內容非本公司發佈之新聞,媒體之報導純屬其臆測及引用他人預測數據之 推論,有關本公司財務資料,請以本公司公告申報之資料為準,在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05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如下列示101年4月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開立發票總金額 項目 ---------------- 修正前 修正後 ---------- ------- ------- 本月 55,960 53,376 增減金額 15,110 12,526 增減百分比 36.99 30.66 本年累計 219,649 217,065 增減金額 77,594 75,010 增減百分比 54.62 52.80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資料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更正)公告序號:1主旨: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更正)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1年5月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幣34,886,050元,發行新股3,488,605股;員工紅利新台幣9,757,410元(其發行股數以100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淨值新台幣16.51元為計算基礎計算之),發行新股591,000股,本次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5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14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另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30,112,17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64元。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三)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四)F401010國際貿易業。(五)I501010產品設計業。(光電、電子、半導體研發設計)(六)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七)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八)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九)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83號4樓之1。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訂立及最近一次修正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3年9月23日,民國101年5月3日第十一次修正。六、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30,000,000股,分次發行;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新台幣183,610,800元,分為18,361,0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一)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34,886,050元,發行新股3,488,605股;員工紅利新台幣9,757,410元(其發行股數以100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淨值新台幣16.51元為計算基礎計算之),發行新股591,000股,共計發行新股4,079,605股。本次增資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股東紅利每仟股無償配發19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配之,股東亦可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若未辦理併湊者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二)本次增資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4,406,850元,分為22,440,6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十一、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採無實體發行股票並以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遵照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茲訂定101年6月17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自101年6月13日至101年6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1年6月12日下午4點30分前駕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配股、配息之權利。肆、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5/24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05月24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案。 (2)通過本公司100年度員工紅利轉增資之員工分配明細案。 (3)通過本公司100年度董監事酬金分配案。 (4)通過本公司99年度及10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242.增資資金來源:100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488,605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34,886,05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新台幣9,757,410元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9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可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 未拼湊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折付現金承購,折付現金至元為止。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5/24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30,112,171元(每股新台幣1.64元) 股票股利:34,886,050元(每股新台幣1.9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1/06/115.最後過戶日:101/06/1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6/1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78.除權(息)基準日:101/06/1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1年5月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幣34,886,050元,發行新股3,488,605股;員工紅利新台幣9,757,410元(其發行股數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淨值新台幣16.51元為計算基礎計算之),發行新股591,000股,本次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5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14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另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30,112,17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64元。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三)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四)F401010國際貿易業。(五)I501010產品設計業。(光電、電子、半導體研發設計)(六)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七)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八)F208031S醫療器材零售業。(九)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83號4樓之1。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訂立及最近一次修正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3年9月23日,民國101年5月3日第十一次修正。六、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30,000,000股,分之發行;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新台幣183,610,800元,分為18,361,0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一)自100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34,886,050元,發行新股3,488,605股;員工紅利新台幣9,757,410元(其發行股數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淨值新台幣16.51元為計算基礎計算之),發行新股591,000元,共計發行新股4,079,605股。本次增資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股東紅利每仟股無償配發19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配之,股東亦可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若未辦理併湊者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二)本次增資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4,406,850元,分為22,440,6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十一、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採無實體發行股票並以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遵照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茲訂定101年6月17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自101年6月13日至101年6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1年6月12日下午4點30分前駕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配股、配息之權利。肆、特此公告。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1/03/31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0/01/01~100/12/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1/04/0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1/03/23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0/01/01~100/12/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1/03/23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股票紅利:每股配發1.9元,,計新台幣34,886,050元。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64元,計新台幣30,112,171元。 總計:新台幣64,998,22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股票紅利:計新台幣9,757,410元,與100年估列數差異新台幣1,970,594元, 將列為民國101年度費用調整數。 (2)董監事酬金:計新台幣1,296,000元,與100年估列數差異新台幣257,758元, 將列為民國101年度費用調整數。 (3)本次增資新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分配,其配發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倘有剩 餘之畸零股則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本次增資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 增資配股基準日。 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示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而須 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1/03/20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03月2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3)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通過終止本公司100年4月21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之私募普通股乙案。 (5)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通過本公司向第一銀行及新光銀行借款額度案。 (7)通過本公司101年度稅後盈餘中,估列2%作為董事(不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 酬金、15%作為員工紅利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 (9)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0)通過修訂本公司『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辦法』案。 (11)通過訂定本公司『適用國際會計準則之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案。 (12)通過訂定本公司『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之內部 內控制制度案。 (1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4)通過修正本公司『101年度預算』。 (15)通過本公司申請上櫃之101年第1~3季簡式財務預測。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3/20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03月2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3)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通過終止本公司100年4月21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之私募普通股乙案。 (5)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通過本公司向第一銀行及新光銀行借款額度案。 (7)通過本公司101年度稅後盈餘中,估列2%作為董事(不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 酬金、15%作為員工紅利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 (9)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0)通過修訂本公司『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辦法』案。 (11)通過訂定本公司『適用國際會計準則之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案。 (12)通過訂定本公司『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之內部 內控制制度案。 (1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4)通過修正本公司『101年度預算』。 (15)通過本公司申請上櫃之101年第1~3季簡式財務預測。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股票紅利:每股配發1.9股,計新台幣34,886,050元。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64元,計新台幣30,112,171元。 總計:新台幣64,998,22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股票紅利:計新台幣9,757,410元,與100年估列數差異新台幣1,970,594元, 將列為民國101年度費用調整數。 (2)董監事酬金:計新台幣1,296,000元,與100年估列數差異新台幣257,758元, 將列為民國101年度費用調整數。 (3)本次增資新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分配,其配發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倘有剩 餘之畸零股則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本次增資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 增資配股基準日。 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示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而須 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1/03/20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今日通過100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營業收入:502,536仟元 營業毛利:135,014仟元 營業利益:79,960仟元 稅後利益:72,340仟元 稅後每股盈餘:3.96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0年度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
1.事實發生日:101/03/20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 (2)增資資金來源:100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488,605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4,886,05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新台幣9,757,410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9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新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 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分配,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自行拼湊成一股。未拼湊之畸零股折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分派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公司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0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83號1樓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4)訂定本公司『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之內部 控制度。(新增) (5)終止本公司100年4月21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之私募普通股乙案。(新增) 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討論事項: (1)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新增)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3/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5/0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1/03/20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1)本公司原於100年4月21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預計1,800,000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 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2)由於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雙方對私募價格未取得共識,經101年 3月20日董事會通過終 止100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2/10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02月1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之召開日期、地點、議程及提案。 (2)通過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及地點。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通過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2/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0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83號1樓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討論事項 1、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3/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5/0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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