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映光電(上)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翊鳴 展翊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鈺華鋼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投票表決後,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6/24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61及64頁表格內容部份資料。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修正後101年度年報(股東會後修正版本)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2/05/233.報導內容:報導本公司「.....,全年營收可望再創新高。依此成長軌跡,保守預估將達8億元以上,......」以及「...。PRODIGY公司為通路商,也是訊映在美國的最大客 戶,訊映今年以4.62億元取得其45%股權,未來可能增加持股,一旦達過半比例, PRODIGY將併入訊映成為子公司,...」。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此新聞內容所提之數字係法人估計,本公司將在今年8月完成對PRODIGY公司投資45%股權,目前雙方尚無論及增加投資持股比例事宜,本 公司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報導中所載之資料,係屬媒體及法人善意 估計。請投資人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資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上傳重大訊息澄清報導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3/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德兆 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係因個人工作職務繁忙,擬辭去董事一職,任期擬至訊映102年股東常會之前一日止。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10/26~104/10/25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公告本公司轉投資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公司,與Richard Admani及Ramzi Abulhaj簽訂合約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公司之45%股權2.事實發生日:102/3/19~102/3/1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45%股權 每單位價格:Prodigy公司型態為LLC (LLC為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所負的經濟責任, 以出資者所投入的資金為限),並非股份制,故僅能以股權比例表示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62,00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Richard Admani及Ramzi Abulhaj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主要銷貨客戶Prodigy公司之股東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以102年3月20日支付USD7,000,000元, 5月20日支付USD5,300,000元,8月20日支付USD3,239,858元, 合計USD15,539,858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 決策單位:股東臨時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45%股權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新台幣462,000仟元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持股比例:45%股權 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81.66%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之比例:138.48%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20,920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展業務,創造股東利益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1.本投資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於102年3月15日經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決議通過 2.Pridigy型態為LLC,並非股份制,其102年2月底之淨值為USD5,100,457.78元 (合新台幣151,637仟元),與交易金額新台幣462,000仟元差距達20%以上
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行使99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行暨興櫃市場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行使99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行暨興櫃市場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11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0292號函、相關證券法規、 暨本公司99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本公司99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計720,000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2年3月26日(星期二)起興櫃買賣。2.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三、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四、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轉投資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公司,與Richard Admani及Ramzi Abulhaj簽訂合約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公司之45%股權2.事實發生日:102/3/19~102/3/1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45%股權 每單位價格:Prodigy公司型態為LLC,並非股份制,故僅能以股權比例表示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62,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Richard Admani及Ramzi Abulhaj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主要銷貨客戶之股東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以102年3月20日支付USD7,000,000元, 5月20日支付USD5,300,000元,8月20日支付USD3,239,858元, 合計USD15,539,858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 決策單位:股東臨時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不適用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新台幣462,000,000元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持股比例:45%股權 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49.38%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之比例:95.02%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88,310,428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展業務,創造股東利益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1.本投資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於102年3月15日經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決議通過 2.Pridigy型態為LLC,並非股份制,其102年2月底之淨值為USD31,641.54元 (合新台幣940,703元)與交易金額新台幣462,000,000元差距達20%以上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2/03/152.重要決議事項:討論事項: (1)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決議通過本公司轉投資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2/03/152.重要決議事項:討論事項: (1)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決議通過本公司轉投資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公司之45%股權2.事實發生日:102/2/19~102/2/1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45%股權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肆億陸仟貳佰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主要銷貨客戶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 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展業務,創造股東利益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本投資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報102年第一次股東時會決議通過。
1.事實發生日:102/02/19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02月19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轉投資之修正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2/1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主要銷貨客戶及股東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2/1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投資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之45%股權,總額為新台幣 肆億陸仟貳佰萬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本公司未來營收之貢獻及獲利成長。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1)消除PRODIGY轉單之可能性。 (2)雙方進行策略聯盟,攜手拓展市場。 (3)製造與通路的結合。 (4)直接取得品牌與通路,沒有銷貨集中度過高之狀況。 (5)訊映在市場曝光率增加,有助於爭取國際大廠代工單之機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公司之45%股權2.事實發生日:102/2/19~102/2/1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45%股權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肆億陸仟貳佰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主要銷貨客戶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 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展業務,創造股東利益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1. 本公司董事會於102年2月19日決議通過本投資修正案,係因DDI公司及PRODIGY 公司有鑑於未來營運需求之考量,擬整合管理並已於102年2月6日完成合併,DDI公司 及PRODIGY公司合併後,PRODIGY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由原本投資DDI公司及 PRODIGY公司各45%之股權,變更為本公司僅投資PRODIGY公司之45%股權。 2、本投資案係由本公司綜合考量DDI公司及PRODIGY公司之企業價值,參考之鑑價 報告係以該二公司總股權之投資價值估算,故該二公司合併後,本公司之投資總金 額仍維持不變,本公司亦已委請會計師針對該二公司合併之後對於本公司之投資價 格合理意見出具聲明書。 3、本投資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擬提報102年第一次股東時會決議通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1/22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03/15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83號1樓4.召集事由: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本公司轉投資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2/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3/1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接獲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北卡羅萊納州梅克倫堡郡高等法院對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案件。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美國北卡羅萊納州梅克倫堡郡高等法院 案號:12CVS20909 2.事實發生日:102/01/2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泰博科技於2012年12月06日對本公司向美國北卡羅萊納州梅克倫堡郡高等法院 提起訴訟,泰博科技認為本公司有不公平競爭等行為,損及泰博科技之權益。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委任律師進行了解並處理必要之訴訟程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之營運狀況仍屬正常,預計影響金額視相關事證而定。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委任律師進行必要之訴訟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竹市光復段105地號土地 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83、85號1樓2.事實發生日:102/1/23~102/1/23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為393.48平方公尺,折合119.0286坪,每坪價格約381,429.3372元, 建物面積為11,609.75平方公尺,折合532.954坪,每坪價格約29,268.9425元, 總交易金額為新臺幣61,000,000元(不含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簽約(20%)新臺幣12,200,000元整 (2)用印備證完稅款(10%)新臺幣6,100,000元整 (3)產權過戶款(70%)新臺幣42,700,000元整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為經比較市場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新臺幣65,000,000元額度內進行相關洽購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理德冠昱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為新臺幣67,338,101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陳岳嶺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0)北市估字第000180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擴大及節省辦公室租金費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Diagnostics Devices Inc.及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等兩家公司45%股權2.事實發生日:102/1/22~102/1/22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各45%股權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肆億陸仟貳佰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Diagnostics Devices Inc.及Prodigy Diabetes Care, LLC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主要銷貨客戶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董事會授權決定之 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展業務,創造股東利益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1月22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2年1月22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本投資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報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1.事實發生日:102/01/22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01月22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一級主管及財務部兼會計部主管之101年度 年終獎金案 (2)通過本公司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召開日期、時間、地點、議案及議程案 (3)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通過本公司轉投資案 (5)通過本公司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1/22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01月22日薪酬委員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一級主管及財務部兼會計部主管之101年度 年終獎金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1/14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01月14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決議通過本公司私募定價修正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