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矽酮(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3/112.公司名稱: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於110年3月11日下午15點0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3/112.公司名稱: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03月11日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相關訊息如下:本公司基於未來經營發展及營運規劃之考量,於民國110年03月11日董事會討論審議終止本公司股票興櫃股票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另依公司法第156之2條第1項規定,擬於上述議案通過後將提請110年股東常會討論停止股票公開發行,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於民國110年03月11日之審計委員會討論中,因獨立董事認為此案退場配套措施還需多做斟酌,建議公司應再審慎評估後再決定,方可更周全地保護投資人權益,故表決結果未獲1/2以上獨立董事之同意,須經由董事會討論後以重度決議方式通知。本公司續於民國110年03月11日董事會針對此案進行審議,因未獲全體董事席次2/3以上同意,故此案表決結果未通過。未來本公司將持續著重在持續改善現有的體質、專注本業,並將投入更多心力來扶植集團內的各子、孫公司,使通用集團持續成長。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3/11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經櫃買中心同意,110年3月11日起暫停交易。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0/03/11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0/03/12
1.事實發生日:110/03/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越南通用矽酮責任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0,28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6,56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8,28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4,84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28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9105.計息方式:依各借款合約規定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據借款時約定日期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4,84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3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3/1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豪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6,35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6,108(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2,46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5,12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1)公司名稱:豪利科技國際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6,56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1,56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33,51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6,72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2)日期: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02,81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6,38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8.2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7.6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香山區南港街52巷9-1號(本公司學習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0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董事會尚未決議分配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擬訂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下午一時三十分;地點為新竹市香山區南港街52巷9-1號(本公司學習會議室)。二、依法自民國一一○年四月十二日至一一○年六月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民國一一○年四月十一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因最後過戶日一一○年四月十一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至一一○年四月九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一一○年四月十一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三、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至一一○年四月十二日止(以一一○年四月十二日下午6點以前寄(送)達為準),受理就本次股東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及提名者,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處所: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張恆瑋先生收)地址:新竹市香山區南港街52巷9-1號。電話:03-5372181
1.事實發生日:110/03/112.公司名稱: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一○年第一次董事會通過下列重要議案:議案一.一○九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議案二.本公司及子公司會計師委任及報酬案。議案五.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議案六.本公司向台北富邦銀行融資續約案。議案七.本公司向彰化銀行融資續約案。議案八.本公司為子公司向彰化銀行背書保證續約案。議案九.本公司向中國輸出入銀行融資續約案。議案十.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越南通用矽酮責任有限公司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0/03/11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 吳登科/第一商業銀行 資深協理獨立董事 劉江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師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110/03/11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第三案:終止股票興櫃櫃檯買賣案。110/03/11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第四案: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及修訂本公司章程案。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劉江抱 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理由:一、站在投資人角度設想,若無公開市場交易平台,恐有損及小股東權益之疑慮, 建議公司應充分考量之。二、認為目前之理由說明與是否下興櫃並無直接關係,況且留在興櫃應該是比較 好跟銀行融資洽談才對。吳登科 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理由:同意劉獨董之意見說明,對於此議案表達棄權。6.因應措施:除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外,本公司會將反對意見列入董事會議事錄。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0/03/11審計委員會第三案:終止股票興櫃櫃檯買賣案,表決結果為2席反對(包含劉江抱 獨立董事及吳登科 獨立董事),本案雖未獲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1/2以上同意,但依證券交易法第14之5條第2項及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將於董事會中討論,得經全體董事席次2/3以上同意後行之。本公司110/03/11審計委員會第四案: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及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本案係搭配第三案互有因果關係,係於終止興櫃櫃檯買賣後,將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及修訂本公司章程。然因第三案未獲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1/2以上同意,故依前述規定,也將於董事會中討論。本公司110/03/11董事會第三案:終止股票興櫃櫃檯買賣案,表決結果為3席反對(包含劉江抱 獨立董事及另2席董事成員),1席棄權(吳登科 獨立董事),決議因未達全體董事席次2/3以上同意,故本案未通過。本公司110/03/11董事會第四案: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及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本案係搭配第三案互有因果關係,因第三案未獲董事會同意通過,故本案即無審議之必要性,不予討論及表決。
1.事實發生日:110/02/082.公司名稱: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林永彬取得本公司股權已達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大量取得股權之標準,前開股東林永彬委託本公司將其應行申報事項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取代報紙公告。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一)公司名稱: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 (二)已發行股份總數:28,940,000股二、取得人資料: (一)名稱:林永彬 (二)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因係初次取得,故不適用。 (三)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因係初次取得, 故不適用。 (四)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2,974,424股。 (五)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28%三、取得或增減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經由集中市場交易方式,取得427,756股。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六、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七、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9/12/24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林淑如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姚勝雄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薛峻泯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淑如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9/12/15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9/11/17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 劉江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獨立董事 黃俊仁/國立中央大學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 副教授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109/11/17董事會第一案:解任本公司總經理案109/11/17董事會第二案:選任本公司總經理案109/11/17董事會第三案:解任本公司副董事長案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黃俊仁 獨立董事於表決時針對第一案(解任本公司總經理案)投 棄權票。劉江抱 獨立董事於表決時針對第一案(解任本公司總經理案)投 棄權票。劉江抱 獨立董事於表決時針對第二案(選任本公司總經理案)投 棄權票。劉江抱 獨立董事於表決時針對第三案(解任本公司副董事長案)投 棄權票。劉江抱 獨立董事對執行長再兼任總經理後的組織架構之適法性及之後執行長位置是否存續之問題提有法律疑問,另對於本公司銀行融資相關保證人的接續問題也提出疑慮。6.因應措施:會議上已由列席之周律師及財務主管江處長回應劉江抱 獨立董事,針對執行長再兼任總經理之相關疑慮,說明如下1.現行法規並未禁止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或執行長,亦未禁止同時兼任三項職務。 惟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時,有2項監理門檻提高,一項是必須增加一席獨立董事, 這點目前公司已經做了,另一項為不得有過半數董事兼任經理人之情況, 目前公司並無此情形,故兼任這個議題目前並無適法性疑慮。2.另外,站在公司營運角度上看,如果董事長、執行長及總經理都是同一人, 所生是否有設置執行長職務必要性之疑慮,或許可從長遠上來考量,目前雖 係由董事長兼任,但日後亦可能由其他適合人選接替執行長職務。若日後長期無 其他人選時,可隨時檢討執行長職務存在之必要性,但如上所述, 目前之兼任狀況並無適法性問題。3.關於銀行融資相關保證人的接續問題,財務單位正積極與銀行端接洽討論融資 保證人之更換作業進行中。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獨立董事之棄權表示於法規適用未臻明確,經本公司評估及洽詢律師意見協調後,並配合主管機關謹慎考量,決定仍以保留意見格式補充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109/12/2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越南通用矽酮責任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0,28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8,81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8,81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62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81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5285.計息方式:依各借款合約規定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據借款時約定日期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62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4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2/2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豪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2,787(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2,787(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2,98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1)公司名稱:豪利科技國際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62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2,6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3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1)公司名稱:東莞豪強貿易有限公司及吳江通用矽酮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6,43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6,43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81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38,71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6,53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2)日期: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02,81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9,45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2.4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87.1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2/24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豪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2,787(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2,787(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2,98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豪利科技國際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62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2,6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3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東莞豪強貿易有限公司及吳江通用矽酮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6,43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6,43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81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越南通用矽酮責任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8,81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8,81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81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SKYLINE INTERNATIONAL CO.,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407(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8,81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8,81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02,814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9,457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2.44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2/242.公司名稱: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九年第六次董事會通過下列重要議案: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因其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擬更換對本公司財務報表查核簽證之會計師案。二.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稽核計劃案。三.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運計畫暨預算案。四.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越南通用矽酮責任有限公司案。五.本公司民國110年董事及經理人薪酬案。六.本公司向兆豐銀行融資暨為子公司背書保證續約案。七.本公司向國泰世華銀行融資續約案。八.本公司為孫公司向國泰世華銀行背書保證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9/12/24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 吳登科/第一商業銀行 資深協理獨立董事 黃俊仁/國立中央大學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 副教授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109/12/24董事會第九案:取消本公司執行長職位之設置及解任案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吳登科 獨立董事於表決時投反對票,反對取消本公司執行長職位之設置及解任。黃俊仁 獨立董事於表決時投反對票,反對取消本公司執行長職位之設置及解任。劉江抱 獨立董事於表決時投贊成票,贊成取消本公司執行長職位之設置及解任。6.因應措施:除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外,本公司會將反對意見列入董事會議事錄。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9/12/24董事會第九案:取消本公司執行長職位之設置及解任案,表決結果為5席反對(包含吳登科 獨立董事及黃俊仁 獨立董事),1席贊成(劉江抱 獨立董事),故本案表決不通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9/11/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豪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永冠/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經本公司109年11月17日第十六屆第三次董事會決議解任。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9/11/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芳玲/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永彬/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經本公司109年11月17日第十六屆第三次董事會決議解任。6.新任生效日期:109/11/177.其他應敘明事項:自109/11/17起,本公司總經理職務由董事長林永彬擔任。
1.事實發生日:109/11/172.公司名稱:通用矽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九年第五次董事會通過下列重要議案:一.解任本公司總經理案。二.選任本公司總經理案。三.解任本公司副董事長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8/1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豪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27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4,59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4,59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3,24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1)公司名稱:東莞豪強貿易有限公司及吳江通用矽酮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1,27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8,44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8,4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48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續約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5,2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6,53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2)日期: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02,54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68,22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4.9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3.0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