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達輝光電(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8/12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四屆第三次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如下:1.會計師年度審計公費案。2.修訂本公司「採購委員會職權規章」案。3.本公司與臺灣大學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案。4.審核10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案。5.修訂本公司103年度下半年預算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7/25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2年股東會年報第15頁、第40頁部分內容。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上傳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6/1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范正權,台灣運動彩券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配合審計委員會新任期推舉召集人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3/06/1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6/1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范正權,台灣運動彩券公司董事長劉連煜,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劉佳明,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服務中心主任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范正權,台灣運動彩券公司董事長劉連煜,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劉佳明,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服務中心主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重新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9/26 _ 103/06/268.新任生效日期:103/06/139.其他應敘明事項:(1)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至本屆董事任期截止日。(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由獨立董事范正權先生擔任召集人。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6/0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東昇/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東昇/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103年股東常會董事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3/06/0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3/05/30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一O二年度之虧損撥補案。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修訂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選舉辦法」案。選舉事項:(1)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5/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東昇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代表人:詹益仁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代表人:林江珍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代表人:李清庭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忠亮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賢忠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施火灶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蕭志隆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元哲監察人:何奇峰監察人:莊博臣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東昇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施火灶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賢忠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莊博臣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代表人:林江珍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代表人:李清庭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代表人:簡宏偉董事:徐元哲獨立董事:范正權獨立董事:劉連煜獨立董事:劉佳明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63,013,455股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94,027,026股董事:徐元哲 10,000股獨立董事:范正權 0股獨立董事:劉連煜 100,000股獨立董事:劉佳明 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27_103/06/268.新任生效日期:103/05/3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為提升公司治理,選任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監察人自然解任。
1.發生變動日期:103/05/3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范正權,台灣運動彩券公司董事長劉連煜,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劉佳明,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服務中心主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首次選任。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3/05/30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並廢除監察人。
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公司法第二O九條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03/05/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施火灶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賢忠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莊博臣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施火灶(1)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副董事長(2)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董事何賢忠(1)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董事莊博臣(1)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後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施火灶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賢忠董事: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莊博臣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施火灶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 董事:何賢忠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 董事:施火灶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 董事:莊博臣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杭州市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楊街道6號大街766號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市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楊街道6號大街766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杭州華春化纖染織有限公司:滌綸長絲和低彈絲製造、化纖織造、印染及其加工新光工業(杭州)有限公司:生產工程塑膠、聚酯膠片、聚酯薄膜及自產產品的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三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1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8公告內容: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103年06月18日上午09時30分二、開會地點:新北市新北產業園區五工六路四十一號。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2.一○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2.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四、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提撥新臺幣19,956,245元,每股配發0.3元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五、辦理過戶手續:(一)最後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19日16時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 電話:02-23826789(三)辦理過戶方式:茲因最後過戶日103年4月1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親洽者)請提前於民國103年4月18日(星期五 )下午四時前駕臨股務代理部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4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辦理過戶登記。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以便補發。七、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凡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此公告辦理,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八、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九、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北市新北產業園區五工六路四十一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十、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一、本次股東常會於受理提案期間並無股東提案。十二、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5/06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TAC光學膜二期擴建生產設備新建工程,謹訂於中華民國103年5月6日(星期二)舉行開工動土典禮。時間:上午九時整入場,九時三十分準時開工動土。地點: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3號(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恭請 蒞臨指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公司代號:6434 公司名稱:達輝光一、公告序號:1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三、主旨:達輝光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四、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3月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5月30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1日至103年5月30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3號1樓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A.一O二年度營業及財務狀況報告。B.監察人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審查報告。C.新增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D.新增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報告。E.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F.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本公司今年股東常會有無提案報告。 2.承認事項:A.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B.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0.0000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0.0000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0.0000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0股,每股發放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0元,員工股票紅利:0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董監事酬勞(元):0 *其他: 3.討論事項:A.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B.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C.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D.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E.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F.修訂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選舉辦法」案。G.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選舉事項:○無●有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其他 5.其他議案:●無○有 6.臨時動議: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3月31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11樓 電話:02-2311-8787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3月31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1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3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3月28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7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3號8樓)八、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11-8787)。九、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3/06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三屆第十五次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如下:(1)本公司一O二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一O二年度之虧損撥補案。(3)內控聲明書案。(4)修訂本公司一O三年度第一次「內部稽核計畫」案。(5)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6)增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7)增訂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案。(8)增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案。(9)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10)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1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12)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1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14)修訂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選舉辦法」案。(15)擬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16)解除公司法第二O九條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7)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作業案。(18)訂定一O三年股東常會召開時間、地點及召集事由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3號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一O二年度營業及財務狀況報告。B.監察人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審查報告。C.新增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D.新增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報告。E.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F.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本公司今年股東常會有無提案報告。(2)承認事項:A.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B.一O二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一:A.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B.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C.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D.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E.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F.修訂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選舉辦法」案。(4)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5)討論事項二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30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東常會相關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二期新建TAC膜生產主設備,品名如下:Caster(STEEL BELT CASTER)、MD stretching(PRE-DRYER)、TDO (TENTER)、Roller Dryer。2.事實發生日:103/2/24_103/2/24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一套。總金額:日幣3,230,000仟元(約新台幣955,111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MARUBENI TEKMATEX CORPORATION(供應商)。設備製造商:MEC。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訂金20%,餘依交貨期付款。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據預算,進行比價及議價。董事會及採購委員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張生產TAC膜之規模。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非關係人交易。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非關係人交易。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交易金額955,111,000元以匯率0.2957估算。
1.事實發生日:103/01/20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一、通過102年度經理人暨一般員工年終獎金發放案。二、通過103年生產銷售績效獎金發放案。三、通過本公司董監出席董事會車馬費案。四、通過二期新建工程採購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建工程採購案俟確認供應商及採購金額,另行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2/10/22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連煜博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10/22~103/06/268.新任生效日期:102/10/229.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民國103年6月26日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相同,若本屆董事任期提前/延後解任時,同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1.發生變動日期:102/11/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徐元哲 新光合成纖維指派法人董事代表4.異動原因:新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263529455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27~103/06/267.新任生效日期:102/11/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6.66%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事項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9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6632號函核准公開發行在案,並經民國102年10月16日董事長簽呈核准(依本公司第三屆第八次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二、公告事項:(一)、本次全面換發之股票:普通股463,60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636,020,000元。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二)、無實體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10月26日起至102年11月4日止。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10月30日。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2年11月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4.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及地點: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章、證券存摺影本、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及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登錄聲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章(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份)、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單或完稅證明、證券存摺影本、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及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登錄聲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及換發作業。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6-1號11樓,電話:(02)2311-8787。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五)、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9/26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應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2/09/26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其成員如下:范正權先生劉佳明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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