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遠業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5/10/022.公司名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配合政府彈性休假(95/10/06-10),故現金股利發放日順延至95/10/116.因應措施:延期發放股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配合政府彈性休假(95/10/06-10),故現金股利發放日順延至95/10/11
1.事實發生日:95/09/01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董事:林宗良,黃大森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遠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季科國際貿(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金昌路255號2號。(1)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317號B棟2816室。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生產車身電子控制系,數位攝影機及軟體產品。(2)國際貿易,轉口貿易,商務諮詢服務等。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7.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0%8.公司擬採行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8/292.公司名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暨調整配息率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自94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9,806,000元,每股原配發現金股利0.6元,茲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人申請轉換普通股,以致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增加,造成配息率發生變動,故現金股利調整為每股配發0.59481元.二本次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如下:1.除息交易日:95/09/142.除息基準日:95/09/22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5/09/18-95/09/224.股票最後過戶日:95/09/15
1.事實發生日 :95/06/162.原公告日期 :95/06/16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新設立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申請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公司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適用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大陸地區間接投資設立遠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94/08/31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資產負債表其他流動負債為$43,991千元,流動負債合計數為$211,411,其他負債–其他為$15,105千元,其他負債合計數為$24,255,特此更正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公告本公司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出具對長期投資保留意見之查核意見 1.事實發生日:94/08/31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採權益法評價所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益及財務報表附註所揭露有關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均係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編製,而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貸項15,105千元,及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淨額41,435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其他附註揭露事項」有關轉投資事業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應考量第三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於經會計師查核後可能有所影響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3.財務報告重要查核說明中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之評估意見: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4/08/31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四年上半度財務報告會計師係出具保留意見(對長期投資保留),特此更正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意見 1.事實發生日:94/08/31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採權益法評價所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益及財務報表附註所揭露有關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均係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編製,而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貸項15,105千元,及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淨額41,435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其他附註揭露事項」有關轉投資事業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應考量第三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於經會計師查核後可能有所影響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3.財務報告重要查核說明中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之評估意見: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4/01/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玉秀、財務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端木正、財務主管5.異動原因:更正為個人因素,自動離職。6.生效日期:94/01/317.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21510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4/01/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玉秀、財務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端木正、財務主管5.異動原因:更正為個人因素,自動離職。6.生效日期:94/01/317.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21510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4/06/27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提列法定盈餘公積4,526,823元、分配現金股利33,010,000元、員工紅利4,074,141元、董監事酬勞2,037,070元。臨時動議:推派獨立董事沈筱玲女士召集研究本公司IPO事宜。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94/05/02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並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3.財務報告重要查核說明中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之評估意見: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4/01/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玉秀、財務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端木正、財務主管5.異動原因:因組織架構變動,解除原代理發言人莊玉秀職務。6.生效日期:94/01/317.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21510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4/01/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玉秀、財務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端木正、財務主管5.異動原因:因組織架構變動,解除原財務部經理莊玉秀職務。6.生效日期:94/01/317.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21510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4/01/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端木正、內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智崇、內稽經理5.異動原因:因組織架構變動,解除原內稽經理端木正職務。6.生效日期:94/01/317.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21510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3/07/162.發生緣由:工商時報於第20版刊登遠業昨(15)舉行法人說明會,但由於今年財測尚未編列完成,並未公佈上半年盈餘與下半年展望。遠業上半年營收3.3億元,比同期成長33%。3.因應措施: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刊載有關本公司上半年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行結算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本公司上半年自結營收332,722仟元,稅前利益49,966仟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N/A
1.事實發生日:93/07/162.發生緣由:工商時報於第20版刊登遠業上半年盈收約為330,000仟元,約達成今年765,000仟元營收目標之43%,且上半年平均毛利率達30.6%。33%。3.因應措施: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刊載有關本公司上半年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行結算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另有關今年營收目標亦尚未經會計師核閱峻事。本公司上半年自結營收332,722仟元,稅前利益49,966仟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N/A
1.事實發生日:93/07/052.發生緣由:說明本次敏督利颱風及7-2水災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影響。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敏督利颱風及7-2水災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任何影響。
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二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以下同)6,152,500元;並以盈餘(含股東紅利55,372,500元、員工紅利7,227,500元)新台幣62,600,000元整轉增資,擬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26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業經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241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監控系統之設計、按裝、製造及經銷業務。2.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3.代理前各項國內外廠商產品之報價投標業務。4.一般儀器製造業。5.光學儀器製造業。6.電子零組件製造業。7.產品設計業。8.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460,000,000元,分為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267,500,000元整,已發行26,75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768巷9號2樓之1。(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http://mops.tse.com.tw)。(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460,000,000元,分為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330,100,000元整,分為33,01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八)、本次增資總額共計62,600,000元整,發行新股6,26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一、本公司提撥股東股利55,372,500元及員工紅利7,227,500元,合計62,600,000元,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260,000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案,本次增資由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7股,配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仍未拼湊者,按面額以現金折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二、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記名式普通股相同。(九)、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十)、股票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交付,屆時當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三年七月五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七月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駕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6,152,500元,茲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0.23元整,茲訂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元以下捨去),郵資由股東支付。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五、特此公告。
一、本公司謹訂於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另詳公開資訊觀測站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三年股東常會公告)。二、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分派如下: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23元股票股利:(一)擬利用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轉增資新台幣55,372,500元及員工紅利轉增資7,227,500元,合計62,600,000元,發行新股6,260,000股,增資後實收股本為330,100,000元整。(二)盈餘配股每仟股無償配發207股,配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基準日後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仍未拼湊者,按面額以現金折 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三)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記名式普通股相同。(四)本增資配股案,俟提經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依其核定結果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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