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鑫品生醫科技(興)公司公告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1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3/0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景期\會計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任命7.生效日期:106/03/078.新任者聯絡電話:2697-1100#16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鑫立生醫科技(股)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6/3/7~106/3/7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交易單位數量:8,000,000股2.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0,00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鑫立生醫科技(股)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投資金額:新台幣80,000仟元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本公司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普通股股份8,000,000股本公司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金額:新台幣80,000仟元本公司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持股比率:100%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1.占總資產:17.45%2.占母公司業主權益:20.00%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128,145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業務發展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2/21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誤植本公司及子公司(宇越生醫)105年12月對北京鑫諦合生醫科技有限公司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本月增(減)金額及期末餘額及實際動支金額更新資料如下: 本公司期末餘額月份 原公告金額 更正後公告金額105.12 0仟元 3,271仟元 子公司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 子公司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月份 原公告金額 更正後公告金額 原公告金額 更正後公告金額105.12 547仟元 796仟元 547仟元 796仟元 子公司期末餘額月份 原公告金額 更正後公告金額105.12 547仟元 796仟元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5/12/2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學濂、本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歐明昌、本公司研發主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配合公司內部職務調整6.新任生效日期:106/01/017.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異動案業經本公司105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5/12/2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學濂、本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歐明昌、本公司研發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配合公司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6/01/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97-11009.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異動業經本公司105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5/11/17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11/17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西華國際大飯店3樓宴會廳(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11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營運報告及未來展望與動向說明會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兼任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5/10/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駿仁、會計主管兼任財務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將於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會計主管任命案後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辭職7.生效日期:105/10/3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97-110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0/04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山東省聊城市人民醫院、北京賽托森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10/04~107/10/0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北京鑫諦合生醫委託山東省聊城市人民醫院就CART治療B細胞 血液惡性腫瘤進行人體臨床試驗,並由北京賽托森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提供硬體等支 援。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本公司生醫產品與技術服務項目,進而 擴大整體營運規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執行CART治療B細胞血液惡性腫瘤之安全性及有效性 (第一/二期) 人體臨床試驗,作為未來開發治療血癌、淋巴癌等藥物之應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臨床試驗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 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代子公司宇越生醫公告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簽訂臨床試驗契約書1.事實發生日:105/10/04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 附設醫院小兒部 盧孟佑醫師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9/15~107/09/1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宇越生醫委託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國立臺灣大學 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部 盧孟佑醫師,招募健康受試者與血癌受試者,採集周邊血, 建立嵌合抗原受體重組T細胞(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Engineered T cells ,CAR-T)之體外培養系統。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建立嵌合抗原受體重組T細胞(CAR-T)之體外 培養系統,作為未來開發治療血癌、淋巴癌等藥物之運用,短期內對公司財務、業務 無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建立嵌合抗原受體重組T細胞之體外培養系統。9.其他應敘明事項:宇越生醫於10/4(二)獲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通知完成合約 用印簽署。
1.事實發生日:105/07/21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訂本公司104年度年報第11~12頁部份內容6.因應措施:104年度年報修訂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2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蘇鵬飛:本公司獨立董事陳建榮:本公司薪酬委員陳世雄:本公司薪酬委員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忠瑞:本公司獨立董事張泰昌:本公司獨立董事陳建榮:本公司薪酬委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配合全面改選,由董事會重新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28~105/06/278.新任生效日期:105/06/2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潘俊佑董事徐啟玄董事莊正董事潘麗娟董事許世勳獨立董事蘇鵬飛監察人蔡世星監察人潘純勳監察人林建邦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潘俊佑-本公司董事長董事蔡世星-中華航空(股)公司資深協理董事潘純勳-優化日本株式會社總經理董事葉長青-荷蘭銀行協理董事許世勳-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陳忠瑞-瑞展產經研究(股)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張泰昌-尚允法律事務所所長監察人潘麗娟-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駱立明-都霖有限公司董事長監察人林建邦-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1)潘俊佑:3,805,940股(2)蔡世星:830,357股(3)潘純勳:77,039股(4)葉長青:5,000股(5)許世勳:0股新任獨立董事(1)陳忠瑞:101,278股(2)張泰昌:0股新任監察人(1)潘麗娟:351,080股(2)駱立明:247,627股(3)林建邦:40,675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6/28~105/06/278.新任生效日期:105/06/2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5/06/28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四、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五、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六、完成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蔡世星(2)獨立董事:陳忠瑞(3)獨立董事張泰昌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蔡世星 中華航空(股)公司資深協理(2)獨立董事:陳忠瑞 瑞展產經研究(股)公司 董事長 味丹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吉品海鮮(股)公司 監察人(3)獨立董事:張泰昌 尚允法律事務所 所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任期(105/06/28~108/06/2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超過二分之一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5/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潘俊佑 本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潘俊佑 本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由新任董事推選續任6.新任生效日期:105/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3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10元,發行新股方式配發3.預計發行總額(股):1,000,000股,於股東常會決議後,授權董事會於一年內一次或 分次向主管機關申報辦理。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屆滿下列 各既得期限仍在職,並達成本公司要求之績效條件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 例如下: 任職屆滿一年:既得60% 任職屆滿二年:既得40%(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之處理方式: 1.員工自被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時, 就其被獲配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事實發生日,視為未符既得 條件,本公司將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日起算既得期限內自願離職、解雇、資遣、死亡、轉調關 係企業者,其之前獲配尚未既得之股份,本公司將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 註銷。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 ,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3.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包括但不限於育嬰、傷病及服兵役)者,未達成既得條 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 間,往後遞延。5.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授予員工及其所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年 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 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獲配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 酬委員會同意。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 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估算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1,670仟元(暫以105年5月5日收 盤價新台幣21.67元擬制估算)。第一年為新台幣4,668仟元,第二年為新台幣7,002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二年度每股盈餘影響各約0.12元及0.18元(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39,597,870股計 算),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未達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約執行之。(3)除前項因受信託約定之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 條件前,其他權利,包含但不限於:股息、紅利、法定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 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4)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 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調整相關內容,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6樓 (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一○四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四)一○四年度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況。二、承認事項(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三)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增加議案)。(四)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亦於105年4月30日 至105年6月28日止停止受理轉換申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案 ,期限屆滿不繼續辦理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5/03/25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一.本公司業經104年2月1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授權董事會於12,000,000股額度內,於決議日起一年內不超過三次辦理。二.截至目前為止無合適之策略性合作夥伴,故未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因期限屆滿,本公司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6樓 (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一○四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四)一○四年度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況。二、承認事項(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三)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四)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亦於105年4月30日 至105年6月28日止停止受理轉換申請。(2)訂於105年4月25日起至105年5月4日17時止受理股東提案暨獨立董事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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