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鴻威光電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8/272.發生緣由:依據101/08/27董事會決議辦理(1)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2)發行股數:6,2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62,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購股數:提撥10%共620,000股。 (7)公開銷售股數:無。 (8)原股東認購比例:餘90%共5,58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暫訂配認103.7174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停止過戶日後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 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現金增資案,於101年8月13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 第1010035381號函核准在案。 (1)認股基準日:101年09月02日。 (2)停止過戶期間:101年8月29日∼101年9月2日止。 (3)繳款期間:101年9月4日∼101年10月5日止。 (4)增資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5)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案之事項,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 應市場情況而需要修正時,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1/08/272.發生緣由:(1)公司名稱: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 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簽訂101年現金增資代收股款行庫及存儲專戶相關事宜。 (5)委託代收股款行庫: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北高雄分行 (6)委託存儲專戶行庫: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民族分行 (7)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訂約日:101/08/27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62,000,000元,於101年8月13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381號函核准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3.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4.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5.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6. F113010 機械批發業。7.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8. F401010 國際貿易業。9.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38,000,000元,分為53,800,000股,均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49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置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六)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一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五月三十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00,000,000 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62,000,000元,發行新股6,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計62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計5,58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暫訂配認103.7174股,逾期未認購者喪失其權利,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停止過戶日後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九)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代收股款之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北高雄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十一)股款繳款日期:自101年9月4日起至101年10月5日止。(十二)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屆時另行公告。三、茲訂定101年9月2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1年8月29日起至101年9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現場過戶者,務必請於101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以8/28掛號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麥建進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的二分之一自然解任1.事實發生日:101/07/192.發生緣由: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的二分之一自然解任(1)發生變動日期:101/07/1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麥建進,嘉威光電(股)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的二分之一自然解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5/30~104/05/29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變動1/5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1/06/07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駿 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華威世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文駿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後之選任6.新任生效日期:101/06/0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1/06/07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國宗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許振隆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王國華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億彰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係依據本公司綜合比價結果進行選定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本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1/06/07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05/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_華威世紀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文駿 董事_華威世紀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盧博彥 董事_麥建進 董事_許倩瑜 董事_黃季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範圍內或同類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05/30~104/05/2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5/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嘉威光電(股)公司代表人:黃文駿,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 許倩瑜,香港商日本亞細亞投資顧問(股)公司執行副總 謝仁評,台睿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麥建進,嘉威光電(股)公司總經理 威太壹有限公司 監察人: 啟鼎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秉宏,益鼎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業務副總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華威世紀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文駿,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 華威世紀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盧博彥,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合夥人 許倩瑜,香港商日本亞細亞投資顧問(股)公司執行副總 麥建進,嘉威光電(股)公司董事長 黃季仁,鴻威光電(股)公司總經理 監察人: 啟鼎創業投資(股)公司 中華國際投資(股)公司 4.異動原因:配合公司營運需要提前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 華威世紀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文駿,667,000股 華威世紀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盧博彥,667,000股 許倩瑜,0股 麥建進,2,924,705股 黃季仁,710,000股 監察人: 啟鼎創業投資(股)公司,2,260,891股 中華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764,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5/24~103/05/237.新任生效日期:101/5/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全面改選)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全面改選董監事,董事五席中變動三席,監察人二席中變動一席。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5/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0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5/30公告內容:依 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本公司第 2屆第 6 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四十分整。二、開會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49號。三、召開事由:(一)報告事項1. 一OO年度營業及決算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OO年度決算報告。3.其他報告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二)承認事項1. 一O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 一OO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部分條文案。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5.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五)其他討論事項解除新選任董事暨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七)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4月1日起至101年5月3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4:30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101年3月30日掛號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可享受股東之權利。2.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本公司自民國101年3月31日起至101 年4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並敘明聯絡人及連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49號電話:(07)975-68993.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611300)。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49號,電話:(07)975-6899,並副知證基會。5.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3/29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9 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30 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49號(本公司會議室)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OO年度營業及決算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OO年度決算報告。 3.其他報告。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O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一OO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討論事項 1. 解除新選任董事暨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4月1日起至101年5月3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4:30前 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101年3月30日掛號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可享受股東之權利。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本公司自民國101年3月31日起至101 年4月9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並敘明 聯絡人及連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49號 電話:(07)975-6899 (3)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 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611300)。持股滿一仟股以上 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 、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洽詢(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 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49號,電話:(07)975-6899, 並副知證基會。 (5)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事實發生日:100/12/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監察人邱基倫先生,因個人私務繁忙, 擬於民國100年12月26日起請辭監察人之職務。3.因應措施:召開股東會時補選。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0/2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黃文駿(100/8/3辭任)/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董事長董事/威太壹有限公司/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董事/威太壹有限公司/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併威太壹有限公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5/24~14/05/237.新任生效日期:100/10/2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其他應敘明事項:威太壹有限公司因合併而消滅,原任本公司董事職務依法由合併後存續之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變更董事名稱方式接續原職務,尚無需召開股東臨時會。
1.董事會決議日:100/08/23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駿 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麥建進 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總經理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兼任董事長黃文駿先生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100/08/2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20436 20021 去年同期 14544 12278 增減金額 5892 7743 增減百分比 40.51 63.06 本年累計 205412 193224 去年累計 116762 110988 增減金額 88650 82236 增減百分比 75.92 74.09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1.董事會決議日:NA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駿 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待補選5.異動原因:董事兼任董事長辭任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08/03收到董事兼任董事長辭任通知函,辭任日期為100/08/03,本公司近期將召開董事會予以選任董事長。
1.發生變動日期:100/05/2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黃文駿,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麥建進,嘉威光電(股)公司總經理謝仁評,台睿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啟鼎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秉宏,益鼎創業投資管理股問(股)公司協理許倩瑜,香港商日本亞細亞投資顧問(股)公司執行副總監察人:邱基倫,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協理威太壹有限公司代表人:柯愛惠,嘉威光電(股)公司執行副總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黃文駿,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許倩瑜,香港商日本亞細亞投資顧問(股)公司執行副總謝仁評,台睿科技(股)公司董事長麥建進,嘉威光電(股)公司總經理威太壹有限公司監察人:啟鼎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秉宏,益鼎創業投資管理股問(股)公司協理邱基倫,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協理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黃文駿,50,700,655股許倩瑜,47,452,655股謝仁評,47,128,655股麥建進,47,027,655股威太壹有限公司,46,883,655股監察人:啟鼎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秉宏,48,203,655股邱基倫,47,473,655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6/12/01~99/11/307.新任生效日期:100/5/2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全面改選)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全面改選董監事,董事五席中變動一席,監察人二席中變動一席。
公告序號:1主旨: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一百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以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元,計發行普通股新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於100年3月7日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期(發)字第100000756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100年4月29日加授高字第100003012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發行普通股股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已發行股票:額定資本額新台幣6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528,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52,800,000股。2.本次增資新股: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0元。3.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5.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61-1300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於100年5月27日開始發放。屆時敬請 貴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領取通知書」蓋妥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領取手續(郵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四、領取增資新股作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例假日不受理)。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4/22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1)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20,000仟元己收足股款完峻。(2)本公司訂定100年4月22日為增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4/13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百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0/04/07至100/04/13截止。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特此催告。(2)謹定自民國100年4月22日至100年5月22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貴股東所認購之股數發放股票。4.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1.事實發生日:100/03/252.發生緣由:(1)公司名稱:鴻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4)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簽訂一百年現金增資代收股款行庫及存儲專戶相關事宜。(5)委託代收股款行庫:第一商業銀行高雄分行(6)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第一商業銀行小港分行(7)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訂約日:100/03/25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