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旗下「牛喜壽喜燒.水坎鍋」新光三越南西店疑似食安疑慮,已於
114年10月23日停業,直至查明原因。
4.處理過程:該門店已於114年10月23日停業,直至查明原因。
5.處分情形:衛生局通知暫停營業,至審查通過為止。
6.是否遭裁處罰鍰:否
7.裁罰金額(元):否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本事件係單一門店個案,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尚未確定
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依約作業。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該門店已於114年10月23日停業,直至查明原因。
2.本公司已安排餐廳全面消毒,針對食材委請SGS檢驗。
3.本公司將遵循衛生局規定,盡速完成各項改善措施及未來預防措施。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對於本次事件,本公司致上最誠摯歉意。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公司名稱:碳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16,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
26元整,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416,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10月23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09/19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10/2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減資前實收資本額802,745,000元,流通在外股數80,274,500股,每股淨值7.82元。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30,744,770元,流通在外股數63,074,477股,每股淨值9.95元。
註:每股淨值係以113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計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股票換發日期、停止過戶等事宜業經114年
5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於114年9月23日公告。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減資變更登記業經114年10月21日府產業商字第11430160710號
核准在案,本公司收文日期為114年10月23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23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高煜/香港
4.舊任者簡歷:曾任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直接投資及私募股權部董事總經理
5.新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業務繁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6/28至116/06/27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異動後是否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請輸入是或否,填「否」者,
請附加說明具體因應措施):無
1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公司名稱:映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第6次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民國114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5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7元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提撥15%共計825,000股由員工
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85%共計
4,67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一整股認購,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每股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
件、資金運用計畫、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之增
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基於因應主管機關核定內容,法令變更及
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及修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公司名稱:三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業務發展需求,董事會決議設立美國子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有關設立子公司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0/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肖萱/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10/23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吳宜樺已到任,待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1,50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符合以下服務年資及績效條件,達成以下任一指標之既的條件,方能既得該指標對
應之獲配股數:
(1).指標A:對營運有重大貢獻相關如:私募或現金增資、申請藥證送件、授權相關、
國際鏈結合作、或其他重大營運相關等。
獲配對象:對公司上述營運發展指標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主管與核心員工。
既得時間點: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期間內未有違反公司勞
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自獲配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職,可既得獲配股數100%。
(2).指標B:依據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相關績效考核程序,個人績效達B(含)
以上之員工。
獲配對象: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下稱本辦法)有效期內新聘任之高
階核心人才或年度績效考核優異之員工。
既得時間點:
a.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或第一年依據績效考核
管理辦法之規定,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既得期間內未有違反公
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之員工,可既得其獲配
股之30%。
b.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二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或連續二年依據績效考
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連續二年度未有違反公
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之員工,可累積既得其
獲配股之60%。
c.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三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或連續三年依據績效考
核管理辦法之規定,經核定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連續三年度未有違反公
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與公司間其他合約約定等情事之員工,可累積既得其
獲配股之10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就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因前開各項所列事由所致之未達既得
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其所衍生
之配股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
(2).員工自願離職、退休、資遣、留職停薪、死亡、調職等之處理按本辦法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及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
為限。
(2).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營運狀況或其他管理上所需參考等因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
,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
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非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先
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3).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與優秀員工、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
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114年10月22日(董事會開會前一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
點選系統內之普通股成交價格與成交股數之總和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新台幣44.58元估算
,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最大金額為新台幣66,870仟元;依既得條件於
115年~117年每年可能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20,061仟元、20,061仟元及26,748
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依本公司於114年10月22日(董事會開會前一日)之在外流通股份66,634,344股計算,
115年~117年每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3元、0.3元及0.4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股利),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前,應先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
的簽署。
(2).除前項保管約定限制外,員工依本發行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
股利),針對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除因本辦法發生繼承情事外,員工均不得
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3).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
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4).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
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增修前述相
關條件內容,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本次私募之應募
人擬為策略性投資人。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
發行總股數上限為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擬提請
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並得暫緩、取消發行。
5.得私募額度:
在10,000,000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私募總
金額將依實際私募每股價格計算。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或興櫃股票電腦
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
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2).如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其發行價格擬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六成且不低
於最近期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為訂價依據,此訂價之依據與成數,本公司
業已委請獨立專家就私募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3).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且不低於股票面額
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4).本次發行之私募普通股,其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法令,參
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且
對應募人資格亦嚴格規範等因素,故其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募普
通股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採
用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1).依據證交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之情事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授權
董事會依證交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2).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
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條件、發行價格、發
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計畫項目及進度、預計資金用途、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暨未來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有所
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
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
通股所需之未盡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26,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260,000元
6.發行價格: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12元。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台幣2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268,500股。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普通股 57,5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1)10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10月23日。
(2)112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4年10月27日。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666,343,440元,計66,634,344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12/12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168號 (維多麗亞酒店)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3):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4):增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6.召集事由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5):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請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1/13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2/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電子投票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9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10/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澔平/本公司會計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有政/本公司財務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4/10/23
8.其他應敘明事項:114年10月23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公司名稱: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一、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通過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三、通過本公司110年盈餘分配案。
四、通過本公司111年盈餘分配案。
五、通過訂定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日期、地點、召集事由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12/12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75之15號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及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及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及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及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1/13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2/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多功能錨船
2.事實發生日:114/10/23~114/10/2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一艘
每單位價格:EUR 16,350,000
交易總金額:EUR 16,350,000
註: 以匯率35.64估算。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Neptune Equipment B.V.
非本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分期付款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議價
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決議並授權董事長簽訂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次投資之主要目的在於優化船隊結構,進一步擴展營運能量,
強化本公司於台灣及國際市場之佔有率,並提升整體影響力與國際競爭力。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3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此資產屬營業用資產,依規定不需出具估價報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公司名稱: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10/28~114/11/03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72元
(3)公開承銷數量:1,800,000股 (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440,000股
(5)過額配售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24%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31,68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公司名稱:HanchorBio Inc.(中譯:英屬開曼群島商漢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自114年09月22日
至114年10月22日下午3點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現金增資業已於114年09月25日全數收足股款,並於114年10月15日
以無實體股票興櫃開始買賣。
(2)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認股人即喪失其權利,
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股票發放日為114年11月07日。
(3)若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3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第39頁盈餘指撥及分配案之
金額誤植,故予以更正揭露內容。
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後,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內容
請參見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4/10/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生集/特助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10/24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代理發言人之任用,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