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96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49~6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股,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外國人投資
比例佔45%以上者,得不適用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應保留一定比例股份,由公司員工
承購之規定。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暫訂每仟股認購
347.6447071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
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訂定認股
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限、認股率及辦理其他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
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
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
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0/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新展東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91%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7,54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2,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2,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業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952
5.計息方式:
依據國稅局規定按114年1月1日台灣銀行的基準利率3.224%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本,亦可提前償還。
(2)日期:
114年10月28日~115年10月27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72,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3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自有資金。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4年 第3季
3. 股利所屬期間:114/07/01 至 114/09/30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7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4/12/1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7樓 福邦證券(股)公司7樓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2):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6.召集事由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擬提請全體股東放棄原股東優先認購現金增資認股權利,以配合初次上市(櫃)
新股承銷相關法規案
(3):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4):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5):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辧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6):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7):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8):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9):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7.召集事由三: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四:其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1/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2/1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1、 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份之股東
就本次股東臨時會以書面方式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2、 受理期間:自114年10月31日至114年11月10日,
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七時止(以114年11月10日十七時以前寄(送)達為準),
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受理期間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備董事會決議及回覆提名股東處理結果。
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加註「股東臨時會提名函」字樣。
3、 受理股東提名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5樓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電話:(02)8791-6668。
4、其他公告事項請參照本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1號4樓
2.事實發生日:114/10/27~114/10/2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建物租賃面積579.5坪;
租金金額:每月新台幣1,586,741元(未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6,633,693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和樂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上整體規劃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損益新台幣0元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291號3樓
2.事實發生日:114/10/27~114/10/2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建物租賃面積14.6坪;
租金金額:每月新台幣33,554元(未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1,668,796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好好生活家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上整體規劃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三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股款催告繳款期限自
114年9月25日至114年10月27日下午3時30分止。
3.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即喪失其權利。
(2)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14年9月30日收足股款。
(3)因本公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股份,若股東及員工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
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規定,將所認購之股數配發至該股東及員工之登錄專戶中,
發放日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10/27
2.公司名稱:丹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6.因應措施:法人指出,丹立近期取得國際記憶體顆粒大廠Direct Account資格
,顯示技術實力獲得一線客戶認證,且其更已成功切入輝達RTX 5090系列GPU記憶體
模組供應鏈,名列輝達概念股。……上述報導中,係媒體與法人之推測,非本公司
提供。本公司對供應鏈和客戶訊息絕對保密,謹此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
,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確保自身權益,特此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14/10/26
3.報導內容:法人看好本季營收有望優於第3季,今年全年跳躍式成長可期,
明年營運續強。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澄清媒體報導
6.因應措施:本公司未對外發佈相關財務預測資訊,本公司相關資訊,請以
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10月17日至115年01月16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2.公司名稱: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授經登字第1140765112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9月23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今網智慧
(7)變更後公司簡稱:智生活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碼未變動,仍為「7836」,本公司簡稱變更為「智生活」。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後為「SmaDay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事實發生日依民國114年10月17日本公司取得台中市政府核准函為基準。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4/10/24
2.公司名稱: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台寶生醫「調節型T細胞」新藥TRK-001,於美國西北大學紀念醫院完成第二期
臨床試驗首位病患收案(First Patient In),達成重要研發里程碑。TRK-001第
二期臨床試驗係經美國FDA與台灣TFDA核准,且取得美國FDA孤兒藥之資格,於
台、美兩地由台寶生醫及其100%持股美國孫公司Singulera Therapeutics Inc.
委託執行之多國、多中心試驗,目標為驗證「調節型T細胞」可取代現行須長
期使用且副作用較高的「免疫抑制劑」,為活體腎臟移植患者提供更安全有效
的治療選項。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 TRK-001
(2)用途:預防活體腎臟移植受贈者排斥反應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二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第二期臨床試驗經美國FDA與台灣TFDA核准執行中。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予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預計2026年底完成收案,實際時程將依臨床執行進度而定。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6)市場現況:
調節型T細胞未來有機會取代免疫抑制劑。根據國際機構Knowledge Sourcing
Intelligence的報告指出,2025年全球免疫抑制劑市場規模為427.21億美元,
由於慢性病、自體免疫疾@ 病與器官移植等病患對相關技術與藥物需求的增加
,將帶動全球免疫抑制劑市場規模至2030年為767.19億美元,期間複合年成長
率達12.42%。
(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25
2.法人名稱: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吳友梅
6.新任者簡歷: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6/28至116/06/27
9.新任生效日期:114/10/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10月17日至115年01月16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2.公司名稱: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授經登字第1140765112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9月23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今網智慧
(7)變更後公司簡稱:智生活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碼未變動,仍為「7836」,本公司簡稱變更為「智生活」。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後為「SmaDay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事實發生日依民國114年10月17日本公司取得台中市政府核准函為基準。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10/2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副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
董事長:Color Mix International Limited代表人:呂柏宏
副董事長:宇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焦軒華
4.舊任者簡歷:
董事長:呂柏宏/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副董事長:宇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焦軒華/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
董事長:宇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焦軒華
6.新任者簡歷:
董事長: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因董事長個人因素及公司長期發展
9.新任生效日期:114/10/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長呂柏宏先生,為個人因素及公司長期發展,請辭董事長乙職,
但仍擔任董事職務,同時由董事會推舉宇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焦軒華
擔任本公司董事長,並暫不補選副董事長。
呂柏宏董事長辭職生效日為114年10月30日; Color Mix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代表人:呂柏宏先生仍為本公司董事,其任期自113年10月9日至116年10月8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10/2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呂柏宏
4.舊任者簡歷: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
因個人因素,以及考量公司長期發展的需要,辭任該職務。
擬由新任董事長10/30就任後另行選任新任總經理,並提請董事會完成任命。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10/24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與財務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王業投資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492,635股,占得認購股數77.87%。
(2)董事:陳建元,放棄認購股數164,329股,占得認購股數100.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10月17日至115年01月16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2.公司名稱: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10月17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授經登字第1140765112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9月23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今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智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今網智慧
(7)變更後公司簡稱:智生活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碼未變動,仍為「7836」,本公司簡稱變更為「智生活」。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後為「SmaDay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事實發生日依民國114年10月17日本公司取得台中市政府核准函為基準。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