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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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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七路15號

2.事實發生日:114/4/17~114/4/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地下1樓至地上3樓 3,057.96平方公尺,折合925.03坪。

每單位價格:

自115/3/1至118/2/28止,月租金600,000元,每坪新台幣648.63元/月(未稅)

自118/3/1至121/2/28止,月租金630,000元,每坪新台幣681.06元/月(未稅)

自121/3/1至124/2/28止,月租金661,500元,每坪新台幣715.11元/月(未稅)

自124/3/1至127/2/28止,月租金694,575元,每坪新台幣750.87元/月(未稅)

自127/3/1至130/2/28止,月租金729,304元,每坪新台幣788.41元/月(未稅)

不動產使用權資產價值:新台幣101,426,26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 按月於每月1日前支付。

(2)付款期間:依合約租賃期間,自民國115年3月1日起至民國130年2月28日止計15年。

(3)付款金額:

自民國115年03月01日起至民國118年02月28日止,月租金600,000元

自民國118年03月01日起至民國121年02月28日止,月租金630,000元

自民國121年03月01日起至民國124年02月28日止,月租金661,500元

自民國124年03月01日起至民國127年02月28日止,月租金694,575元

自民國127年03月01日起至民國130年02月28日止,月租金729,304元

(4)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據市場行情進行比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請估價機構出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康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總金額:107,220,113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哲豪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4月1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4/04/17

2.公司名稱:立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新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700,000股,每股

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37,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14年3月1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08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5%計555,000股

供員工認購,其餘計3,145,000股為配合辦理上櫃需要,原股東全部放棄認購,全數

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7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計新臺幣37,00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

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

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訂為每股新臺幣76.8元為最低承銷價(競價

拍賣底標),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

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

為上限,故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臺幣96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4/04/22~114/04/24

(2)公開申購期間:114/04/25~114/04/29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04/29~114/05/02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4/05/02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4/04/30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4/05/05~114/05/06

(7)增資基準日:114/05/06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補充113/3/5公告)本公司以租地委建方式於台北港南碼頭新建五期廠房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4/4/17~114/4/1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

1.土建工程: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

2.鋼構工程: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等

3.機電工程:永宸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

4.彩鋼工程:慶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

5.設計費用:太阿設計有限公司等

6.基樁工程: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

7.雜項工程: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

8.天車工程:岦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與公司之關係:除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關係人,其他廠商為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總金額:

1. 土建工程:NT$224,296,510.

2. 鋼構工程:NT$706,909,239.

3. 機電工程:NT$185,000,000.

4. 彩鋼工程:NT$100,000,000.

5. 設計費用:NT$14,000,000.

6. 基樁工程:NT$73,355,950.

7. 雜項工程:NT$73,982,206.

8. 天車工程:NT$435,968,170

本工程預算約為新台幣2,991,738仟元,

截至114/4/17累計工程總金額為NT$1,813,512,075.

契約起迄日期:自簽約日至完工驗收日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供營運使用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年12月6日、113年3月5日、114年4月17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年12月6日、113年3月5日、114年4月17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4/1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29,38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07,67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5,71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9,08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9,44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9,44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0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18,13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86,29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31,84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173號10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報告。

(2)113年度營業報告。(新增)

(3)113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新增)

(4)113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新增)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新增)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新增)

(3)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新增)

(4)擬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前之現金增資承銷,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

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4/17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黃道明

4.舊任者簡歷:欣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薛國斌

6.新任者簡歷:欣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退休

8.異動原因:退休

9.新任生效日期:114/04/1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補充114/04/09重大訊息,新任總經理經本公司114年04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

114/04/18生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5,213,57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買回股份目的:為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臺幣25,135,000元整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18~114/06/1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預定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臺幣20.93元至50.27元間

,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17

2.公司名稱:龍翩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04/17董事會重要決議如下:

(1)通過本公司買回庫藏股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17樓之10

(CLCC巨寰宇全球人文會展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2)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新增)

(3)113年度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4/1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2,94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3,45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71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62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7,39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7,39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51,42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3,62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17,79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17

2.公司名稱: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自民國114年7月18日起改委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4年7月18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營業地址及連絡電話詳列如下: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連絡電話:(02)3393-089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辦理,

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250萬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

一次辦理,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250萬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票面金額10元。

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實際訂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範圍內,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與市場狀況決定之。

(3)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等因素後,透過

私募有價證券方式籌資,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故擬透過私募

方式向特定人籌資款項。本次私募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時,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

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鑒於私募資金用途係因應公司

營運發展所需,並對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外,本公司將

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掛

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或遇法令

變更、主管機關指示需修正時,於不違反上述原則及範圍內,擬提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狀況調整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4/17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7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2800000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903,214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與美國TRACTTHERAPEUTICS,INC.簽訂意向書(LOI)

1.事實發生日:114/04/1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TRACT THERAPEUTICS, INC. (以下簡稱TRACT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4/17~114/05/15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美國TRACT公司簽署意向書,評估透過本公司海外子公司暫定

以現金350萬美元之意向價格取得TRACT公司100%股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意向書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前透過美國子公司Phibio Therapeutics Inc.與美國新藥公司TRACT公司

合作開發調節型T細胞(Treg)之自體細胞新藥TRK-001,並取得美國FDA及TFDA

臨床二期試驗許可,倘後續取得TRACT公司100%股權,若因非意向書所載之

臨床試驗終止因素而試驗有所終止,則需額外支付TRACT公司股東額外款項。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意向書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意向書僅敘述雙方之意願與共識,後續雙方將進行協商,故目前對公司財務

、業務並未產生影響。

10.具體目的:

本公司持續投入自體免疫疾病和免疫調節疾病細胞醫療新藥之開發,為進一步

取得調節型T細胞產品TregCel完整的技術專利權利,加速本公司美國市場佈局

,進而評估及洽商TRACT公司取得其100%股權。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為切入調節型T細胞領域,112年11月與TRACT公司簽署策略合作協議,

共同開發TregCel產品用於預防實體器官移植排斥,除了接受TRACT公司委託

進行製程優化與檢驗開發,將產品生產導入本公司FAST CGT平台外,同時也

透過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的美國子公司PhiBio Therapeutics和TRACT公司進

行臨床試驗合作,於113年獲美國FDA許可進行多國多中心二期臨床試驗,將

在台、美兩地同步進行收案。

(2)本意向書僅為雙方之合作意願,具體交易內容待本公司完成盡職調查等相關

程序後,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董事會討論通過再另行簽署正

式合約,本公司將依規定辦理相關重大訊息公告,請投資人審慎判斷謹慎投

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4/2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4/2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一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3)為使入場更為順暢,欲參加者請先填寫報名表:reurl.cc/K8rONq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tricorntech.com/investor/Shareholders/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17

2.公司名稱:永鴻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4,200,000元,發行普通股

6,4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2月

25日臺證上一字第113002375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於114年1月16日臺證上一字第

11400009432號函准予延長募集期限至114年5月10日。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4.15元,依投

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

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33.83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6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

以每股新台幣28.01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4/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聯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27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47,88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5,88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62,03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8,80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清償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27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65,88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6.0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1.8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財務報表為113年度第4季合併報表

2.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3年度第4季個體報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證券名稱:

(2357)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交易日期:114/3/7~114/4/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82仟股

每股平均價格:新台幣552.97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0,641仟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52仟股

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26,333仟元

累積持股比例:0.007%

權利受限情形:無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20.08%

占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20.92%

最近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新台幣918,423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財務投資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擬將有價證券簽證業務轉讓予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移轉之交割基準日暫定為114年6月7日。

1.事實發生日:114/04/1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受讓方」)

簽署營業移轉契約,約定由本公司將有價證券簽證業務

(下稱「本業務」)轉讓予受讓方,由受讓方概括承受

本業務之營業、資產及負債。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有價證券簽證業務(下稱「本業務」)

轉讓予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受讓方」),

約定由受讓方概括承受本業務之營業、資產及負債。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擬於114年6月7日(下稱「交割基準日」),

依營業移轉契約之約定將本業務之營業、資產

及負債移轉予受讓方,約定由受讓方概括承受本業務。

交割基準日如有變更,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2)自交割基準日起,本公司將不再從事本業務,

原由本公司提供之本業務相關服務將由受讓方繼續提供。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