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擬將有價證券簽證業務轉讓予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移轉之交割基準日暫定為114年6月7日。
1.事實發生日:114/04/1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受讓方」)
簽署營業移轉契約,約定由本公司將有價證券簽證業務
(下稱「本業務」)轉讓予受讓方,由受讓方概括承受
本業務之營業、資產及負債。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擬於114年6月7日(下稱「交割基準日」),
依營業移轉契約之約定將本業務之營業、資產
及負債移轉予受讓方,約定由受讓方概括承受本業務。
交割基準日如有變更,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2)自交割基準日起,本公司將不再從事本業務,
原由本公司提供之本業務相關服務將由受讓方繼續提供。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更正3/27重大訊息主旨及報告事項第二案案由誤植更正)
1.事實發生日:114/03/2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7
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上午十時整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之1號(G棟)6樓之2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4月20日起至114年06月18日止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11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3年度決算表冊、營業報告書及虧損撥補表報告。(更正)
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113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 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三、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法自民國114年04月20日起至114年06月18日止
,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權說明:
(一) 受理期間:自民國114年04月10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9日17時止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結果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常會提案』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 受理處所:台灣安麗莎醫療器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之1號6樓之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4/04/1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之晨;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麒;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揭朝華;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暨技術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曉幸;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暨企業用戶
事業群商務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明杰;永佳樂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監察人: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昌哲;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乃萍;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處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之晨;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家麒;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揭朝華;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暨技術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曉幸;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暨企業用戶
事業群商務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明杰;永佳樂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監察人: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昌哲;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乃萍;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處長
4.異動原因:董監事任期屆滿,唯一法人股東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及監察人: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33,94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4/13~114/04/12
7.新任生效日期:114/04/1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於同日推舉林之晨董事續任本公司董事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114/04/1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之晨,本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之晨,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監事任期屆滿,唯一法人股東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
6.新任生效日期:114/04/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4/16
2.公司名稱:高明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
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4年04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以上決議數與113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14/04/16
2.發生緣由: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4/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姚欣男/稽核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
「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04/16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由職務代理人暫代,
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任用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4/16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399號
鵬程區民活動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三)、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一一二及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
(9).召集事由五、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書面之提案期間為114年4月18日至
114年月29日止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4年4月29日下午5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368號4樓之1)
(13.)本次股東會不發放紀念品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補充本公司112年度個別財務報告附註說明第33-34頁,未有影響本公司損益金額之情事
1.事實發生日:114/04/16
2.公司名稱: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充本公司112年度個別財務報告附註說明第33-34頁。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補充揭露關係人交易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度個別財務報告附註(第33頁)
七、關係人交易
無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度個別財務報告附註(第33,34頁)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頎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互為配偶
(二)公司之重大關係人交易彙總如下: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董事會通過並取具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本公司為配合業務成長需要,設置研發實驗室及小型量產據點,於民國一一二
年八月向頎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不動產48,148千元,截至民國一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述款項已付訖。
9.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後,補正資料重新上傳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4/16
2.公司名稱:昕奇雲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0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4年第1季合併報表自結數如下:
單季合併營業收入:NTD432,922仟元
單季合併營業利益:NTD36,645仟元
單季合併稅前淨利:NTD38,040仟元
單季屬母公司淨利:NTD29,461仟元
單季每股稅後盈餘:NTD1.25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上述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
,實際獲利數字依本公司公告之每季經會計師簽證(核閱)之財務報告為準。
1.事實發生日:114/04/16
2.發生緣由:召開114年股東常會時間及議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年04月16日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年06月24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5樓
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選舉事項:
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四)討論事項: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五)臨時動議
(六)、為配合辦理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4年
4月26日起至114年6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4年4月19日起至114年4月28日止。
受理場所: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5樓
1.董事會決議日:114/04/16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堯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清松
5.異動原因:董事會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4/04/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4/04/16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清松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余凌沖
5.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聘任新任總經理
6.新任生效日期:114/04/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列計本公司113年度認列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23億3948萬元
1.事實發生日:114/04/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
規定,認列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3.因應措施:列計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23億3948萬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新增議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相關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承德路一段3號5樓(君品酒店亮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案。
(3)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修訂案。
(4)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新增議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4/1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邱瀅憓
6.新任者簡歷: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副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原薪資報酬委員辭任,董事會依規定補行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28~115/06/11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4/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委員於董事會通過後即行就任,任期自114年4月16日至
115年6月11日止同本屆董事會任期。
1.事實發生日:114/04/16
2.公司名稱:高明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2)通過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3)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4)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5)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7,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49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0∼7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不超過
1,050,000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85%,計不超過5,9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
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
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限、認股率及辦理其他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
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
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
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
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4/4/1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本公司為營運所需,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本公司
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4年7月1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生物檢測試劑之研發、銷售。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合併完成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無重大影響。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董事姓名:林明政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林明政董事長以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身分
擔任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因本合併案通過後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將解散,
使林明政董事長喪失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身分,
就本案涉及利害關係,故迴避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合併基準日得由雙方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全權處理與合併有關之必要事宜,並得視實際需要進行協商修正
或調整合併條件。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代子公司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決定通過與母公司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4/4/1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為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為營運所需,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
與本公司進行簡易合併,對本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使集團組織精簡、資金運用及人事維護成本更有效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14年7月1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本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自合併基準日起均由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視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所營業務:保健食品、生物檢測試劑之研發、銷售。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將因本次合併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將因本次合併而解散。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董事姓名:林明政
(2)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林明政董事長為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身分
擔任本公司之董事長。
(3)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得行使表決權,故參與討論與表決。
(4)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本公司資源、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經
營效率,故贊成本合併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合併基準日得由雙方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全權處理與合併有關之必要事宜,並得視實際需要進行協商修正
或調整合併條件。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更新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新增議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15樓(牛牛牛)亞會議中心EE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領取之酬金報告。
(四)、本公司「11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修正
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二)、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三)、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