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9/26
2.發生緣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大業街十八號以及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107號14樓之3。
(2).事實發生日:114/09/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共2,688.8坪(含公共設施)
(2)租賃期間:2年(自民國114年10月1日至116年9月30日止)
(3)每月每坪約新台幣140元,每月租金計新台幣376,667元(未稅),
2年合計新台幣9,040,008元。
(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8,881,77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交易相對人:所羅門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非關係人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於民國79年7月至93年4月間購地自建及購買房屋,
合計金額為新台幣2.43億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按月匯款
(2)租賃期間:2年(自民國114年10月1日至116年9月30日止)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授權董事長決行(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10條辦理)
(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廠辦或倉庫使用。
(1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1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預計民國114年11月18日召開董事會
(1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預計民國114年11月18日召開董事會
(1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1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1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公告本中心自114年9月26日起終止與大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 7689)簽訂之接受輔導及登錄創櫃板契約,並終止該公司登錄創櫃板。
公 告 事 項:
大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中心申請登錄興櫃且併送申報辦理公開發行,並於114年9月24日申報生效,核有前開管理辦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之情事,爰依規定公告如主旨。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1)本公司擬出租竹北AI智慧園區部分廠房及部分停車位予普優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竹北市智慧一路99號部分廠房及部分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4/9/25~114/9/2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2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廠辦區域3341.08坪 /地下1至3層停車位
租金總金額:114/10/01~124/9/30,總計月租金(含停車位)為NT$3,712,765(含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資源整合與集團策略一致性及
熟悉標的、降低營運風險。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合約。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坤龍不動產估價師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5)北市估字第000228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理對外出租及相關大樓物業管理事宜(普優將保留部份面積自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4年09月25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25
2.發行股數:4,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5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85%計3,400,000股
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97.3702528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之股份,以及逾期併湊或併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10/21
13.最後過戶日:114/10/1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1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0/21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4/10/23~114/11/24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4/11/25~114/12/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9/25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竹科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9月16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815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暫訂發行股數、暫訂發行價格、發行
條件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計劃進度、可能
產生效益、本案展延及撤銷等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
主客觀環境需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竹北市智慧一路97號建物之全部樓層及地下1至3層停車位車位
(平面式汽車停車位210 個、機車停車位85個)。
2.事實發生日:114/9/25~114/9/2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2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廠辦區域6603.56坪 /地下1至3層停車位
第一樓至第二樓:114/12/01~124/9/30,每月租金
為NT$959,920(含稅)。第三樓至第四樓和停車位:
114/10/01~124/9/30,每月租金(含停車位)
為NT$1,921,960(含稅)。第五樓至第九樓:116/9/1~124/09/30
每月租金為NT$3,477,928(含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智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11年6月17日普生(股)公司股東會董事全面改選前為本集團關係人。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合約。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坤龍不動產估價師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5)北市估字第000228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理對外出租及相關大樓物業管理事宜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1.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4/09/16
3.退票之往來銀行:板信銀行丹鳳分行
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114/09/25
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延期清償
退票張數及金額:1張 金額共計$2,145,040
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無
7.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因營運資金調度不如預期,導致短期資金周轉問題。
因應對策:已調整調度方向,預計近日內可補足資金缺口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25
2.法人名稱: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鍾嘉村
4.舊任者簡歷:高雄汽車客運(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鍾育霖
6.新任者簡歷:高雄汽車客運(股)公司董事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5/23-116/05/22
9.新任生效日期:114/09/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09/25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
(1)董事長
(2)副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
(1)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嘉村
(2)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炳利
4.舊任者簡歷:
(1)高雄汽車客運(股)公司 董事長
(2)本公司副董事長、財團法人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
(1)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炳利
(2)李宗熹
6.新任者簡歷:
(1)本公司副董事長、財團法人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 董事長
(2)高雄汽車客運(股)公司 副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9.新任生效日期:114/09/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分割減資基準日、分割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25
2.減資基準日:114/12/0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14年9月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分割減資案,減資新台幣
1,354,743,6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35,474,36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4年9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822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擬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14年12月3日。
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
查準則」第27條之規定,訂定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相關計劃如
下:
(一)本次辦理換發股票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三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
323,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238,000,000
元。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135,474,360股,減少
資本新台幣1,354,743,600元,減資比率約為41.8389%。
4.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188,325,64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883,256,400元。
5.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
份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418.3890股(即每仟股換發581.6110股
)。減資後換發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股票停止過
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
(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
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6.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
份相同。
(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15年3月2日。
2.減資股票於交易市場停止買賣期間:
115年3月3日至115年3月9日。
3.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3月4日。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3月5日至115年3月9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5年3月9日。
6.新股興櫃買賣日期:115年3月10日(即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
,同日起開始全面換發新股,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
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減資換發股票通知書予各股東。
2.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
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
保帳戶,俾利匯撥作業。
3.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須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
票。
4.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本部」
地址:(100013)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
(四)換發股票基準日:115年3月9日。
(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年3月5日。
(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年3月9日。
(七)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5年3月10日。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
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及其他等因素須予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03/09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0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3/09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5/03/10
9.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
業時程之更迭及其他等因素須予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114年10月1-15日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暨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於110年9月22日證櫃審字第11000648471號函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項目 114年10月1-15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1,687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33,465
股東往來: 0
借款金額: 0
到期之應付票據金額: (10,952)
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 (17,500)
應償還借款金額: (4,798)
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1,902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於108年8月20日證櫃審字第1080100972號函及108年11月25日
證櫃審字第1080065721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年8月份
4.自結流動比率:88.72%
5.自結速動比率:56.90%
6.自結負債比率:92.44%
7.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
(1)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14年9月 114年10月 114年11月
期初現金餘額: 36,937 13,926 15,691
現金流入合計: 39,049 69,909 50,100
現金流出合計: 62,060 68,144 55,457
期末現金餘額: 13,926 15,691 10,334
(2)金融機構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可使用融資額度:15,295仟元
未償還借款餘額:377,899仟元(備償3,000仟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9/3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9/3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15樓C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富邦證券法人處舉辦之台股法人說明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lept.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依規定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代子公司晁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子公司嘉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嘉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9/25~114/9/2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2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上限24,700仟股
(2)每單位價格: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交易總價格:上限新台幣247,0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嘉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開陽能源(股)公司持股57.11%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營運及資金管理考量,支應子公司資金需求
(2)前次移轉之相關揭露資訊: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現金投資,預計114年10月底完成,無限制條款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本公司持有股數32,353,326股,
本次董事會通過後子公司晁暘科技持有股數上限24,700,000股
(2)金額:不超過570,533,260元
(3)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不低於35%,子公司晁暘科技持股不高於30.36%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5.75%
(2)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4.86%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76,705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支應子公司資金需求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9月25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嘉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5,34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支應其營運週轉所需資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6,52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9,878
5.計息方式:
每月付息一次,年利率3.203%
6.還款之:
(1)條件:
自114年9月25日起算一年,按月計息,視營運狀況償還。
(2)日期:
自114年9月25日起算一年,按月計息,視營運狀況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4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嘉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3年12月31日
公告本公司114年08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3.18%,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
第104010081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4/08
4.自結流動比率:86.87%
5.自結速動比率:64.84%
6.自結負債比率:68.87%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
負債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2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提名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1)李建明
(2)蘇朝琴
(3)吳森田
6.新任者簡歷:
(1)李建明/立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蘇朝琴/立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吳森田/立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4/09/2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公司名稱:HanchorBio Inc.(中譯:英屬開曼群島商漢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發行股數10,000,000股,
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68元,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680,000,000元,
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4年09月25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授信額度不超過新臺幣肆拾陸億元之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支應本公司兩艘新建造船舶之總專案成本。
10.具體目的:支應本公司兩艘新建造船舶之總專案成本。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授信期間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之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