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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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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10/04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本公司董事補選案

三、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0/04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3年10月3日截止,惟仍有部

份原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0月4日起至113年

11月4日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彰化商業銀行東興分行及全國各分行

,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除

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1.事實發生日:113/10/04

2.發生緣由:因山陀兒颱風來襲,影響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

3.因應措施:本公司本年度現金股利原定於113年10月4日發放,惟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

,受山陀兒颱風影響停止上班,致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日程需順延至下一營業日,則現

金股利發放日將順延至下一營業日113年10月7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10/3

3.契約金額:

美金78,488元、40,25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約美金17,663元、8,35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損失發生原因: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5/21、113/7/26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長兼財務主管暨發言人、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0/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財務長-不適用

(2)會計主管-蕭柏勤/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財務長-胡文修/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暨發言人

(2)會計主管-林翰慧/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資深專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1)財務長新任 (2)會計主管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1)新任(2)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10/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職務調整已於113/10/03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蔡亞芩經理/公司治理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馥麗會計師事務所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當事人利益迴避後,經全體出席菙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共計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臺幣51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擬提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據上櫃前公開承銷之相關規定,並依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證

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4,25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股數15%

計75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4,250,000股依證交法第28條

之一及本公司民國112年08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

優先認股之權利,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

司法267條關於原股東僅先分認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

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

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

如因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以

修正變更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

準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4,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2,404,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1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須依公開承銷時

之新股承銷價而定,惟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機構申報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

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擬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

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704,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擬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並依據「現金增資員

工認股辦法」第三條規定,以每仟股普通股為計算單位,計300,000股普通股由員工認

購外,其餘1,704,000股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

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

原股東儘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募集金

額、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

或未來如主管機關之核定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

之處,業於@11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本次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

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原訂113年10月4日發放現金股利,如因颱風停班影響,現金股利發放日將依停班天數順延。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0/03

2.原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4

3.變更後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7

4.變更原因:本公司現金股利原訂於113年10月4日發放,如因受颱風停班影響,

致金融機構作業日程需順延,現金股利發放日將依停班天數順延發放。

5.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受颱風影響,致113年10月3日、113年10月4日連續兩日停班,

則現金股利將延至113年10月8日發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03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11/22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建國一路296號6樓

(吉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

(3)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

(4)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案。

(5)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6)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7)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8)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2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1/2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限公告固定格式,本公司股東會議議程如下:

一、報告事項

二、選舉事項

三、討論事項

四、臨時動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113/10/02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啟祥/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任總經理聘任案前,由董事長楊榮光代

理總經理職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0/02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3年08月09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內容

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需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13年10月11日,除延長特定人之

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10/2

3.契約金額:

美金78,488元、80,363元、80,438元、81,375元、80,250元40,25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約美金20,494元、18,619元、18,544元、17,606元、18,731元、11,34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5/21、113/5/22、113/5/23、113/7/26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10/02

2.公司名稱: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民國112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發行民國11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民國112年7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7308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113年10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參照本公司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採分次發行,第二次發行706,000股,增資基準日訂為

113年11月1日,如因執行所需而有調整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有之必要者,

一併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創新板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02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普通股1,917,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9,17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108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

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依市場情況及承銷方式洽主辦證券承銷商協調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92,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72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之10%,計192,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其餘股數1,725,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及本公司113年

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辦理創新板

上市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

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目前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資

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

股款繳納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等所有相關文件,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

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而有修正必

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現金增資相關事項及辦理上市前之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3/10/02

2.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以現金收購皇后美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日瀅國際有限公司主要營業、

相關專利商標權及營運資產(存貨)案。

三、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徐采湄/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皇后美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

日瀅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

亞洲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10/1

3.契約金額:

美金78488、80363、80438、81375、80250、

85031、83925、84919、83363、84206、4025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約美金23550、21675、21600、20663、

21788、17006、18113、17119、18675、17831、1188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5/21、5/22、5/23、5/28、

5/30、5/31、6/3、7/26皆為113年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10/1

3.契約金額:

全部契約金額:約美金1,223,113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全部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全部契約未實現損失約美金257,543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5/21、5/22、5/23、5/28、5/30、

5/31、6/3、6/4、7/9、7/26皆為113年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

未實現損失金額含今日個別損失金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10/01

2.原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2

3.變更後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3

4.變更原因:

本公司原訂於113年10月2日發放現金股利,倘因山陀兒颱風影響,

停止上班地區金融機構之匯款作業可能須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5.其他應敘明事項:

如未受颱風停班影響,將依原訂日期113年10月2日發放現金股利;

若受颱風影響,致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時間延長,本公司股利發放時間可能因而順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