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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票資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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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公告
日期
公司名稱
新聞標題

1.董事會決議日:113/08/14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姿宇/臺灣金控副總經理代理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施瑪莉/前臺灣銀行總經理。

5.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3年8月14日公告總經理職務異動,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後充任;茲該會來函同意,特此公告。

6.新任生效日期:113/08/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8月23日金管銀控字第1130144463號

函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3/08/23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23

(2)法人名稱:華冠通訊(股)公司

(3)舊任者姓名:周照程

(4)舊任者簡歷:華冠通訊(股)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李森田

(6)新任者簡歷:華冠通訊(股)公司董事長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113/05/15~116/05/14

(9)新任生效日期:113/08/23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3/08/23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2/07/01~113/06/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市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3/08/23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1.事實發生日:113/08/23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財會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財會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郁蒨/副總/紅陽科技財務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慧瑩(暫代)

(5)異動原因:辭職

(6)生效日期:113/08/24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人選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2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9,844,160元,每股配發0.1元

(2)股票股利新台幣39,376,640元,每股配發0.4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9/06

5.最後過戶日:113/09/0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1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14

8.除權(息)基準日:113/09/14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10/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08.19申報生效在案,增資新股於

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交付。

(2)若因客觀因素變更現金股利發放日時,本公司另行公告之。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1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 NT$91,679,100元(每股 NT$2.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28

5.最後過戶日:113/08/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03

8.除權(息)基準日:113/09/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22

2.發行股數:12,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125,000,000元整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8元整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1,87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85%之股份計10,62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11.8647137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

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9/20

13.最後過戶日:113/09/15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16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20

16.股款繳納期間:113/09/26~113/10/0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8月22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539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有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

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3/08/22

2.發生緣由:經會計師核閱後調整部分工程個案之估計工程總成本,致完工比

例法所認列之營收認列金額需修正,113年6月份及7月份營收金額影響數分別

調減新台幣4,345萬3仟元及調增114萬2仟元,113年6月份及7月份修正後營收

公告金額分別為新台幣3,278萬元及4,681萬3仟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取得「新北市新莊區潭底溝抽水站機組更新工程(含站體改建)-第一標」標案

1.事實發生日:113/08/22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3年8月22日得標「新北市新莊區潭底溝抽水站機組更新工程(含站體

改建)-第一標」之工程標案(113年至115年)。此標案屬共同投標案,本公司為

代表廠商,工程總金額約為新台幣3.6O億元(含稅),本公司取得標案金額約為新

台幣1.79億元(含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詳細得標資訊投資人可查詢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決標公告資訊。

(2)近期將與業主「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簽訂工程共同承攬合約。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8/3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8/3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 一樓 君寓一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trans-sun.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簡報資料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收到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573號裁判判決主文通知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高雄市政府、震南鐵線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蔡春紀等12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行政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573號裁判書主文通知

4.事實發生日:113/08/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新園廠開發案環評訴訟案。

(2)本公司於113/08/22收到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判決主文通知:上訴駁回。

裁判正本俟製作完成後通知。

6.處理過程:待收到最高行政法院裁判正本,詳細判決理由後,委由律師提出

維護公司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待收到最高行政法院裁判正本,詳細判決理由後,

委由律師提出維護公司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契約種類:

期貨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8/22

3.契約金額:

美金75,000元、76,781元、76,594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約美金18,206元、16,425元、16,613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損失發生原因: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3/5/17、113/5/20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2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2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8280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不適用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697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859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540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540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4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11435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1609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09826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以合併財報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22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8月22日下午3點30分截止,惟有部

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繳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113年8月23日起至113年9月23

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九如分行

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

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6636-5566)。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2,222,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發行價格計新台幣99,99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5元。

(7)員工及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 10%

供本公司員工認購,計222,200股;其餘 90% 計1,999,8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

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比例認購,原股東按每仟股認購39.90313264股。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營運規模成長所需。

(11)本次增資訂定時程如下:

A.認股基準日:113/09/15。

B.最後過戶日:113/09/10。

C.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09/11~113/09/15。

D.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3/09/20~113/09/26。

E.特定人繳款期間:113/09/27~113/10/02。

F.增資基準日:113/10/03。

(1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8/20。

(1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門分行。

(1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8月20日金管證

發字第113035280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內容、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有未盡

事宜、或因應客觀環境、或法令變動而需要變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2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翁楠凱

4.舊任者簡歷:聚賢研發股份有限公司前永續策略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公務繁忙辭任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1/12~114/01/11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於113年8月21日接獲辭任書,

並於即日起生效。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8/2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8/2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F凱悅廳一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htbios.com/

7.其他應敘明事項:簡報資料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幹細胞新藥「用於製備包含間葉幹細胞、間葉幹細胞所產生的細胞外囊泡及生長因子的組成物的方法、由此方法製得的組成物及其用於治療關節炎的用途」獲中華民國發明專利證書。

1.事實發生日:113/08/21

2.公司名稱:國璽幹細胞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中幹細胞新藥「用於製備包含間葉幹細胞、間葉幹細胞所產生的

細胞外囊泡及生長因子的組成物的方法、由此方法製得的組成物及其用於治

療關節炎的用途」獲中華民國發明專利,專利證書號為第I853721號。

6.因應措施:發布於本次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

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受邀參加寬量國際主辦之線上法說會「半導體供應鏈與再生能源線上投資論壇」

1.事實發生日:113/08/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寬量國際主辦之線上法說會「半導體供應鏈與再生能源線

上投資論壇」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8月23日(星期五)。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點1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由寬量國際主辦之線上法說會「半導體供應

鏈與再生能源線上投資論壇」,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與113/08/22召開之法人說明會相同。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2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劉明雄

4.舊任者簡歷: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逝世

8.異動原因:逝世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5/24 ~ 114/05/23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1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08/21獲悉董事劉明雄先生逝世消息。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