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9/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志峰/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09/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15
2.公司名稱: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320,000股,競價拍賣最低
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25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
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807.80元,公開申購承
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30元,總計新台幣4,790,788,530元,業已全數收足。
二、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9月15日。
1.事實發生日:114/09/15
2.公司名稱: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巿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09/17~114/09/23
二、承銷價:每股新台幣630元
三、過額配售股數:150,000股
四、公開承銷股數:5,688,000股(不含過額配售股數)
五、佔公開承銷股數比例:2.64%
六、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94,500,000元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1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 9,572,818元,每股配發0.4890970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10/13
5.最後過戶日:114/10/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0/19
8.除權(息)基準日:114/10/19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11/0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114/6/27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盈餘分配配息基準日、
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4/09/1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8/12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1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據主管機關要求,並經114年9月15日董事會決議追認修正本公司114年度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部分條文。
(2)修訂前條文如下:
(二)惟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
決議;員工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若公司尚未設定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時,提報董事會決議即可。
(3)修訂後條文如下:
(二)惟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
決議;員工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9/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冠群/本公司稽核主管/本公司資訊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9/15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4/03/10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2)本公司於114/09/15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5
2.發生緣由: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股利(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5,130,94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4/08/31
3.退票之往來銀行:板信銀行丹鳳分行
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114/09/12
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延期清償
退票張數及金額:1張 金額共計$1,000,000
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無
7.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因營運資金調度不如預期,導致短期資金周轉問題。
因應對策:已調整調度方向,預計近日內可補足資金缺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公司名稱: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4/09/15
3.退票之往來銀行:板信銀行丹鳳分行
4.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NA
5.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延後清償
退票張數及金額:1張 金額共計$3,000,000
6.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無〞):無
7.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因營運資金調度不如預期,導致短期資金周轉問題。
因應對策:已調整調度方向,預計近日內可補足資金缺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澄清媒體報導漢測-澄清114年9月13日時報資訊與工商日報對本公司相關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4/09/13~114/09/15
2.發生緣由:114/09/13媒體報導,明年訂單能見度至第二季,營運優於今年。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針對114/09/13時報資訊與工商日報報導,明年營運狀況係屬媒體臆測。
(2)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數字。
(3)本公司所有資訊應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之資訊為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年09月16日(星期二)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2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
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現況與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欲參加者請事先向永豐金報名(鄒小姐02-2382816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114年08月份自結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4/09/15
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之證櫃審字第1050031571號函辦理。
(1)114年08月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33.82%
流動比率:83.54%
速動比率:53.81%
(2)預估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09 114/10 114/11
--------- ---------- --------- -----------
期初金額 102,092 103,859 102,824
現金流入-營運 141,396 123,457 120,746
現金流出-營運 (124,530) (133,542) (122,439)
現金流入-融資 0 10,000 0
現金流出-融資 (15,099) (950) (950)
期末現金 103,859 102,824 100,181
(3)本公司114年截至08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己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1,483,000 560,316 922,684
長期借款 NTD 248,209 248,209 0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案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9/1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蘇柏豪、稽核主管 / 政美應用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室
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惠玲、稽核主管 / 政美應用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室
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
「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9/14
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4/09/14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王惠玲為稽核主管。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代子公司HandaPharmaceuticals,LLC公告與美國反壟斷案全部直接購買者原告達成和解協議且本反壟斷案全案終結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J M Smith Corporation 及KPH Healthcare Services, Inc.
等(以下簡稱“直接購買者原告代表或原告”)。
被告: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United States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Delaware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總案號: No. 20-1076-CFC In re: Seroquel XR Antitrust
Litigation
4.事實發生日:114/09/1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之子公司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所涉及之
反壟斷案件與全部直接購買者原告等各方達成和解協議,和解協議已由美國法院
最終核可,並撤銷直接購買者原告集體訴訟之全部訴求。
6.處理過程: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與全部直接購買者原告等各方完成和解協議
之簽署,並於美國時間2025年9月12日收訖由法院裁定直接購買者原告集體訴訟和解
協議成立之最終同意 (Final Approval)裁定書。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已依和解協議書支付和解金額合計美金950,000元,以履行和解協議中之條款和條件。
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及其關聯方的所有索賠均被全面解除,且禁止再對其
提起或協助提起相關訴訟或索賠。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依據本公司及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之
核決權限,已授權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之總裁(同時為本公司董事長)簽署
和解協議,該和解金額對本公司及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之財務、業務
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已依和解協議履行相關權利
及義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本次與直接購買者原告代表或原告
完成和解後,已無與其他原告尚在訴訟階段,而截至目前未提起訴訟者亦不可因
相同事件對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提起訴訟,本反壟斷訴訟案件自此終結。
(2)公司已於114年第二季財報中認列相關損失,並完成依協議支付和解金。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2
2.發生緣由: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薪資報酬委員會。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李門騫/李門騫律師事務所 律師
獨立董事:林志成/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蔡政言/淡江大學國際企業學系 教授
獨立董事:田嘉昇/陽光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
一.臨時股東會日期:114/9/12
二.重要決議事項:
(一)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 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
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三) 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 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六) 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七) 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通過新股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
(八) 通過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九) 通過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包含法人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4/09/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佐彰企業(股)公司 代表人:吳建瑩
(2)董事:桓鼎能源(股)公司 代表人:莊宏偉
(3)董事:桓鼎能源(股)公司 代表人:陳帝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9/12~117/09/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14年9月12日第一次
股東臨時會,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12
2.發生緣由: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李門騫/李門騫律師事務所 律師
獨立董事:林志成/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蔡政言/淡江大學國際企業學系 教授
獨立董事:田嘉昇/陽光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現任監察人於審計委員會成立時同時解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