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創新板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4/09/05
2.公司名稱:聯友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股票創新板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800,000股,競價拍賣最低
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3.86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
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4元;
公開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0元,總計新台幣556,212,32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09月05日。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08月19日至114年11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8月15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10187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6月1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旭矽材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旭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旭矽材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旭先進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682,本公司簡稱變更為「華旭先進」。
(2)本公司英文名稱變動為「Hua Hsu Advanced Technology Co., Ltd.」。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8月19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淮函。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14/09/05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08月2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4年08月28日至114年09月0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08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05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09月05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4年09月08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4年09月08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經
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24日府經商字第11400412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470號函
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
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1.事實發生日:114/09/05
2.發生緣由:113年度股東會年報補充揭露第53至58頁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報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部份金額,本次更正不影響本期損益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祥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的細項尾數差誤植,故更正本公司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部份金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第18.19頁。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第18頁
土地改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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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折舊 (216)
----------
6月30日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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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6月30日
累計折舊及減損 (2,725)
-----------
1,607
===========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第19頁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 --------- ---------- -------- ----------
113年
-------
增添 4,043 - - - 481
折舊費用 (13,832) (2,011) ( 975) ( 82) (11,662)
---------- --------- ---------- -------- ----------
6月30日 163,101 11,311 4,764 533 43,444
========== ========= ========= ======== ==========
113年6月30日
成本 407,916 46,952 13,267 5,307 196,256
累計折舊及減損 (244,815) (35,641) (8,503) (4,774) (152,812)
---------- --------- ---------- -------- ----------
163,101 11,311 4,764 533 43,444
========== ========= ========= ======== ==========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第18頁
土地改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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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折舊 (217)
----------
6月30日 1,606
==========
114年6月30日
累計折舊及減損 (2,726)
-----------
1,606
===========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第19頁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 --------- ---------- -------- ----------
113年
-------
增添 4,044 - - - 481
折舊費用 (13,835) (2,012) ( 973) ( 81) (11,660)
---------- --------- ---------- -------- ----------
6月30日 163,099 11,310 4,766 534 43,446
========== ========= ========= ======== ==========
113年6月30日
成本 407,917 46,952 13,267 5,307 196,255
累計折舊及減損 (244,818) (35,642) (8,501) (4,773) (152,809)
---------- --------- ---------- -------- ----------
163,099 11,310 4,766 534 43,446
========== ========= ========= ======== ==========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更正不影響本公司已公告之財務報表數字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中華資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683,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
為每股新臺幣203.42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
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新台幣299.97元為之;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38元;總計新台幣1,031,797,480元,
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09月04日。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9/10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9/10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I區(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huimin.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為使入場更為順暢,欲參加者請先至 reurl.cc/VWM2On 報名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4/09/04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擬將儲能事業營業分割移轉予新設公司「嘉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暫訂,以下稱「嘉佑公司」)案。
(2)通過本公司分割減資案。
(3)通過訂定「嘉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案。
(4)選舉嘉佑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案,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鍾嘉村
董事: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宜男
董事:北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鍾育霖
監察人:蔡玉敏
(5)通過解除嘉佑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6)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分割本公司儲能事業群之四家子公司長期股權案向債權人公告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三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經114年9月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將所持有之儲能事業群之4家
子公司之長期股權相關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讓與新設之嘉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本分割案對價為由嘉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予本公司股東,本公司因
分割長期股權營業價值將辦理減資。分割暨減資基準日暫訂114年12月3日。
6.因應措施:
(1)貴債權人如對本次分割案有異議,得自公告通知翌日起31日內
(即114年10月7日止),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
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
(2)郵寄地址為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75號15樓之3,
三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9/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北基國際(股)公司代表人:鍾嘉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嘉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任期屆滿。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主席裁示投票表決。
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270,234,836權,
贊成權數270,209,383權,反對權數12,749權,無效權數0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2,704權,贊成權數佔出席總表決權數99.99%,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MinoneEnterprisesCompanyLimited公告董事辭職案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4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張淑媚 董事
4.舊任者簡歷: Minone Enterprises Company Limited 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辭職
8.異動原因:辭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9/1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9/1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遠東香格里拉飯店3樓宴會廳(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01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於上市前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網址: www.songchuan.com/sc/?page_id=5594
7.其他應敘明事項:報名網址:reurl.cc/Nxn9x5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禾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5,79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金額共計新台幣
157,98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08月07
日臺證上一字第114001427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582.52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
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720.93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的1.03倍,故公開
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600元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以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為主辦行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授信總額度為新臺幣20.2億元之聯合授信合約,
期限七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10.具體目的:建築資金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之所需。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9/03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出租阿蓮廠廠房於114年09月02日深夜發生火災,經緊急通報消防單位進行管制
及救災,無人員傷亡。
4.處理過程:(1)已完成現場清查,無人員傷亡,並已開始進行清理及修復作業。
(2)本公司有商業火災保險,待保險公司勘查結果進行相關理賠事宜。
(3)本公司主要營運生產據點於台南仁德廠。
(4)新聞報導承租人之螺絲廠生產機台燒毀,此機台是本公司置於阿蓮廠倉庫之
二台機器,因而受到火災波及。二台機器設備帳面價值為新台幣89千元。
(5)本次阿蓮廠火災事故,對本公司營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5.處分情形:不適用
6.是否遭裁處罰鍰:否
7.裁罰金額(元):否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本公司主要營運生產據點於台南仁德廠,評估對本公司營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核算受損金額,初步估計阿蓮廠廠區修繕費用、及含機器設備帳面價值,
共約新台幣2,000-3,000千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尚未確定
理賠金額尚在與保險公司確認中。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全面檢視及加強廠區之安全維護機制。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114年09月03日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補充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補充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04
2.發行股數:16,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6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6元
6.員工認股股數:2,4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85%之股份計1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68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或認購不
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發行之原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14
13.最後過戶日:114/09/0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1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14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限:114年9月19日至114年10月20日
(2)特定人繳款期限:114年10月21日至114年10月27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9/04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都分行(補充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和分行(補充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0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4296號函申報生效,及114年8月
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7158號函同意變更價格在案。
(2)依公司法規定,本次認股期間及股款繳納期間併同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
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擬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09月09日16:30
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
9月0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
辦理過戶手續。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振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4/9/9~114/9/15
(2)承銷價:每股新臺幣190.46元
(3)公開承銷數:6,840,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100,000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46%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臺幣19,046,000元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檢查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未接獲起訴書。
4.事實發生日:114/09/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於114/09/04發布新聞稿「偵辦中○研
究院(下稱中○院)前博士後研究員等人詐欺取財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審理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依據新聞稿的內容評估,對本公司財務及業
務皆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以下「抗告人」)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原裁定案號114年度全字第428號
2.事實發生日:114/09/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抗告人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全字第428號民事裁定,
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提起抗告
4.處理過程: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終止本公司有價證券於櫃檯買賣,
本公司有價證券已非屬上櫃證券無法繼續於櫃檯買賣市場流通。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達明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
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4/09/04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