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光前董座 違證交法遭訴 2011/04/22 來源:工商時報 台灣日光燈公司前董事長鄭楠興與前董事吳添福,涉嫌隱匿公司跳票消息,在重大消息公布前賣出手中持有的股票,規避鉅額損失,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焜昇,昨天以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將2人起訴。起訴書指出,被告鄭楠興、吳添福在民國96年3月間,利用資訊不對等方式,交易股票獲利,總計鄭楠興規避損失486萬餘元、吳添福 57萬餘元,觸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的禁制規定。 上一則: 台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旭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聲明稿 下一則: 王邦彥背信案 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