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光燈公司新聞
台灣日光燈公司背信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以檢察官舉證不足,判決台光前董事長王邦彥,無罪。
本案其他6名被告,包括前副董事長鄭楠興、常董劉勝輝、前總經理林銀洲、副總徐文政、財務經理郝麗麗及投資部副理鄭明哲等,與王邦彥共同被檢方列為被告先行起訴部分,業經法院全部判決無罪確定。
民國91年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大規模搜索台光,檢方偵結後,將王邦彥等被告起訴,指控被告等人,在86年到88年間,掏空台光21.43億元,並涉嫌財報不實、操縱股價等不法行為,違反商業會計法、證交法等罪行。
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長吳冠霆及受命法官陳琪媛等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檢方所控各項罪嫌,舉證不足,無法對被告為有罪的認定,因此判決王邦彥,無罪。
台光股在爆發掏空弊案後,股價從每股40多元一路下滑,最後被交易所列為全額交割股。
本案其他6名被告,包括前副董事長鄭楠興、常董劉勝輝、前總經理林銀洲、副總徐文政、財務經理郝麗麗及投資部副理鄭明哲等,與王邦彥共同被檢方列為被告先行起訴部分,業經法院全部判決無罪確定。
民國91年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大規模搜索台光,檢方偵結後,將王邦彥等被告起訴,指控被告等人,在86年到88年間,掏空台光21.43億元,並涉嫌財報不實、操縱股價等不法行為,違反商業會計法、證交法等罪行。
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長吳冠霆及受命法官陳琪媛等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檢方所控各項罪嫌,舉證不足,無法對被告為有罪的認定,因此判決王邦彥,無罪。
台光股在爆發掏空弊案後,股價從每股40多元一路下滑,最後被交易所列為全額交割股。
台灣日光燈公司前董事長鄭楠興與前董事吳添福,涉嫌隱匿公司跳票消息,在重大消息公布前賣出手中持有的股票,規避鉅額損失,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焜昇,昨天以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將2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被告鄭楠興、吳添福在民國96年3月間,利用資訊不對等方式,交易股票獲利,總計鄭楠興規避損失486萬餘元、吳添福57萬餘元,觸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的禁制規定。
起訴書指出,被告鄭楠興、吳添福在民國96年3月間,利用資訊不對等方式,交易股票獲利,總計鄭楠興規避損失486萬餘元、吳添福57萬餘元,觸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的禁制規定。
「旭光」的商標日前(4月20日)被台北地院以7,500萬元拍
賣,引發業界關注,為此,台灣日光燈與旭光照明公司發表聲明
,強調公司目前營運正常,為因應市場所需,將以全新商標「旭
照」持續為業界服務。
據了解,台灣日光燈成立逾半世紀,經營正常,惟後來因內
部不肖人員惡意聯合內外掏空資產,致使數年前財務吃緊並積欠
債務。自97年7月新經營團隊接手,雖積極挹注資金力圖振作,惟
仍無法承擔長期資金短絀積欠的款項,每月淨現金流出超過3,500
萬元,且須不斷墊款始能維持運作。
但評估產業結構,發現即使勉強支撐,仍將損及廠商、員工
及股東的權益。除決定97年農曆年宣布暫停竹東廠運作,積極進
行清理資產、償付員工薪資與退休金及對外負債外,並進行債務
協商,依96年4月12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確認出售台光於竹東
鎮竹東廠的土地、建築物與設備,及嘉義民雄工業區的土地與建
築物,用來籌措還款之用。
台光公司目前已陸續處分部分資產,包括商標、竹東廠房,
幾已清償完大多數債務,顯示台灣日光燈仍有永續經營的決心,
目前更持續努力正常營運中,所有生產、販賣與製造早已委由「
旭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因此絕無之前媒體所報導有關「
旭光」將走入歷史的事情。
惟對於使用逾半世紀的「旭光」商標被迫異動,該公司雖因
無法保住這塊金字招牌感到難過與虧欠,但仍為所有消費者與投
資人持續努力。
而為永續經營,並提升傳統燈具與LED綠色節能的技術,該
公司將積極投入新技術開發,並特別將總代理簽給「浩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負責代理燈具製品銷售。
台灣日光燈、旭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也宣布將企業識別商標
更正為「旭照」新商標,並期望消費大眾能繼續支持。
賣,引發業界關注,為此,台灣日光燈與旭光照明公司發表聲明
,強調公司目前營運正常,為因應市場所需,將以全新商標「旭
照」持續為業界服務。
據了解,台灣日光燈成立逾半世紀,經營正常,惟後來因內
部不肖人員惡意聯合內外掏空資產,致使數年前財務吃緊並積欠
債務。自97年7月新經營團隊接手,雖積極挹注資金力圖振作,惟
仍無法承擔長期資金短絀積欠的款項,每月淨現金流出超過3,500
萬元,且須不斷墊款始能維持運作。
但評估產業結構,發現即使勉強支撐,仍將損及廠商、員工
及股東的權益。除決定97年農曆年宣布暫停竹東廠運作,積極進
行清理資產、償付員工薪資與退休金及對外負債外,並進行債務
協商,依96年4月12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確認出售台光於竹東
鎮竹東廠的土地、建築物與設備,及嘉義民雄工業區的土地與建
築物,用來籌措還款之用。
台光公司目前已陸續處分部分資產,包括商標、竹東廠房,
幾已清償完大多數債務,顯示台灣日光燈仍有永續經營的決心,
目前更持續努力正常營運中,所有生產、販賣與製造早已委由「
旭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因此絕無之前媒體所報導有關「
旭光」將走入歷史的事情。
惟對於使用逾半世紀的「旭光」商標被迫異動,該公司雖因
無法保住這塊金字招牌感到難過與虧欠,但仍為所有消費者與投
資人持續努力。
而為永續經營,並提升傳統燈具與LED綠色節能的技術,該
公司將積極投入新技術開發,並特別將總代理簽給「浩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負責代理燈具製品銷售。
台灣日光燈、旭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也宣布將企業識別商標
更正為「旭照」新商標,並期望消費大眾能繼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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