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重整完成確定,依法恢復股票正常過戶。 2018/12/06 1.事實發生日:107/12/052.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裁定重整完成確定,並於民國(下同)107年12月5日下午4點30分接獲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通知,恢復股票正常過戶。另本公司訂於108年1月4日召開108年第 一次股東臨時會,已公告之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為:107年12月6日至108年1月4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重整完成裁定之確定證明書,確定本公司 重整完 下一則: 本公司第二屆薪酬委員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