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興紡織廠(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1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10/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9/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8/142.發生緣由:公告更正本公司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科目重分類不影響損益。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後資料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8/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7/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配合集團組織經營之政策,精簡管理費及成本,與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極興染織廠(股)公司,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吸收合併,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並訂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9年8月3日。(2).本公司對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之應收帳款債權,因兩家公司合併後,債權債務同歸本公司,依民法第344條之規定,雙方債之關係混同消滅。
1.事實發生日:109/06/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5/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9/03/2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鮑泰鈞/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漢雄/董事5.異動原因:新任6.新任生效日期:109/04/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3/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1/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2/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1/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0/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9/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8/12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7/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過限額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4.29金管證審字第1000018775號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積極催收極興染織廠(股)公司、信太紡織廠(股)公司、喜順紡織廠(股)公司之資金貸與,並按月揭露催收情形:本公司已循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6/272.發生緣由:公告108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一)股東會日期:108/06/27(二)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105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2)通過105年度盈虧撥補案(3)通過106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4)通過106年度盈虧撥補案(5)通過107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6)通過107年度盈虧撥補案(7)通過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8)通過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9)通過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10)選舉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新任董事: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鮑朝雲慈善事業基金會代表人:鮑泰鈞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鮑朝雲慈善事業基金會代表人:鮑佩鈴 中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漢雄 中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政? 中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添財 新任監察人: 大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湯駿逸 吳吉次(11)通過解除本公司第二十三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董監事任期自108年6月27日起至111年6月26日止,任期3年
與我聯繫